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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电

第四章 电力工业

第一节 发电



  一、地方网发电  解放前,宝清县无电力工业。伪满康德8年(1941年),由密山架到宝清一条120公里输电线路,至伪满康德10年(1943年)通电。配电总容不过200千伏安,仅供部分商店、机关、驻军用电。电源来自丰满水电站。1945年8月变电站被苏军炸毁,电线、变压器、线杆被苏军拆走,宝清断电。解放后,1948年春,县企业公司油米厂利用一台旧瓦斯机为动力,带动30千瓦发电机发电,电压等级为3.3千伏,除油米厂自用,还供给县政机关和附近少数居民照明。
  1953年春,油米厂将30千瓦的发电机组换成了50千瓦的发电机组,这时发电量虽有增加,但只能供市政机关和主要街道两侧的商店和饭店用电,居民用电略有增加(白天生产用电,晚间居民用电)。
  1956年春,宝清县正式建设地方国营火力发电厂(厂址在现在的酿酒厂,日伪时期的满铁运输局)。
  发电机组于1957年12月份正式投产,发电能力为280千瓦。发电机是日产旧发电机,蒸汽机是美国产的卧式650马力,锅炉是苏联产机车锅炉,蒸发量为2.5吨,后于1960年换成国产的4吨卧式炉)。除供镇内工业生产、市政机关、镇内居民生活用电外,还能供部分乡村用电(夹信子乡靠山村、镇郊的南元、亨利、东关村等)。1965年8月,宝清县由省人民委员会拨款440万元,新建一座装机容量为l 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厂址座落在距县城西去15公里梨树沟内,距宝清煤矿1公里)。1966年12月正式投产,至此宝清县电力工业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机组是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引进的,自动化程度较高。
  1970年12月,2号机组扩建安装投产,省投资164.8万元,装机容量为l 500千瓦(机组产地、型号与l号机组同)。
  1980年9月第三套3 000千瓦国产机组并网投产发电,全厂装机总容量已达6 000千瓦。
  至此,宝清县电力生产由1958年的37.3万度(年平均)上升到1985年的1 956万度,产值由1958年的2.4万元(年平均)上升到1985年的127.1万元。
      宝清县网历年发电量、供电量、厂用电量、产值一览表
  表4-7                      单位:万度、万元



  续表4-7



  二、农村自发电  1958年农村开始用柴油机带动发电机发电,最早见于万金山公社兴国大队,之后各经济比较好的村屯相继自办发电,用于铡草、推磨、照明等(主要靠集资自发电)。1958~1965年的7年多时间里,这是农村办自发电的兴旺时期。1965~1980年的15年时间,由于有了经济电(即县发电厂发电),于是开始由自发电向用县网电方向发展。
  1985年末统计,全县历年农村自发电共有50多户,基本上都是以柴油机为动力带动发电机发电,柴油机24~150马力,发电机总容量约为290多千瓦,总发电量约有390多万度,全县办自发电总投资约有70多万元。至1985年全县208个自然屯中还有14个屯自发电。
  宝清县的自发电事业在大多数乡村或场矿企业在县网或国网电未输进之前都有一段自发电的历史,这些自发电虽然发电量不大,但对县网电的不足起到了很大的补充作用,同时对宝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宝清县历年自发电量一览表
  表4-8                   单位:万度、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