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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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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54年11月,双鸭山矿区政府成立人事科至1985年市政府设置人事监察局,一直是政府综合管理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事、科技干部、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组织实施干部调配、调整、培训、考核、选拔;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奖惩、岗位责任制等项人事工作业务,为推进双鸭山市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