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村企业 一、乡村企业的发展
宝清县乡村企业的产生是在农业合作化以后,1958年全县12个乡只有7个乡有企业,主要是宝清镇、七星泡、凉水泉子、十八里、青山等乡。企业经营的主要行业是小木农具维修和油、酒、米、面粉等加工业。
1958年至1976年末,乡村企业由38个发展到99个。其中乡办企业由16个发展到24个,产值由164万元发展到631万元,其中乡办企业产值由106万元发展到228万元,乡村企业实现纯利润由31万元发展到71万元,固定资产总值由102万元发展到360万元,从业人员由l 023人发展到2 419人。
十年动乱中受“左”的错误干扰,乡村企业发展迟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乡村企业在调整中前进,在整顿中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实行了经济责任制到人,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办企业、开商店、搞联办和个体兴办各项企业。经营项目也由原来的单纯维修、油米加工而逐渐扩展到交通运输业、建筑建材业、商饮服务业等方面,出现了各业发展的新局面。全县乡村企业的从业人员由1981年的4 662人,增长到1985年的lO 060人,总产值由“文化大革命”前的228万元,增到1985年的3 895万元,比1984年增长100.8 %。其中乡办增长5.2%,总收入2 935万元,比1984年末增长101 %,其中乡办增长23.8%,纯利润194万元,比1984年增长151.9%,其中乡办增长4.7%。
1985年宝清县乡村企业从业人员表
表3-21
二、乡村企业的管理
随着乡村企业发展和管理上的需要,l976年10月县设公社企业办公室,管理乡村企业,1977年5月提格为社队企业科,同年9月合并于二轻科,设社队企业股。1978年4月从二轻科分出,独立设置社队企业科。1979年以后改为社队企业管理局,下设秘书、生产、计财各组和供销公司。1984年社队企业管理局改为乡镇企业的管理局,除秘书、生产、计财三个股之外,设供销、联营、建筑3个公司。原16个乡镇工业管理站,变为乡镇企业公司。
乡村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各计盈亏。各项管理在不断完善,1985宝清县乡村企业盈亏情况盈亏情况如下表:
表3-22
注:1985年义合村企业收入102万元,七星泡乡企业总产值为613万元,宝清镇为649万元。
三、乡村企业的层次结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特别是1983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和各项富民政策的落实,各种形式的乡村企业包括农民联办和个体经营的企业发展很快,1985年宝清县乡村企业结构情况如下表:
表3-23
四、主要产品产量 乡村企业的主要产品为原煤、农机具配件、铁制农具、红砖瓦、沙石、白灰、木材、白酒、食用植物油、土豆制品、粮食加工、亚麻纤维、服装加工、工艺美术品、木制家具、饲料、房屋建筑、农业产品等。
1985年全县乡村企业产品产量表
表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