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贷发放 伪满时期,从康德元年(1934年)开始发放农民复兴贷款,以地照做抵押,分3期归还,月息伪币7厘,全县7个区357家农户共贷款49 789元(伪币)。同年发放商工复兴贷款,分2期归还,月息7厘(伪币),当时有20家商工户,贷款多自2 000元,少则300元,共贷款18 300元(伪币)。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资金紧张,贷款逐年减少,至光复前已基本取消,导致农民破产,商工户关业。
1946年宝清解放后,为扶持农业、工商业发展,民主政府1949年就开始办理农业信贷业务,1951年实行国营商业贷款。 一、农业贷款 1949年实行农业贷款的任务是支持全县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贷款项目主要以购买种籽、马草料、小木农具为主。到1953年全县共发放农业贷款5.46万元,70%用于支持农业互助合作事业。1956年农业贷款由支持互助合作事业转为扶持贫困农民加入合作社,同时发放了贫困农民入社合作基金,鼓励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发放了移民专用基金。当时在宝清的农业信贷大致采用三种形式:
一是实物贷款。由银行组织一些实物抵作贷款资金,其主要实物有小麦、大豆、水稻等,春种贷给农民,秋收以粮还贷。
二是贷现折实。解放初期币值不稳,为避免农民受害,银行部门采取贷现折实的贷款方式,即春天专职农村贷款员将货币贷给农民,按当时标准牌价把贷款额折算成粮食,秋后收回已折算的粮食顶贷款。
三是专项贷款。主要用以支持农民购买农用机器、大牲畜,解决灾区农民口粮等款。
1958年,全县进入公社化,由于“左”的影响,片面强调壮大集体经济,农业贷款投放量增大,几乎全部投入集体农业。集体农业长期以来大帮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没得到发挥,农业经济收入还不上长期积压的高额贷款,到1980年全县各社队积压贷款达3 781万元,是1960年发放贷款总额的9倍。影响了全县国民经济的资金周转,充分暴露了农业搞穷过渡,吃大锅饭的弱点。
1984年,全县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贷发放改变了过去的投向。把农村社队大量占压的贷款,全部转贷给原社队社员,充分有效地回收和利用了占压资金,支持了专业户,扶持了个体承包的生产发展。
1985年农业贷款ll 847.8万元,直接贷给乡镇企业、承包专业户的农业贷款920.5万元。
宝清县历年农村贷款发放统计表
表7-7
二、商业贷歉 宝清解放之后,为稳定市场巩固国营商业的主导地位,首先对国营商业发放贷款。1951年首先对县内百货、专卖、粮食、土产等国营商业部门和城乡供销社发放贷款,以保证其采购粮食、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以及购进民间工业品、生产资料所需的资金,占领城乡新民主主义商业阵地,打击投机商人,抵制私商囤积居奇,确保市场活跃和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商业贷款从1952年的103万元,逐年递增。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贷款投放面扩大,扶持合营、合作企业,至1957年商业贷款达267万元,是1952年的1.5倍。
1958年大跃进,商业提出的大购大销,银行也随之搞进多少货给多少钱,贷款投入大增,截止1959年达603万元,是1957年的2.26倍,由于盲目进货,造成商品积压,影响了资金周转和信贷回收。
1961年实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总结.1958年以来商业经营盲目性的教训,加强信贷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国家信贷计划发放货款,对库存商品积压及有问题商品,督促加快处理,清仓核资,卸掉商品经营包袱,回收积压贷款,使商业贷款下降,充分利用企业自有资金,搞活商业。县银行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银行六条》,对全县商业信贷单位调查,一经发现挪用和挤占银行贷款现象,责令限期清理和收回。经过这一系列措施,到1964年全县商业贷款压缩到391万元,比1961年最高额的762万元减少了371万元,下降了48.6%。
1976年以后,宝清城镇居民增加,随之商业网点增加,城镇就业人数增加,职工工资增加,购买力加大,商品供求日益扩大,商业贷款随之增加,截止1984年共占商业贷款1 631万元,比1975年的977万元增加了654万元,增加40%。1985年各种商业贷款1 839.6万元,其中个体商业贷款就达113.3万元。
宝清县商业贷款历年余额表
表7-8 单位:万元
三、工业贷款
宝清解放后,接收了制粉三厂(宝大火磨)、制油厂及少部铁匠炉,建立了宝清地方国营工业。宝清支行为支持地方国营工业生产发展,于1952年发放工业贷款35万元。1956年县内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成立合作社,贷款对象扩大到手工业合作社,贷款数逐年扩大,至1958年和1959年,共投放工业贷款198万元,比1952年增长了5.5倍。
1961年在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宝清支行严格执行《银行六条标准》,加强对工业信贷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信贷计划,对1958年以后银行对工业贷款执行的“要充分供应的原则”致使贷款无计划,工厂原材料占用资金过多,产品质次价高、积压、贷款增加、利息回收率低的一系列失误,进行了纠正。采取加强检查管理,对贷款使用不合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限期收回贷款,充分有效的发挥企业自有资金的潜力,1962年贷款投放降到62万元,从此银行贷款逐年下降,日趋平稳。至1966年全县已降到15万元。县内地方工业纷纷走改革挖潜路子,依靠挖掘自身潜力,保证了企业生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业企业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为改造设备、技术,急需资金,加之集体、个体工业增加,工业贷款又迅速增加。1978年工业贷款687.1万元,1985年达1 686.1万元,是1978年的245.4‰。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宝清县商工复兴贷款一览表
表7-9 单位:伪币元
宝清县工业贷款历年余额表
表7-10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