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防治 一、排污收费
环保局实行排污收费是促进排污单位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从1981年开始,贯彻省政府[1980]246号文件《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关于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实行收费和惩罚的暂行规定》。1982年7月1日始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学习征收排污费的有关政策、标准,严格按规定办事。二是坚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对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老污染从宽,对新污染从严,对积极治理的从宽,对消极治理或有设施不用的从严。三是在收费方法上,先领导机关后企业,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使征收排污费工作进行比较顺利。四是采取了边监测、边宣传、边核实燃煤量、边收费的办法,进度快,效果好。
历年征收排污费统计表
表8-5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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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排污费,增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老污染的治理。并为治理污染积累了资金。1984年全县改造旧锅炉,安装消烟除尘设施的有45台锅炉,占全县135台的33.2%,1985年改炉率为37.5%。八五二造纸厂为处理造纸废水,投资10万元修1座容量为30万吨废水氧化塘,冬蓄夏排,减轻了造纸废水对河流的污染。通过征收排污费,促进了“三同时”的贯彻。1983年镇内有18个单位交付使用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有12个单位执行了“三同时”(“三同时”指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的三个过程同时进行环境保护的项目),占16.6%,1 9 8 4年交付使用的1 9个单位,有1 2个单位执行了“三同时”占63.1%。 二、大气污染与防治 改造旧式锅炉 宝清镇内有132台锅炉,其中采暖锅炉就有100台以上。由于过去考虑生产多,考虑污染少,布局不合理,各求方便,审批制度不严等历史原因,镇内曾出现“姊妹”锅炉,“哥俩好”烟囟,你建我也建,你高我比你更高,烟囱林立。一到采暖期黑烟滚滚,笼罩全城。从而造成了大气污染和能源及设备的浪费。1980年开始采取了措施,狠抓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分期分批的对那些热效率低,耗煤量高的旧式锅炉实行改造,先后与劳动、经委、燃料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3次到外地考察学习锅炉改造经验。1981年对喷灌机厂、微电机厂、物资公司、印刷厂4家的锅炉进行了改造,改为省推广的双层炉地排半煤气炉,经过试烧有一定消烟效果。但还不够理想。在找原因,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1982年在税务局试验,并分别在农机公司、食品公司3个单位安装双炉排锅炉,于11月中下旬先后升火起用,实践说明税务局、农机公司2台锅炉性能较好,基本上达到了“三白”(烟、火、灰)“一快”(升温快)“一省”(省煤)的要求。11月25日,在税务局召开双层炉排锅炉试制、试烧座谈会,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肯定了改炉方向是对的,要求l蒸吨以上的锅炉要安装消烟除尘器。当年有交通科、汽修厂、制药厂、建委、白酒厂、粮食一中队等8个单位安上了消烟除尘设施。1983年7月9日召开了改炉税务局现场会议,奖励了改炉先进单位。当年第一旅社、公安局、七星泡卫生院、七星泡供销社4个单位淘汰了过去用的耗煤量大、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旧式锅炉。一建公司、城建站、制油厂3个单位安装了消烟除尘器。果酒厂将锅炉炉膛安装了蒸气喷嘴。1984年在消烟除尘方面,着重抓了3个关键性的措施,一是推广小联合供热,有商业局与建行,环保局、中医院、防疫站。一旅社与服务公司、粮食一中队与修配厂实行联合供热。二是有计划与有选择的推广双炉排锅炉。三是宣传推广机械燃烧,往复推动炉排与有除尘器的锅炉。共有45台锅炉配有除尘设施,占锅炉总数的37.5%。对粉尘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红兴隆发电厂要求限期治理。该厂投资14万元,上了绞笼输送带(11月16日试车运行效果佳),基本解决了地面粉尘污染。
建立地方性法规,实行法制管理环境 1982年7月21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清县贯彻<环保法>实施暂行办法》,这是宝清县制订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贯彻《环保法》和促进污染治理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1985年4月17日,县政府制定了《宝清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宝政发[1985]4l号文下发,县政府办公室于3月20日转发了环保局《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贯彻“三同时”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对每年新建工程项目,事先进行摸底调查,了解防治污染措施。