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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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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文化艺术活动始于1947年。1947年 7月双鸭山矿务局成立后,矿建公司和岭西矿一些爱好京剧的干部、工人,在工会的组织下,成立了业余京剧团,利用节假日和工余时间为矿工演出。1948年 7月,从东北军政大学来了一批文化人,在矿工中开展文化宣传活动,教唱革命歌曲,编排以劳动竞赛为主题的二人转《黑红点》和小歌剧《兄妹开荒》。1958年 6月,从友谊农场调来了张燕声、焦玉才、雷裕民、高启敏等部队转业到地方的文艺工作者,从事音乐、舞蹈、戏剧编导,充实了文化艺术队伍。1947到1985年38年中,文化艺术事业随着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职工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先后成立了文化馆、新华书店、图书馆、评剧团、京剧团(含少年京剧团)、歌舞剧团(后改为文工团)、吕剧团、曲艺团、影剧院,较大的工矿企业建起了工人之家和职工俱乐部,逐步完善了文化活动设施。已形成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电影、美术、图书阅览、图书发行相配套的专业文化、群众业余文化活动体系,为活跃双鸭山人民生活,加速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1954年 7月矿区人民政府成立,设文教科,负责管理矿区的文化、教育工作。1956年建市后文教科分为教育科和文化科。1959年10月文化科、教育科合并为市文教局,1961年文教局分为教育局和文化局。1969年市革命委员会下设文化教育服务站,1970年改为文教组,1972年 1月恢复文教局,同年分为教育局和文化局。截至1985年末,文化局下设文化科、艺术科、创评室、办公室,行政编制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