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管理体制 宝清电力生产管理,伪满时期归东安(密山)电业局。解放后,1957年以前,归油米厂管理,1958年至1975年归工业科管理。1975年成立电业科,下属企业发电厂,发电厂设独立组织机构。
电业局坚持满发、满供、少损、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满足社会生产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1983年后,为适应改革管理方式,已由过去的生产型逐步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电业局对发电厂、供电所这两个企业负责行政领导和业务技术指导。发电厂发出的电,通过供电所售出,各用户将电费交到供电所的营业股。每度电收用户O.16元,其中O.12元拨给发电厂,供电所留0.04元,发电厂按出口总电量计算。发电厂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防止事故的发生、节煤和降低成本。供电所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如何将线损率和窃电率降低。降低线损率重点涉及到输配电设备的维护与改造。电业局每年从变压器的代修费中(每KA收2.00元)拨出一定数量款,每年按计划进行输配电设备维修和改造。为防止窃电,电业局责成供电所的用电股、监察人员经常深入各用户检查窃电按省农电处规定进行罚款(近几年电的线损率在20%左右)。1966年后,全县各企事业和居民用户,都安装用电计量仪表,按用电度数多少收费。
发电厂自老电厂时起就实行厂长责任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致使管理混乱。生产事故频繁,责任事故不断。1967~1977年责任事故20起,断电、停电不断发生。1968年12月12日发生锅炉管爆炸事故,停发电480小时,经济损失达2万余元,严重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1978年以后重新恢复厂长负责制,严格制度,严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下降。
宝清县1966~1985年发电厂历年来生产事故一览表
表4-17
二、设备管理
宝清解放初期电力事业设备简单陈旧,仅靠工人师傅的精心操作,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护国家财产,未形成一套科学管理制度。自1966年新电厂投产以后,才逐渐执行水电部的设备管理规程,并根据宝清县电力的实际,形成了一套技术管理、专业管理、专群结合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程,主要是:
l、合理地使用设备,根据发供电参数及设备完好率使用设备,设备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处罚。
2、执行设备检查周期,每年春秋两次对输配电设备大检查和修理。发电厂每年进行一次正常的大检修,平时各车间经常检查发电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计划预防管理制度,由局领导每年制定,贯彻执行合理的机器设备计划,预防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验收、登记、保管、调拨、报废等工作。建立和执行机器设备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电业部门的管理制度、各工种的责任制度。
5、更新改造设备。电业局每年根据需要和资金的可能对需要改造的陈旧.设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改造和更新工作。农村配电线路原由各公社自己筹资建成,由于社队经济不足,其原配电线路达不到标准(不规格的木质杆基,线径细),影响供电效果,电业局先后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改造。 三、技术管理 电业局设立了专职机构——生产技术股,由6人组成,有股长、副股长,主管全县发供电的生产技术指导,每年对配电线路和变电设备进行春秋检查,对大型安装工程施工的图纸设计与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对线路的改造与维修提出计划方案,下有安监员1人,技术员1人,资料员1人,统计员1人,协助生技股长工作。组员各有岗位责任制。
发电厂设有生产技术组,组长1人,下有安监员、资料员、技术培训和备品备件计划各1人,共6人小组,组长主管发电的技术指导、发电设备大修计划安排。组员各有岗位责任制,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其中有《发电厂技术管理工作条例》、《工作员操作票制度》、《技术员岗位责任制》、《技术培训制度》、《生技股长岗位责任制》等。
建立节约能源组,负责能源的质量监督和余热利用及能源设备技术管理。
宝清县网历年发电设备利用率
表4-18
续表4-18
四、供用电管理
供电所对职工规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十不准”,即不准侵占公物;不准在施工单位利用工作关系索取财物;不准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准搞私情,不受贿赂,不以物易物;不准搞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不准违背三电通知精神,执行有关电力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违章事故,不营私舞弊;不准讲排场,图阔气,铺张浪费;不准吃招待饭,喝招待酒;不准敲榨勒索;不准违法乱纪。
对降损采取的措施是搬变压器到负荷中心,调大马拉小车卡脖力线和迂回线;停功率因素在0.8以下的用户,停空载线路,停非标准电器设备;感性负荷与电容器配套,变压器开关设备与装机容量配套,互感器与实际负荷配套,电度表与互感器配套。定期校表,定期分析线损原因,定期校验互感器,定期检查互感器变化,定线损指标,经常检查偷漏电(即一搬、二调、三停、四配套、五定一经常)。
在节电方面采取的措施是有节电计划,定设备,定电量,调整设备配套;调整力率;调整设备利用率。不准盗电,不准用电热取暖做饭;不准私拉乱接线路,不准使用非标准的电气设备。大灯泡不点,无人不点,睡觉不点,天不黑不点,长明灯不点。查用点管理,看计划用电;查负荷率,看班次安排;查产品单耗,看节电潜力;查设备利用率,看产品耗电;查节电措施,看节电效果;查居民企事业用电,看用电是否合理。
用电管理,在局、所单设时,由供电所的营业组负责,在局、所企政合一时,由用电股负责,有用电登记工抄表,互相监督,相互配合,共同管理电力使用,从1966年至1973年陆续在l0个乡建立农电站,专事农村供用电管理。
宝清全县历年用电量与人均用电量情况表
(扣出国网用电)
表4-19
续表4-19
宝清全县农电站一览表
表4-20
宝清县历年供电损失量和残损率表
表4-21 单位:万度
续表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