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体育
第二节 职工体育
第二节 职工体育
职工体育活动是1948年兴起的。由刘尚林、刘振、陈坚、吕忠启、王永信 5人自发的组织起双鸭山第一个业余篮球队,经常在矿务局门前(现岭东矿医院门前)篮球场地活动。在他们的带动下,参加篮球活动的人数逐渐增多,在岭东、岭西、尖山地区,一些篮球爱好者,利用早、午、晚休息时间,自愿组队打“接班”比赛。1950年东北煤管局在西安煤矿(现辽源局)举办东北三省煤矿职工体育检阅大会,双鸭山矿务局工人男子篮球队获工人组冠军。1952年矿区党委号召全矿职工参加爱国主义体育活动,并要求党、政、工、青都要抓体育工作,在干部中开展了工间操,工人中开展了班前和班后体操活动,还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举办各项比赛。岭西矿首先举行有运输队、警卫排、三坑、六坑、二坑、办事处及法院劳教队 7个单位参加的篮球比赛。随着职工体育活动广泛开展,1952年成立了矿区体育协会,负责职工的体育活动,组织各项体育竞赛,选拔组成了矿区男女篮、排球队和男子足球队,进行业余训练。1955年10月18日全省煤矿系统篮、排球选拔赛在双鸭山矿区举行,双鸭山矿女排获得冠军。同年11月 3日在抚顺参加了全国煤矿系统篮、排、足球选拔赛,双鸭山矿女排取得了7战6胜的好成绩。1956年,职工体育运动项目除广播体操、篮排足球外又增加了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拔河、中国象棋。1958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 50%;有8 000人达到“劳卫制”锻炼标准。岭西矿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口号是“每人每天坚持10分钟的体育锻炼,为社会主义建设多工作10年”。岭西矿机电厂有87%的人参加体育活动,职工群众自己动手修场地、制做单杠、铅球、举重器材,利用工余时间开展比赛活动。这个厂被矿务局誉为“职工体育之家”。岭东矿七井经常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长跑等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推动了体育活动的开展。一些青年职工为参加体育运动方便,搬到井口住宿。1959年岭西、岭东、尖山地区建成了冰场,各工会购置了冰刀,矿务局机电厂职工利用竹子自制简易滑雪板,用边角钢板做简易冰刀,积极开展冰雪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被迫中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双鸭山市职工体育活动不断向广度、深度发展,广大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深入到段、队、车间、街道和家庭。在企事业单位中本着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生产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爬山、长跑、气功、中国象棋等项职工体育活动。1983年开始,矿务局每年“五·一”都组织职工开展“环城”赛跑。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都举办本系统职工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七星煤矿连续 4年被评为省和东煤公司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运输处工人杜世荣全家坚持体育运动,1984年被评为国家的体育先进家庭。岭东矿副矿长孙福鹏评为省和市的体育积极分子,代表省出席了全国第五届运动会。1985年市体委组织了家庭篮球赛,有18个由男女老少三辈组成的篮球队参加比赛。篮球成为双鸭山传统的重点运动项目。1978至1985年,全市参加篮球活动的人数,年平均 2万人次,占参加球类活动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