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宝清县行政区划实行区村制,全县分为7个区,共38个村,其中:
第一区:在县城内。
第二区:共14个村:
南关村,在县城南门外,距城O.5公里;
东关村,在县城东门外;
北关村,在县城北门外;
宝仓村,在县城北5公里;
靠山村,在县城西,距县城2.5公里;
四人班村,在县城西,距县城7.5公里;
西关村,在县城西门外1.5公里;
望山坡南村,在县城西北,距城3.5公里;
望山坡中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5公里;
望山坡北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8公里;
十八里村,在县城北,距县城10公里;
大孤山村,在县城北,距县城16公里;
双柳河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20公里;
双柳河北村,在县城西北,距县城24公里。
第三区,共有8个村:
万金山村,在县城正东,距县城5公里;
方盛村,在县城东南,距县城7.5公里;
大咀山村,在县城东南,距县城12.5公里;
徐马架子村,在县城西南,距县城10公里;
九间房村,在县城西南方,距县城7.5公里;
夹信子村,在县城西南方,距县城4公里;
向阳屯村,在县城正南方,距县城3公里;
头道河子村,在县城正南方,距县城9公里;
第四区,共有4个村:
青山堡村,在县城东北方,距县城9公里;
戴家堡子村,在县城东北方,距县城12.5公里;
中兴堡村,在县城东北,距县城16公里;
本德堡村,在县城东北,距县城24.5公里。
第五区,共有4个村:
西兴隆屯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西长发屯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东长发屯村,县城正北方,距县城41.5公里;
东林子村,县城东北方,距县城42.5公里。
第六区,共有4个村:
七星泡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约45公里;
杨荣围子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约50公里;
王福岗村,县城西北,距县城约45公里;
鸾风山村,县城西北方,距县城40公里。
第七区,共4个村:
凉水泉子村,县城西北,距县城30公里;
聚宝山村,县城西北,距县城25公里;
太平路村,县城西北,距县城35公里;
小梨树沟子村,县城西北,距县城约22.5公里。
另县属街镇有二:
宝清县城,位于宝石河与挠力河汇合处左岸,马鞍山、元宝山之间;
星河镇,位于县城北约41.5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