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解放前的市场
第四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解放前的市场
伪满时期宝清开办了北南2个市场。北市场:位于今百货公司往西至路口处,主营是蔬菜、鱼类、瓜果、柴草、牲畜交易,市场设摊床、小饭铺、小杂货铺。南市场:即现在国营饭店往西路南。这里卖蔬菜、瓜果、鱼类,还有说书馆、妓院、大烟馆。从事市场经营的大部分是城市贫民、小商小贩,也有进城卖蔬菜卖柴草的农民,初期比较繁华,随着日伪统治的不断加紧,日、伪军、警、宪特的敲榨勒索,小本经营的小商小贩纷纷转产停业,至光复前南、北市场基本空闭。
解放前还有一种市场就是庙会,每逢旧历四月十八为娘娘庙会,至二十八关帝庙会,宝清城西北角的大庙人山人海,各种买卖人均在那占一块地皮设摊床,或搭席棚,卖各种吃喝的、玩具的、迷信品的,也有卖手工艺品、衣服饰物的,还有打把式卖艺的、耍猴的、演杂技魔术的,应有尽有。解放后人们破除迷信,无人兴办庙会,这种市场形式遂即消失。
旧社会市场交易形式是自由成交,随行就市,但市场掌握在地痞流氓、有权势人手中,伪满军、警、宪、特随意勒索欺榨小商小贩。如弄不好,轻者被罚没,重则一顿毒打,责令停业。而一些有靠山的人欺行霸市.买空卖空,掺杂使假.无人敢管。无靠山的小买卖人,只好忍气吞生,盈亏凭运。正当的买卖人得不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