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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督教

第四节 基督教



                  第四节 基督教
  双鸭山地区的基督教,是1956年传入的。1958年,随着教徒人数的增多,每到星期天,教徒们便聚集在岭东区林桂春家过礼拜,由连元谦、龙杨庭讲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督教受到冲击,《圣经》被没收,教徒王鹤楼、李淑芹等被当作所谓的“反革命分子”批判;由于丁立荣家住安邦公社的兴胜村,离市区较远,又僻静,就常有信徒前去唱诗、祷告,进行小聚会。1969年后,教徒刘富林家也常有小型聚会,进行宗教活动。在这种时而聚会,时而解散的情况下,丁立荣、白桂珍、荣学勤等便成了主要传教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受迫害的教徒得到平反,截至1985年末,全市信基督教群众达到3 190人,内有受洗礼教徒827人,遍布各区、矿,其中:尖山区1 000人,内有受洗礼者250人;岭东区600人,内有受洗礼者160人;岭西区 200人,内有受洗礼者80人;四方台区250人,内有受洗礼者77人;宝山区300人,内有受洗礼者90人;七星矿400人,内有受洗礼者100人;双阳、新安两矿140人,受洗礼者 70人;八道坝、铁矿、集贤矿、东保卫矿共有300人。
  随着信教群众的增加,宗教活动及其活动场所也日益组织化、正规化。1980至 1985年间,全市信教群众自筹资金,分别在尖山区、岭西区、宝山区、四方台区、岭东区,双阳矿、七星矿先后建起7座教堂,总建筑面积1 107平方米,并安排了具体活动时间。
  1984年 4月25日,双鸭山市基督教召开首次教徒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双鸭山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委员会设主委1人,副主委3人,常委11人,委员25人。丁立荣当选为主委(后被省教会牧师孙耀宗、孙朝贵接立为双鸭山市教会长老,并任市政协委员),张富、白桂珍、荣学勤3人当选为副主委,王春艳当选为常委兼秘书。并选出执事72人。同时决定在尖山区、岭东区、岭西区、四方台区、宝山区、七星矿、双阳矿、新安矿建立8个聚会点,成立8个“三自”爱国运动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