第一节 小学教育
第二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小学教育
一、城市小学
1948年矿务局在岭东、岭西各创办1个教学点,2个教学点统一管理,校名为“双鸭山煤矿职工子弟小学校”,有学生90人,教师 3人。1950年将岭东、岭西小学分开独立设校,并在岭东、尖山各建 1所小学。1956年建市时,全市有解放、定国、建国、前进、树人、兴安、新华 7所小学。随着双鸭山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1956年后陆续建立富安、曙光、上游、新兴、平行路、育新、朝阳、育才、一马路、东山、群力、五马路、向阳、卫国、黎明、育民、太平、马鞍山、中山、育英、胜红、光明22所小学。为提高矿工子女入学率,1964年 1月将新华、上游、育才、黎明、育民、太平、光明7所小学划给矿务局管辖。1969至 1974年,岭西、岭东、宝山 3个区搞居民委办学。1975年起,委办学校逐步并入公办学校。1985年,有城市小学29所(不含企业办学),在校生21 058人,教职工1 214人。
二、农村小学
1954年集贤县将公立、双兴、双合、原鲜、富安、、胜利、公安7所小学校移交给双鸭山,自此双鸭山有了农村小学。到1985年,共有农村小学38所,其中:太保乡13所,安邦乡 11所,长胜乡4所,振兴乡10所,在校生6 797人,教职工450人。
三、学制、教材与课程
学制 1948年小学为六年(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1951年,部分学校搞五年制实验。1959年,在尖山地区学校进行十年一贯制实验(即:小年五年、中学五年)。1962年除五马路小学继续搞五年制实验外,其它小学恢复六年制。1967年按照毛泽东主席“学制要缩短”的指示,小学又改为五年制。1983年,五年制逐步向六年制过渡。1985年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
教材与课程1949至1966年,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69年,使用省编教材。1980至1985年,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49至1966年,初小开设语文、数学、体育、图画、唱歌、手工劳动(或农业常识);高小增设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大革命”中,取消手工劳动课,增加了政治教育内容。1984年起,小学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
四、普及初等教育
50年代初,矿务局在居民集中的尖山、岭东、岭西创办小学,保证适龄儿童上学。1956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1960年受自然灾害和经济困难的影响,儿童入学率仅达65%。1963年起入学率开始回升,城市小学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下达后,加强了普及小学教育工作,1981年城市入学率为95.7%,普及率为93%;农村入学率为90%,普及率为87%。1983年 1月,市政府制订了《双鸭山市普及小学教育规划方案》,同年11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普及农村初等教育的决议》。教育部门从教室、教学、设备、师资等方面重点投放了力量,在全市大规模地开展了普及小学教育工作。1985年,城市入学率达到99.6%,农村入学率达到97.8%;城乡巩固率99%,普及率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