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三、双鸭山地名说
章下序
双鸭山地名最早见于图籍是1914年(民国三年)。当时富锦行政公署1914年向吉林省呈送100号文书记载(富锦县当时属吉林省临江府管辖)“民国三年(1914年),富锦县行政公署探得本县西南境有煤,在七星砬子之东南”。富锦县呈送的《煤矿地点略图》上标明出煤具体地点在安邦河右岸叫双崖子山。
“双崖子山”即双鸭子山。东北地方语言一般称山之崖为砬子,很少有称崖子的,双鸭山的山体根本不存在崖的景观,因此认为,双崖子山是绘图者将鸭字惯用为崖字了。
双鸭子指在尖山区东北部4公里处坐落着 1对形似卧鸭子的山峰。从张广福大岗(现集贤县福利镇进双鸭山的福利大岗)和刘白话店(现公立屯)远望,2座山峰相邻,形似 1对卧鸭,尾巴向上翘着,脑袋向西往下扎。1958年“大跃进”时期开山凿石,将另一只鸭子形像破坏了。过去人们习惯称呼双鸭山为“山里”或称“双鸭子”、“双鸭子山”,后来人们感到读起来字多、咬嘴,就把“子”字省略了,称“双鸭山”。
1947年合江省政府正式接管双鸭山煤矿,便以演变过来的双鸭山的称呼定为矿山的名子——双鸭山矿务局,195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双鸭山矿区政府改为双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