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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宝清县行政区划实行区村制,全县分为7个区,共38个村,其中:
  
  第一区:在县城内。
  第二区:共14个村:
  南关村,在县城南门外,距城O.5公里;
  东关村,在县城东门外;
  北关村,在县城北门外;
  宝仓村,在县城北5公里;
  靠山村,在县城西,距县城2.5公里;
  四人班村,在县城西,距县城7.5公里;
  西关村,在县城西门外1.5公里;
  望山坡南村,在县城西北,距城3.5公里;
  望山坡中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5公里;
  望山坡北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8公里;
  十八里村,在县城北,距县城10公里;
  大孤山村,在县城北,距县城16公里;
  双柳河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20公里;
  双柳河北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24公里。
  第三区,共有8个村:
  万金山村,在县城正东,距县城5公里;
  方盛村,在县城东南,距县城7.5公里;
  大咀山村,在县城东南,距县城12.5公里;
  徐马架子村,在县城西南,距县城10公里;
  九间房村,在县城西南方,距县城7.5公里;
  夹信子村,在县城西南方,距县城4公里;
  向阳屯村,在县城正南方,距县城3公里;
  头道河子村,在县城正南方,距县城9公里;
  第四区,共有4个村:
  青山堡村,在县城东北方,距县城9公里;
  戴家堡子村,在县城东北方,距县城12.5公里;
  中兴堡村,在县城东北,距县城16公里;
  本德堡村,在县城东北,距县城24.5公里。
  第五区,共有4个村:
  西兴隆屯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西长发屯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东长发屯村,县城正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东林子村,县城东北方,距县城42.5公里。
  第六区,共有4个村:
  七星泡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约45公里;
  杨荣围子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约50公里;
  王福岗村,县城西北,距县城约45公里;
  鸾风山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0公里。
  第七区,共4个村:
  凉水泉子村,县城西北,距县城30公里;
  聚宝山村,县城西北,距县城25公里;
  太平路村,县城西北,距县城35公里;
  小梨树沟子村,县城西北,距县城约22.5公里。
  另县属街镇有二:
  宝清县城,位于宝石河与挠力河汇合处左岸,马鞍山、元宝山之间;
  星河镇,位于县城北约41.5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