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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八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队伍
  1948年始办教育,当时仅有3名教师。1952年之前,矿务局委托外地代培或从干部、工人中及社会上招聘人员任教。从1953年起,佳木斯、牡丹江、富锦、密山等地师范学校的简师、初师、中师的毕业生陆续分配到双鸭山任教。1955年教育首次接收4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到1965年共分配到中学任教的大专毕业生169人。1960至1965年,市师范 300名毕业生及从本市、外市高中毕业生中录用100名,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部分教师外流造成师资严重不足。为解决师资不足,于1972年、1979年通过对代课教师的考试,转正200人。之后又通过内招、培训、转正代课教师300人。1969至1985年,市师范毕业生共1 690人,充实到中小学。1978年起教师队伍基本稳定。到1985年末,全市有幼儿教师239人、小学教师2 136人、普通中学教师2 161人、农业中学教师130人、技工学校教师78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99人、高等院校教师208人、成人教育教师 493人。在中小学教师中,本科毕业的70人、专科毕业的560人、中师和高中毕业的2 678人、其他1 119人。女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3%、中青年教师占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