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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县属国营农场

第九节 县属国营农场



  县属国营农场——良种示范繁殖场,位于宝清县城东南宝饶公路东侧的万金山乡境内,北邻万隆村,东接农业场,南靠兴国村,西隔宝饶公路与方盛村相望。距县城16华里,交通方便。
  1949年建场,当时场内除县派领导和技术人员外,均由劳改犯人劳动。主要生产资料由县政府拨给,产品除自给外,以实物支付手段支援补助政府供给制单位。
  1953年由自给性农场过渡为示范农场,1954年改为示范繁殖场,场内设固定工人。行政受县政府领导,为科级单位,业务由省农业厅统管。
  1956年亩产达到400斤,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标准,场领导光荣地出席了1957年2月于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劳动模范大会。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受瞎指挥风的影响,曾出现了“三合三分”的不稳定局面。1955年交县多种经营局(后改为畜牧局)领导,变农作物良种示范场为养猪、牛、鸡等的畜牧场。当年秋,又并入农机校,实行场、校、所(科研所)三合一体制,退为单纯农业生产场。直到1962年春,重新恢复示范繁殖场。1969年,曾一度变为农机校的“五·七战校”的一营三连。当年秋又恢复为农业良种示范繁殖场,1964年省颁发了《农业良种示范繁殖场工作条例》40条,保证了场体制的稳定。
  该场原为一个分场,下设有农工一队、二队、畜牧组、科研组。1978年于本县东升公社境内大、小挠力河之间,划出可垦荒原6 229亩,开发建立了第二分场。
  多年以来,该场在经营管理方式上是场部一手抓,劳动组织是队组长领着干,大帮哄,劳动计酬除1962年曾一度实行过包工包产以外,整个70年代期间都是出勤记一天,死工资。十年动乱,无政府主义泛滥,多年生产上不去,经济效益低,自70年代后期,连年出现亏损。1981年亏损高达37万元之多。
  为了扭转亏损局面,经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曾先后试行多种责任制,收到一定的效益。1982年实行了浮动工资制,与生产效益挂勾,以32元做为计算线,20%留场浮动,年终根据效益结果实行奖励。1983年又改革为以队、组承包,实行定产量、定产值、定利润、定成本、定上交良种等五包五定的办法;1984年进一步完善承包制,小麦统种统管,归户计算,盈亏到户;大田承包到户,蔬菜承包到组,主要农机具保留在场,实行承包。1985年全部承包到户,主要农机具作价处理,转帐5年还清。实行责任制以后,经济效益提高。1984年亏损额比1981年减少79%,1985年保持了收支平衡。
  本场现有耕地15 128亩,职工189户,正式职工216人,其中干部8人,20年平均上交良种78.4万斤,为全县推广良种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