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鹏 (1910—1972)
万鹏,又名万海宗,河北省枣强县人,生于1910年。1938年 6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冀西游击队除奸科长、六支队三营教导员、营长、行政科长。1939至1943年在一二九师太行边纵任营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军政处长。1944年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光复后到沈阳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任处长。1946年 3月调任佳木斯市副市长,以后任合江省工商管理局局长、合江省企业管理局局长。在任企业局长期间于1947年兼任双鸭山矿务局局长。1948年3月到双鸭山任矿务局局长。同年冬调回佳木斯任合江省工业厅副厅长。1949年6月奉调去辽宁任抚顺矿务局副局长、市委委员。1952至1967年调煤炭工业部任基建司设计鉴定处处长、煤炭科学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1967至1972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残遭迫害,被隔离审查。1972年3月24日,在河南鹤壁逝世。
万鹏热爱党,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平易近人。钻研技术,熟悉业务,工作一贯积极认真,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在合江省企业管理局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双鸭山煤矿的调查、选定、决策工作,是双鸭山煤矿奠基人之一。来双鸭山任矿务局局长之后,在国家既无投资、又无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极缺的情况下,主持矿务局的全面开发建设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万鹏努力钻研科学技术,变外行为内行。他没有专门学过煤矿专业,到双鸭山以后,就从书本到实践全面学习煤炭生产技术。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知欲,为了熟悉业务,掌握技术,从井上到井下,比较快地成为优秀的企业领导者。他非常关心和爱护矿工,为减轻矿工的劳动强度,想尽一切办法组织人员到各处搞设备,相继安装了小绞车、滚笼等,提高了生产运输效率。
万鹏在双鸭山工作期间,十分尊重知识,爱护人才。当时矿山的知识分子、技术干部都是日伪留用人员,对这些人,他采取了团结、教育、改造、利用的方针,对技术业务性工作,尊重他们,倾听他们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使之在矿山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8年5月1日,为更广泛地宣传群众,万鹏提议由矿职工总会创办了双鸭山《矿工周报》,并亲自修改社论。万鹏在双鸭山期间,除经常抓安全生产外,还十分关心群众生活。职工消费合作社是双鸭山第一家公有性质的商业网点,就是他倡议下兴办起来的。万鹏调到煤炭部以后,虽然年老体弱,但仍带领科研人员深入基层,为攻克煤炭科学技术关键问题作出了贡献。
万鹏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位老干部、老党员,无论是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为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都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