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立与发展
第九编 政党社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立与发展
一、解放前的领导组织
l、中共宝清县特别支部委员会①(1930年秋~1945年9月) 1929年,中共满洲省委派中共党员崔石泉(崔庸健,朝鲜族)、黄继兴(朝鲜族)等到宝清从事革命活动。他们在宝清县三区小城子沟一带发动群众,举办青年训练班,成立反日会,在群众中培养积极分子,秘密发展党员。1930年,金汝天、金成国、金石柱(均是朝鲜族)等经中共满洲省委北满特委批准,由朝共转为中共党员。同年秋,经中共满洲省委北满特委批准,正式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宝清特别支部委员会。宝清特支隶属于饶河中心县委,特支机关设在小城子,特支书记金汝天。这时期宝清特支的主要工作是宣传和组织群众,发展与壮大组织,在青年中建立抗日救国青年团,发展团员7人,沈海星任救国青年团书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满洲省委根据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与壮大组织。1932年8月,饶河中心县委根据宝清地下党组织的发展情况,派崔石泉来宝清小城子开办抗日救亡军政训练班,为建立抗日游击队培养干部。
1933年1月9日,日本侵略军侵占了宝清。中共宝清特支在小城子沟地区组织有200多人的游行队伍,到宝清县城游行示威,抗议日本侵略军侵略东北。这次行动以后,革命力量遭到敌人的血醒镇压,特支书记金汝天和青年团书记沈海星等被日军逮捕后杀害,党团组织转入地下。
2、中共宝清区委(1936年8月~1940年1月) 1936年6月,东北抗日联军第四军长李延平率队从勃利东征到宝清,三军四师配合四军行动,在宝清西部建立了抗日活动游击区。为加强党对这一地区的领导,8月间,建立了中共宝清区委组织,区委书记王少舟。
1939年9月29日,中共吉东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组成总指挥部,周保中任总指挥。同年10月,周保中为整编部队和加强对吉东地区抗日游击战争的领导而来到宝清西部山区,周以吉东省委代表的身份,责成四军军部秘书彭施鲁派李禄到宝清任党的地下联络员。
1938年9月初,张寿篯(李兆麟)率六军教导队来到宝清锅盔山区抗联六军一师密营,向六军一师政治部主任徐光海传达了北满临时省委的决定,为了坚持斗争,徐光海同宝清党组织有过联系。
1938年秋冬,宝清区委组织被破坏,书记王少舟和联络员李禄变节。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后,上级党组织派遣大批干部来东北,开辟创建东北根据地。8月12日,原抗联人员,中共党员杨凤鸣、刘凤文随红军到宝清。随后,中共党员赵宇驰等同志受中共合江工委的派遣,来到宝清开展地下党工作。不久,原抗联人员李铭顺、周淑玲、姜德(均为中共党员)等也来到宝清,成立了中共宝清县临时县委,赵宇驰任临时县委书记,李铭顺、杨凤鸣、刘凤文为支部委员。临时县委积极发展进步力量,努力掌握武装,组织民主大同盟,并请来人民的军队——三江人民自治军进驻宝清,接收政权,成立民主政府。但在一次大型会议上,遭到叛匪喻殿昌部的袭击,县委书记赵宇驰等ll位同志壮烈牺牲。党组织临时撤离宝清。
喻匪叛变后,招兵买马,扩充实力,占据宝清,妄图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相对抗。
1946年6月下旬,东北民主联军三五九旅七一九团在鸡西、密山击溃郭、陆、杨匪队后,乘胜追击,于6月30日抵达宝清龙头侨,一举全歼喻第三大队和击溃喻匪主力第二、三、四等大队,7月2日解放宝清县城。
二、解放后的领导组织
l、中共宝清县工委(1946年7月~1947年12月) 1946年7月2日宝清解放后,由马公仆、张克、王正林、李民等一批从关里来的老干部组建中共宝清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工委),对外称为宝清县民运工作委员会。马公仆任书记。县工委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秘书肖寒,组织部长李民,宣传部长杨申,社会部长王正林兼。
县工委成立后重点工作是清剿残匪,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向各区派出民运工作队,建立了全县6个区工委。此时期县工委隶属于富锦中心县委。
2、中共宝清县委会(1947年2月~1969年3月) 1947年2月撤销富锦县委,成立二分区地委(东安),宝清划归二分区(东安领导)。1947年3月,二分区地委组织了宝清土改工作团,赴宝清发动土地改革运动。此时中共宝清县工委改为中共宝清县委,原书记马公仆奉调离任,由鸡西滴道区土改工作团长徐少甫接任书记。
1947年至1948年5月,中共宝清县委归属中共牡丹江省委东安地委领导。1947年12月27日,牡丹江省委任命中共宝清县委领导班子,书记孙平,副书记王正林,孙英、李民为常委,于丹心、杨申、薛炳卿为执行委员。县委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社会部,县委下设7个区委。此期间党领导全县人民取得剿匪斗争的彻底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开展了互助合作的大生产运动,先后动员1 910名优秀青年参军参战,捐献了大批粮食、物资支援前线,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1948年5月至1949年5月,为中共合江省委领导下的宝清县委。这时期,县委工作重点放在巩固建党成果,建全各级组织机构,恢复与发展生产。县委书记王正林,副书记、县长孙英,组织部长杨宝善,宣传部长肖寒,社会部长赵宏。
