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债券、侨汇
第三节 债券、侨汇
一、债券
新中国建立后,面临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基础,困难重重,为解决经济困难,自50年代初发行公债券,1959年至1960年黑龙江省又发行地方公债,1968年国家对以前发行的公债,全部本息付清,出现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经济建设发展迅速,为补充存在储量,从1981年开始实施公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任购由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为期5年。宝清1981年至1984年国库券发放逐年增加。1981年18.2万元,1982年38.7万元,1983年134.2万元,1984年153.9万元。
二、侨汇
宝清的侨汇业务始于1958年,主要原因是十万官兵开发北大荒,八五二、八五三、五九七农场很多转业官兵中有海外关系,经常接收海外亲友的汇款。尤其是中日、中美关系的改善,使汇入本县的侨汇逐年增加,至1983年外侨寄入宝清的外汇已达60 726元,是全县经营外汇最多的年份,1984年下降到31 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