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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组织

第五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文化组织


  
                 第一节 文化组织
  1948年矿务局工会宣传部成立图书阅览室,藏书 400册;同年,岭东、岭西矿建立图书室,各有兼职工作人员1人,1954年12月成立矿区文化馆,专职工作人员1人。1956年撤销矿区文化馆,成立市文化馆,设美术组、图书室。1958年市文化馆成立文艺组,开展舞蹈、音乐、戏剧等文艺辅导活动。1974年市文化馆改名为市群众艺术馆,设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创编部、研究部、资料室、办公室,编制19人。1978年安邦、长胜、太保等 3个乡成立文化站,各站编制1人,属乡办国助,每年国家财政拨给一定数额经费,不足部分各乡自行解决。双合、长胜、西山、公立、红星、爱国等村屯建立文化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季节性文化活动。1979年岭东、岭西、四方台、宝山等4个区建立文化馆,各馆配编1人。较大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在工会领导下设有职工俱乐部、工人之家、文体活动中心,配备专、兼职干部,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