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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通管理

第三节 交通管理



  一、路政管理
  1963年县交通科成立公路股,1964年改为公路管理站。主要业务是负责地方道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具体包括:维护行道树,管理路上桥、涵、标志,禁止毁坏路面,影响或妨碍交通;执行公路养护任务,如发现损害公路,桥涵、标志,影响交通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或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运输管理
  随着运输市场的扩大,1973年成立运输管理站,业务范围是掌握运输政策,加强运输管理,对运输市场进行调节,对货运实行统一结算,统一运价,以保证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运输,保证养路费,管理费的收缴。
  建站时有工作人员4人,1984年增加到lO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是近年来运输管理站积极扶持城乡个人,联户办运输,提高多种运输形式,宣传提供方便条件和运输市场信息,掌握个体营运情况。落实和合理组织公、铁客货分流,集装箱和零担运输。
  三、安全管理
  1971年成立交通监理站,主管全县交通安全,车辆检查和驾驶员的培训与技术考核,对车辆状况进行审验,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期收缴养路费。
  初设站时全站只5人,1980年监理站下设交通队,队员4人。1984年监理站改为监理所。1985年全所有监理人员17人,其中交通队员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