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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村照明、用电和取暖

第三节 农村照明、用电和取暖



  一、农村照明和用电  伪满康德7年(1940年)以前,宝清全县无电灯。农村照明用的是豆油灯、火油灯。1940年以后,宝清县城内日伪机关里正大街商店,始见电灯。解放后的50年代中期,县建立1座小型火力发电厂,只能解决城内机关和公共企事业部门的照明用电,一直到60年代初,县城内和城郊的农户才开始安装电灯。
  1966年12月,宝清西山发电厂建成投产,当年上马1500KN,1970年又上马第2套机组,1980年第3套机组上马。3套机组运行,总容量6000KN,基本满足全县11个乡的用电,其余乡村均用国家电网电力。
  1985年末,全县16个乡(镇),202个自然村屯,由县网供电108个,国网和农垦兴隆管理局东部电网转供76个,尚有21个村屯暂未供电。总的供电情况是:以地方网为主,国网为辅,总装机容量10370千伏安,年用电量为787万度,占总电量的50%以上,所有供电村屯,实现了居民以电照明,农业生产中的密米、脱谷、抽水、排水、牲畜饲料加工等也多使用了电。  二、农村取暖  战胜严寒与冰雪,防寒取暖是宝清人民生活中的大事之一。在取暖工具与建设上也在不断改善。
  1、火炕,是宝清人重要的取暖工具。到了冬天,热炕头一向被赞为“3亲”之一,即“老婆、孩子、热炕头”。“炕热屋子暖”,在严寒凛冽的天气里,多向灶坑里填上几棵柴,屋内也便温暖如春了。
  随着历史的更迭,火炕在建造材质和造型上都在不断变化和改进,内部结构的设计和高度也渐趋固定和合理。在这方面,朝鲜族农民修造的“一进屋就是炕”,取暖效果最好,内部结构也比较更科学。
  2、火盆、火炉和火墙:火盆是用黄粘泥掺猪毛或麻道子做成的厚泥盆,盆下加1寸多高的泥底座。冬天,火盆里装满了火,放到炕上,屋里暖和多了。火盆,在旧时的宝清农村是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此外,有条件的农家还烧火炉和火墙。80年代以前,宝清农村的机关、单位,普遍烧火炉带火墙。
  3、烧“锅炉”土暖气:自从80年代以来,农村的取暖建设有了很大的变化。大的机关单位普遍采取烧小锅炉带暖气片取暖。有条件的农户,也自烧土暖气,以炉火烧水带动暖气片取暖。这样室内温度均匀,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