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无线广播
第二节 无线广播
第二节 无线广播
1959年12月24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建立双鸭山人民广播电台。1960年2月16日,双鸭山广播电台开始正式播音。发射功率为1千瓦,频率为1 110千赫兹,广播覆盖面积14 400平方公里。1962年 5月,电台因调整撤销。1973年根据全国和省广播工作会议提出的“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可以恢复广播电台,办一套节目,以地波覆盖边远,覆盖本地区”的精神,1979年经省广播事业局批准,恢复了双鸭山人民广播电台,台址设在尖山区七马路广播局楼内。有编、采、播人员20人,实行编采分开。1984年双鸭山人民广播电台,按照“新、短、快、活、广”的新闻报道原则,调整了新闻节目,增办全市联播、双鸭山快讯,加强广播评论工作。聘请市委、市政府、矿务局领导和宣传理论工作者35人,为电台的特约评论员。全年电台新闻节目发表评论55篇,其中:特约评论员评论20篇;新闻稿播出6 531篇,其中:当日新闻992篇;专题发稿 1 440篇,其中:录音报道、录音讲话80篇;对上报道80篇。1985年电台播发了13组连续报道,每组报道都配发广播评论。在整党中,以《端正党风,严明纪律》的专题形式,播出一批正反典型的稿件,有力地配合市委的整党工作。记者采写的《双鸭山市委抓党风教育,巩固整党成果》一稿,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播出。1985年电台发稿9 542篇,对上报道103篇。同年10月,电台迁至新兴大街广播电视大楼,面积为1 766平方米,广播频率1 107千赫兹,功率为1千瓦,覆盖面积968.4平方公里,每日播音3次,播音时间10小时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