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满时期行政区划
第二节 伪满时期行政区划
伪满初期,宝清县行政区划仍沿用民国时期的7个区,伪满大同2年(1933年)实行保甲连坐法,全县分为7保,69甲,797牌,每区为1保,设保长1人,副保长1人。每一个村或相当一个村地域内之牌合为l甲,城内10牌为l甲,每甲设甲长、副甲长。甲内每lO户为l牌,设牌长1人。整个行政区划系统是:县长——警备局——各区警察署——保长——甲长——牌长,构成了警察行政区划系统。
全县保、甲、牌情况是:
城区所在地县城,第一保,共12甲119牌; 二区所在地望山坡,第二保,共15甲251牌; 三区所在地夹信子,第三保,共lO甲100牌; 四区所在地青山堡,第四保,共8甲78牌; 五区所在地星河镇,第五保,共4甲47牌; 六区所在地七星泡,第六保,共ll甲109牌; 七区所在地凉水泉子,第七保,共4甲,93牌。 伪满康德5年(1938年),日伪政权实行归屯子,将分散居民一律归进大屯,以图割断人民与抗日联军的联系,加强了集中统治。伪满康德6年(1939年)行政区划改为街村屯制。宝清全县1个街(即宝清街),6个村。
宝清街下辖安仁、居义、乐善、业成4个区,南元、南亨、南利、南贞、东关、北关等6个屯。
大孤山村下辖大孤山、十八里、十二里、付家、高家、兴隆沟、望山坡、双柳河、聚宝山、北八甲等8个屯。
夹信子村下辖夹信子、徐马架子、靠山、头道河子、方盛、万金山等6个屯。
青山村下辖一甲、二甲、三甲、四甲、东五、东六、西六、本德等9个屯。
七星河村下辖七星河、常张、杨树林、德安、兴隆等屯。
七星泡村下辖七星泡、梁家街、向阳川、杨荣围子、王福岗、兴隆岗、鸾凤山、窦家油坊、李珠屯、平安堡、兴亚屯、刘家炉、凉水泉子等屯。
大和镇村下辖大和镇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