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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技成果管理

第二节 科技成果管理



                 第二节 科技成果管理
  1981年以前,科技成果管理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1981年以后,由科委业务科负责。科技成果的奖励由业务科按奖励条例规定组织评定,逐级申报、审批。按照科技成果的先进程度划分密级,由专人建档、编码、保管,按照密级制定技术档案的借阅范围和借阅手续。
  附:双鸭山市获国家、省、市奖励的科技成果项目表
           双鸭山市获国家、省、市奖励的科技成果项目表
  表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