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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药业

第四节 医药业



  国营医药业开始由百货公司经营。1959年宝清县卫生科设立中西药经营部,经营药材,本年l0月成立药材公司,隶属县卫生科。1968年lO月正式归商业系统。1972年公司设批发部、收购部、加工厂,经营中西药材、医疗器械。1984年改名宝清医药公司。公司保留了宝清县原私营药店的一些老药工、药师等技术骨干,对地产中草药鉴别、收购、加工有一定独到之处,为保护本地药材资源,合理采集、收购起到一定作用。同时,开展扶持农民人工种植药材面积达976亩,1980年全县中草药基地86个,养鹿910只,1985年全县人工种药材72 300公斤。
  从生产入手,使药材商店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地产药材基本购进即可销出,北药南销,效益可观。1985年药材公司分出,成为独立县局级单位。当年成为销售额374.5万元,亏损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