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 (1917一1981)
王杰,原名王善庆,山西省汾西县人,生于1917年 11月,1938年参加革命,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奔赴东北,在讷河县任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安达县委副书记等职。抗美援朝期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二分部政委。朝鲜停战后转业到地方,在鹤岗矿务局任矿长、市委书记处书记、合江专署副专员等职。1962年调双鸭山工作,先后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81年1月 30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64岁。
王杰从参加革命工作到逝世的42年中,在党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把全部精力献给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嘉奖。1944年在陇东分区工作时被选为分区模范工作者;在抗美援朝的上甘岭战役中,他任兵站政委,在打不断炸不乱的钢铁运输线上,将作战物资与生活用品及时送到前线,受到了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的表扬,并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二级功臣勋章和国旗勋章。
王杰无论在部队和地方工作,都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下去。1953年朝鲜停战后,他奉调回国,组织上派他到全国 156项重点工程之一的鹤岗矿务局兴安煤矿工作,从筹建到投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克服了重重困难,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任务。
1962年,王杰来双鸭山市工作,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和市长,当时双鸭山市政建设刚刚起步,到职后他就下决心带领全市人民建设好这块当年抗日烈士洒下鲜血的地方,要让双鸭山有山皆绿,有水常清。为把荒山秃岭变成绿色的海洋,把市区变成花园般的城市,他首先领导群众义务植树,提出以人定树、树上挂牌、确保成活。栽树时他亲自检查,使幼树成活率大为提高。“文化大革命”中他被打倒了,可他还对人说:“我倒了树不能倒。”他当年的愿望,20年后变成了现实,1984年双鸭山市被评为全国义务植树先进市,双鸭山矿务局被评为全国煤炭系统绿化先进单位。
王杰有句双鸭山人家喻户晓的话,“今年我给你解决吃的,明年我给你解决住的,后年你就好好干工作。”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作的。到职后不久,他了解居民住房紧张,开始了走访调查,走遍了羊鼻山、南小市和窑地的拥挤户、缺房户。走访结果,市政系统只有公建住房 5 358平方米,面对这少得可怜的住房,王杰心急如焚,除向省政府请示建房资金外,本着自力更生的方针,自筹资金建房,同时还将下马单位的厂房改为家属房,经过 3年的努力,到1966年,大多数住房困难户,住上了新房。他不但管建房,还管分房,对一些缺房户,他记下姓名,事后马上落实。他还经常告诉干部要先想到群众,当干部、当党员就要大公无私,把方便让给群众,当年许多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老少三辈挤在一个小屋,这些老同志就是在王杰的教育和影响下,把方便让给了群众。
1963年, 3年自然灾害刚刚过去,生活物资供给还没有好转。曾参加过延安大生产运动的王杰,经请示市委同意,他亲自抓机关的副业生产,带领人委机关干部在荒山野地办起了园艺厂、奶牛厂,开荒种地。减轻了国家负担。他对干部脱离群众搞特殊化的作风深恶痛绝。在困难时期,有一位局长一天中午领几个人到招待所吃饭,每人掏五角钱,吃8个菜。王杰看见了,那位干部感到很难堪,便从后门溜走了。这件事王杰大会小会讲,他要求机关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同甘苦共患难。
王杰在抓城市建设的同时,十分注意地方政府与煤炭重点企业的关系,积极组织市政各行各业支援煤矿生产。每到节日,都把最好的商品优先供给矿工。
在“文化大革命”中,王杰是受迫害最严重的一位老干部,但他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坚信党一定会纠正失误。1973年,王杰重新恢复工作后,顾大局、识整体,不计较个人恩怨,不顾被摧残的身体,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同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在双鸭山人民心中享有很高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