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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划管理

第二节 区划管理



                 第二节 区划管理
  市民政部门是行使政府区划管理的行政职能机构。自1956年建市后,每年都抽调工作人员对行政区划内的区、街、委、组,乡、村、屯的人口、耕地、边框四至与邻近市县的边界走向等进行实地踏查和勘查,妥善解决区划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划入的村屯、地段和新建工矿企业所在地的政权建设,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区划增减报告。属于扩大区划的,即筹备建立相配套的政权组织,属于划出而缩减的,做好合并,撤销政权机构,并绘制全市行政区划图。其中:1960年 4月,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扩大了行政区划版图。1962年10月,集贤县又从双鸭山市划出,恢复县制,调整行政区划。1972年双鸭山矿务局在集贤县集贤镇南 4公里处兴建了集贤矿,为适应煤炭生产的发展,从有利管理,方便生活出发,1980年集贤矿区成立了集贤街道办事处,归四方台区政府管辖。同年在七星矿成立了七星街道办事处,翌年在双阳矿成立了双阳街道办事处,这两个办事处统归宝山区政府管辖。
  区划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市民政部门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立健全了区划管理制度。凡增设居民委、建立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必须逐级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区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变动还要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报省和国务院批准,严格履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