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业管理第一节 国营商业经营管理 国营商业的行政管理一直沿袭党委领导下的经理(局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制度。整个业务活动有一整套管理措施。 一、综合业务 1949年建立国营商业起,各专业公司均设业务员,综合购、销、调、存业务的指导管理,1953年综合业务分为物价、储运、购销。1958年以后各专业公司设业务职能组、股,专门指导业务。1985年商业实行改革,为加强各专业公司的宏观控制管理,综合业务更显得重要,各主管局均设业务股,专业公司设业务组,主抓购、销、调、存,监督物价、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信息,合理安排市场消费,协助领导决策,组织业务培训,协调地方工业品的生产销售。 二、仓储运输 仓储50年代初期,宝清国营商业使用的仓库都是日伪遗留草土旧房,大部分为前店后库,一些易冻商品只好放在宿舍。60年代开始建设一批新库,但大部分为土坯库房。从1976年才建设一批砖瓦库房,一些危险易燃、易爆商品库均建在郊区,国家控制的重要物资库建在保密安全地方,便于管理和采取安全措施。
仓库管理,50年代一般是一人一库,综合管理。60年代实行分类,专人专库。70年代以后,仓库管理趋于科学正规化,每库建立收、支、存保管帐,库内分区划类设卡,并建立制度。1982年以来,普遍开展“四好仓库”活动。至1985年全县仓库管理出现新局面,糖酒公司库原为三类库,经过努力,1983年一跃评为地区“四好仓库”百货库,1984年评为省级“四好库”。五金库,1984年评为省一级仓库。
运输宝清国营商业成立之初,运输靠畜力车,或手推车,至1951年,百货公司才有了第一辆汽车。1954年,土产公司也有一辆汽车。1958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并,成立了商业汽车队,拥有汽车10辆,专门从事商品调入和农副产品调出,至l961年国合分开,汽车队解散。1976年农机部门移交商业汽车3台,专运石油。1979年,石油公司、食品公司成立汽车队。1985年国营商业各专业公司均有自备汽车,少则一辆,多则十余辆,车型以国产为主,兼有日本、罗马尼亚等进口车。
1985年商业局系统拥有汽车状况表
表6-12
1985年初宝清县商业局系统仓库状况表
表6-13 单位:栋、立方米
三、商业物价 国营商业物价是市场物价的天平,在稳定整个社会物价中起到统率主导作用。从50年代至70年代末,商业物价始终坚持一整套高度国家集中管理的模式,农副产品、工业品、一、二、三级站调入商品、饮食服务业等物价,均由国家统一政策,规定作价原则,制订商品流通费用标准、批零差价率、毛利标准,并有严格的物价纪律。在一条渠道独家经营的年代,物价固然稳定。
1980年以后,实行多渠道多家经营,由于国营摊大人员多,商品流转环节多,流通费用普遍高于个体经营者,加之生产厂家与个体经营者直接挂勾,冲击了国营商业,造成部分个体经营者商品价格低于国营商业的暂时不正常现象,甚至有的不法商贩以次充好,以副品充正品,与国营商业较量。在新形势下,国营商业为当好市场物价的主帅,实行改革挖潜、部组承包的办法,以本身设备齐全(仓库、车辆、商店、柜台)、资金雄厚、人员齐备的长处,开展多渠道进货,多进适销对路优质价廉商品,千方百计降低商品流通费用。不仅从价格上稳住市场,而更重要的要从质量上、商品信誉上、服务质量上摆正国营商业主导地位,从而稳定市场物价。
1985商业局系统财务情况表
表6-14 金额单位:千元
四、财务管理 宝清国营商业财务管理是由粗到细,由简到繁,由少到多,不断变化的过程。 1951年粮食、百货、土产3个公司,下面无独立核算的批发部或商店,统由各公司核算,基层商店实行报帐制,1953年这种形式改变。在管理上,50年代是抓好购、销、利、费、劳5项指标的“五定”为内容的部组核算。1956年实行编报财务计划,开展清理财产活动,推行商品储备定额和必备商品目录,在财务指导下,有计划组织商品进货。
1960年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办法,并于1965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实行财政预决算和财产损失审批制度,虽然“文化革命”动乱,财会核算也未混乱。整个70年代以前,盈亏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办法,实质是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国家核销的铁饭碗。
1980年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实行利润包干,层层签责,把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财务核算改为承包企业分户记载,班组核算(重点抓住资金使用、费用水平、劳动效率利润)、各记盈亏,月、季、年结算,兑现奖罚。1984年国营商业各部门开始实行经营承包合同、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主管局与财政局,主管局与下属公司,公司与部、店层层签订承包合同,其形式是:
l、定额利润上缴,超额部分四~五分成,即实行利改税企业完成定额上缴利润后增盈部分税后利润的40%上缴财政,lO%上缴主管局,50%留给企业。
2、超定额利润二、八分成,即暂不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完成定额利润后的利润,上缴财政20%,留给企业80%,主管局从企业留成中提取5%。
3、亏损包干,减亏分成,即在亏损企业中定减亏计划,减亏30%留给企业,70%上缴财政,并定各种基金比例和奖罚措施。真正把企业的效益和职工利益挂上勾,调动了广大职工积极性。 五、计划统计 宝清县国营商业1946年至1948年期间未开展计划统计工作,当时商品数少,每天记一下卖多少,下次进货购进多少,领导心中有数就可以了。1949年国营商业、供销商业都扩大了,开始有了计划统计人员。1953年7月,全国统一了计划统计报表和统一制度,从此,国营商业各部门均设计统员,部、店也有兼职计统人员,形成了计划统计工作网,按旬、月、季、年逐级上报。1978年至1985年为加强宏观管理,为决策提供科学数据,各主管局设计统股,公司设计统组,店设计统员,加强了计划统计工作。
计划工作在50年代至70年代基本是国家大计划套下来,只要下达计划就带有强制性、政治性色彩,一定要完成计划,权威性、约束力很大,那时衡量一个企业好坏主要看完成计划好坏。1980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多渠道经营利润包干,上批下行的计划不适应,也失去了约束力。形势变化要求计划编制工作更要科学化,符合每个时期的购销规律,各主管部门公司在编制商品流通计划时,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平衡好本企业内部各环节、部门的比例关系,使计划订的恰如其份,合理地发挥人、财、物的作用。国营商业虽是实行承包、利改税等一系列改革,但不等于放弃领导的自由经营,国营商业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只有保证商品流转,财务、劳动工资、储运、基建按月、季、年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才能真正实现预定的利润指标,计划工作可以监督各企业。只有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才能体现国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各企业强化计划工作,加强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持国营商业的主导地位。
统计工作在50~70年代主要为上级业务部门服务,为上级主管部门掌握客观情况,制订计划提供依据。进入80年代统计工作不仅为上级提供数据,更实际地成为本部门工作本企业的决策参谋,通过统计资料可以了解每时期购销、调存情况,发现每种商品在某个时期销售情况,从中可以发现规律,作到胸中有数,指挥得力。各局、公司、店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按时添报统计报表,统缴统计主管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