在施工期不断督促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983年执行“三同时”的,占建设项目的66.6%,1984年为68.1%,在1 2个扩建单位中,有l O个单位更换了锅炉和安装了除尘设施,占扩建项目的8 3.3%。l 985年全县有锅炉l 20台(不包括农场)。配有除尘设施的4 5台,占锅炉总数的37.5%。 三、水污染与防治 宝清县河流和地下水污染主要是八五二造纸厂、县制粉厂、纸板厂、果酒厂、县人民医院和饮食服务行业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河流和渗入地下所致。每年工业生产、医疗生活及饮食服务业用水在50万吨以上,曾造成两次死鱼和两次地下水污染事故。1979年11月中下旬,正是枯水期,县制粉厂、纸板厂每天向挠力河排放废水4 000吨以上。位于挠力河下游的青山渔业社养鱼池发现死鱼170多万尾,折合人民币近3万元。原因是上述两个厂排放的废水含有大量的有机富营养物和造纸细纤维,经地区环境监测站化验,糖厂排放的废水化学耗氧量为2636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5倍多。纸板厂为528.5毫克/升,也超过国家规定的300毫克/升近1倍,PH值为11,酚为0~8毫克/升,经调查和化验结果,认定死鱼是由于两厂排放的废水所致,经县环保领导小组调解,由两厂向渔业社赔偿人民币8 200多元。八五二造纸厂,每年排放造纸废水25万吨以上,含有硫化物、纤维素、氯等有害物质的造纸废水,直接排入大小索伦河和蛤蟆通河流入挠力河,几年来,冬季从挠力河打捞上来的鱼,带有六六六粉味,1985年7月蛤蟆通河下游7个鱼亮子发现死鱼,经环保和水产部门现场调查死鱼原因是由于八五二造纸厂排放的造纸废水所造成的。事故发生后,环保与水产部门对该厂进行了严肃处理,除了电视广播通报外1978~1979年两年搞电镀工艺,电镀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院内渗井,污染了地下水。1981年2月,厂区东北侧4户居民上访反映他们家的铁管水井,变成黄色,有腥味,人喝了后肚子疼,鱼缸内养鱼死了等。县领导亲自过问,责成环保、防疫站、农机科3家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组认定地下水是电镀水污染,采水样化验,居民饮用水井含六价铬3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饮用水含铬0.05毫克/升的60倍,厂方花600多元给3户居民打了深水铁管井,才使水质正常。果酒厂由于多年使用渗井排放废水,已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宝清镇的水流向是从西南向东北,土层较薄,破土见沙,居于果酒厂道东侧的居民饮用井水水质普遍变硬,饮具均附一层白垢,做饭变色,水有异味。经化验水质硬度超过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的3倍。1982年对镇内的机关企业和饮食服务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有36个渗井(坑),几乎全是服务行业,医疗卫生部门的,对地下水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
宝清县抓水污染的防治,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对水污染大户采取了限期治理,提倡节约用水。纸板厂在1982年扩建时,投资3.5万元,修1座4池串连的氧化塘,塘容面积为1万平方米,水深1.5米,可蓄造纸黑液1.5万立方米,并修两条沟渠,将出厂排放的黑白液体分流,将有危害的造纸黑液蓄存于氧化塘。1982年八五二造纸厂投资10万元,修1座容量为30万吨的废水氧化塘,冬季枯水期集中蓄存,夏季丰水期零星排放,同时还将黑液提取拌煤烧掉,采用循环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减轻了对河流的污染。但是由于对设备的维修不够,利用的不好,坚持得不经常,1985年仍然发生污染河流造成死鱼事件。1985年制药厂投资2万元,建造1座凉水池,降低水温,循环利用,既减少污染又提高了经济效果,解决了历年来明沟排放废水的公害。1983年限令果酒厂废除2眼渗井,结合城镇综合治理疏通了延长废水排放沟渠,使废水不再渗入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公布实行后,进一步提出了水污染防治措施。1982年之后,新建单位再未修渗井,经过宣传和监督及采取经济手段,逐步废除了现有渗井,制止新建渗井,地下水的污染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四、噪声管理
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发展,机动车辆增多,商业繁荣,噪声也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了机关、学校、居民的正常工作学习与休息。针对这种情况,对镇内噪声源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集中时间宣传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影响。采取宣传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的管理方法,限制多音喇叭对外播放,发现那里有高音喇叭就到那里去宣传教育,有的单位经过多次教育,最后对他们实行了3次经济制裁才制止住。对个体摊贩的半导体喊话筒限制音量,发现高音的立即教育,经过一段工作,城镇的固定性噪声基本得到了控制。对交通噪声的管理措施,一是与交通监理部门联合发了通知,要求在城镇主要街道行驶不准鸣高音喇叭;二是在大街上挂大幅过街标语,宣传控制噪声;三是召开汽车驾驶员会议强调车辆在城镇内行驶不能鸣高怪音喇叭;四是与交通监理站在主要路口实行联检,发现有鸣高音喇叭的,记下车号,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实行罚款。经过宣传教育和采取必要的管理手段,城镇噪声得到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