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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宝

段宝








                   (1905—1986)
  段宝


,1905年10月12日生于辽宁省辽阳市峨嵋区。1932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采矿专业。1932至1945年曾充任10余年伪满官吏,历任伪满洲国雇员、科长等职,1945年3月任伪佳木斯市公署市长。
  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经过教育,1946年9月段宝 正式参加革命工作,任鹤岗矿务局东山矿副矿长。1947年 6月调双鸭山矿务局工作,任总矿师。在双鸭山矿区初建阶段,段宝


克服重重困难,始终工作在煤炭生产第一线,为双鸭山煤田开发,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做出了积极贡献。1952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煤矿会议上,因建矿有功,授予他红旗奖章一枚。
  1958年1月段宝 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并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劳改。1979年 9月经双鸭山市委批准,他的错划右派问题得到改正;1981年被判徒刑问题得到彻底平反。在这20多年中,段宝


始终没有改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初衷,并一直活跃在煤炭科研战线上,先后编写了《铁矿的浮油选矿》、《东北地质浅说》、《矿山评价》、《简易煤矿开发》等专著。
  1980年9月,75岁的段宝


被推选为双鸭山市政协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983年3月被推选为双鸭山市政协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全市重大问题的协商活动。与此同时,仍任双鸭山矿务局工学院教师、高级工程师,除讲授采矿专业课程外,还兼任日语教师。他的晚年重新焕发了青春的活力,贡献了他的余生。1986年11月15日,段宝垄因病逝世,终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