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始末 《双鸭山市志》编纂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于1980年4月,在中共双鸭山市委直接领导下,组建了双鸭山市志编写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9名干部,用了9个月的时间,于1981年 1月,编写出《双鸭山市志》初稿,共40万字,打字油印后,作为历史资料存在市档案馆。
第二阶段从1984年6月开始编纂,于1991年6月竣事,历时7年,编纂出这部150万字,富有双鸭山特点的地方志书。
组织准备
1984年 1月10日,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决定成立双鸭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市地方志办公室。至同年 6月末,先后调入市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5人。7月,制定了《双鸭山市志编纂方案》; 8月,制定了《双鸭山市志篇目》(试用稿),共设33编。10月19日,市志编纂委员会举行第 1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双鸭山市志编纂方案》和《双鸭山市志篇目》(试用稿)。11月1日至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修志工作会议。会后,全市承担专业志的103个基层单位,相继建立了编纂机构。市志办公室于12月19日至22日组织专兼职修志人员362人、主笔103人,举办了第一期修志人员培训班。
1985年6月,市志办公室派3人去哈尔滨、大庆、鹤岗等地学习修志经验; 8月,又派专人到镜泊湖参加全国地理志编修研讨会,还派2人参加北戴河篇目研讨会。11月 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修志承包会议,制定了《(双鸭山市志>编修工作承包责任制方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与各基层修志单位签定了承包合同。此后,以市政府名义,又先后召开了部分基层修志单位汇报座谈会、修志工作表彰奖励会、老干部座谈会等。
资料搜集
双鸭山市是以煤炭为主体的新兴工业城市,开发较晚。解放前的档案史料严重缺乏,建国后的史料也多有残缺,加之修志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各行各业,多数没有接触过编史修志工作,没有搜集资料的经验。为此,1986年1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第2期修志人员培训班,各单位主笔98人参加培训,重点讲述和讨论了如何搜集资料的问题。各修志单位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今后古、先活后死”的原则,采取查阅案卷、征集文献、发函索取、口碑采访、实地调查、开会座谈等形式,以各个时期的太事、要事为重点,广征博采,边搜集、边整理、边核实、边建卡立档。截至1986年末,全市各单位查档阅卷7 882卷(册),召开各种座谈会794次,走访调查2 369人(次),发函530件,共搜集资料2 437万字,摘抄资料卡13 500份,搜集图片1 806张,复印资料98万字。
精心编写
1986年9月,对市志篇目进行了第2次修改。修改后的篇目第2稿,由大事记、总述和74编组成,继续做为试写篇目,下发到各基层修志单位指导试写。
1987年1月,为了修志的需要,市志办公室打乱了原来以科室分工指导修志的格局,实行主任领导下的责任编辑负责制,将基层承包修志任务的单位按战线分成3摊,3名主任各把1摊,从指导试写到进入志书总纂,全面负责,一包到底。经过精心指导,至1987年底,在全市103个修志单位中,有 52个单位完成了本部门、本行业的志书初稿。其中:有19个单位完成了进入市志的缩写稿。
根据各单位试写的情况和北戴河篇目研讨会精神,1988年6月又对市志篇目第2稿进行调整、修订。用了 1个月的时间,重点讨论了市志如何反映城市功能、城市改革、城市自身发展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等问题,并力求在篇目中予以体现。通过讨论和修改,按照编、章、节、目的体例结构,将第2稿篇目的74编改为34编227章 701节,对许多章节删繁就简,调整归类,消除了部门志或专业志的痕迹。修改后的第3稿篇目,于同年8月送省志办公室审查,然后根据省志办的意见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最后的总纂篇目。到年末,全市已有93个基层修志单位完成了进入市志的缩写稿,市志办公室承担的总述、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人口等编章也相继完成初稿。
1988年 1月,市志办公室人员兵分两路,一部分人继续指导尚未完成初稿单位的编写工作,一部分人坐下来进行市志总纂工作。经过1年又6个月的艰苦努力,到1990年6月底,34编 150万字的市志送审稿总纂工作全部完成,印刷成册,并分别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市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领导、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员的意见。
1991年 3月末,省志办公室组织了专家、学者对《双鸭山市志》送审稿进行全面评审,认为市志送审稿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符合志书要求,资料比较齐全,突出了煤炭城市特点,注意了城市的多功能记述,是一部成功的送审稿。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从1990年 7月发出送审稿到1991年3月全部收回,周转9个月,各方面意见、建议(包括文字标点)共 750余条(处)。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市志办公室对志稿进行精改,凡是有价值的全部纳入志书。
1991年6月5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第 2次会议,对市志送审稿进行最后审定。审定后的《双鸭山市志》共设30编187章637节,总字数为150万字。
《双鸭山市志》定稿后,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梁滨久、梁文玺、柳成栋等同志对志稿又进行2次审查并逐章、逐节、逐段、逐字精心修改和文字润色,特致谢忱。
1991年 7月22日,由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富贵、副主任曹夫兴等人参加的办公会议,对《双鸭山市志》送审稿进行终审,定稿。
在《双鸭山市志》编修期间,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洪图对修志工作十分重视,多方支持,精心指导;市政协主席刘肇宗、市人大主任邸介凡、原市政协副主席那忠恕、原副市长张修君、原市政府秘书长唐景春都曾经担任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直接领导了修志工作;武树义、赵廷富、武心田、钟贵岐、孙荣 、卢振邦、袁毅杰、段宝
、刘先武、申沛文、吴时晖、于登吾、王雨田、李泉海、赵芝云、陈华良、尹龙吟、王梦周等一些原市委、原市人大的老领导和开发建设双鸭山的老同志对编修市志给予热情关注,既积极提供资料,又精心帮助修改;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双鸭山矿务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单位对编修市志给予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辑力量不足、资料缺乏,志书难免有疏漏之处,希望全市人民和关心《双鸭山市志》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以使志书再版时臻于完善。
双鸭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张成义
副主任 张剑峰 岳崇孚 张心愿 吕忠远 刘宝琛 王世英
委 员 刘楚才 曹德林 王国才 邓瑞祯 李和玉 王德臣
张文学 陈述义 王明德 姜玉臣 王世民 马 慧
孙文采 刘 发 姜岩杰 王廷良 刘忠伟
《双鸭山市志》编纂人员名单
主 编 孙文采
副主编 葛 志 党国栋 米文泰
责任编辑 (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泽福 王忠影 王维娜 刘 邢凯明
陈凤林 杨凤娴 杨灵芝 贾智恩 董玉敏
工作人员 董玉敏 任凤成
地图绘制 陈景忠李番多双鸭山矿务局
责任摄影 刘 琪
责任校对 党国栋
《双鸭山市志》编审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责任编审
梁滨久 梁文玺 柳成栋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审稿人员
(按姓氏笔划排列)
关 华 邢文启 杨趾范 张福元 周乃荣 柳成栋
梁文玺 梁滨久 曹玉龙 赫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