1949年5月至lO月,为中共松江省委领导下的宝清县委。此时期县委主要工作是发展生产,恢复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县委书记王正林,副书记(县长)郭昌智,组织部长杨宝善,宣传部长肖寒。
建国初期的中共宝清县委(1949年10月至1956年4月)。这时是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县委的工作主要致力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等一系列重大政治运动,在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同时,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先后任县委书记的有王正林、郭昌智、余延祥、刘广胜。
1956年4月25日,中共宝清县委召开第一届代表大会;1959年1月25日,中共宝清县委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1962年中共宝清县委第三届代表大会召开。1965年4月至1966年5月,中共宝清县委第四届代表大会期间前后共10年,先后任县委书记的有马震山、刘泽民、吴颖超。这10年中,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为完成5年计划,为完成各时期的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
1966年6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精神,宝清开始“文化大革命”,至本年12月在县四级干部会刚结束时“炮打县委大会”,县委被夺权,一切权利由军队代表、造反派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组成的夺权委员会和后来的革命委员会所代替。
3、中共宝清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69年3月~1972年7月) 1969年3月19日,由宝清县革命委员会报请,经中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了中共宝清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负责全县党的工作。核心小组组长由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周恩担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朱玉富,县武装部副政委王明福任副组长,王连成、刘俊波、陈德堂为成员。下设小组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
4、恢复后的中共宝清县委员会1972年7月8日,中共宝清县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宝清召开。会议代表468人,大会选出26名委员和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宝清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常委11人,果洪钧当选为县委书记。至此,结束了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组的历史,标志中共宝清县委正式恢复。1972年8月25日恢复县委党校,1973年5月31日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973年lO月4日恢复县纪律监察委员会②。
5、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中共宝清县委员会(1976年~1985年末)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从此结束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我国迈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此时期至1979年11月,仍属于中共宝清县第六届委员会阶段。县委遵照党中央的指示,领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肃清其流毒和影响,推进了全县经济的恢复工作。
新时期的中共宝清县委员会隶属于中共合江地委,县委书记先后由宋振明、张国良(没到职)、颜景春担任。
1979年11月至1983年6月,是中共宝清县第六届委员会阶段。此阶段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大力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大好形势,提高宝清县自然优势,贯彻拨乱反正,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为把本县建设成商品粮基地而奋斗。1985年1月,为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经中央批准,中共合江地委与中共佳木斯市委合并。中共宝清县委隶属于佳木斯市委领导,县委书记先后由张春盛、郑广海担任。县委机关一直设在宝清镇。
①见《中共宝清县组织史资料》1页
②见《中国宝清县组织资料》89页至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