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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节 宣传教育工作



  中共宝清县委宣传部始设于1946年7月。主持中共宝清县委的宣传教育工作。1985年下设理论学习室、通讯组、社会宣传组、党员教育组。
  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从1950年开始,每年有组织有计划的办2至3期党员、干部训练班。学习《中国革命读本》和《社会发展简史》两本书和讲形势任务、时事政策。1953年冬,宣传部开始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总路线》。
  1954年春《社会主义总路线》学习结束,将全县具有初中文化以上的在职干部组织起来(不具备初中文化的到职工干校学习文化)分成初级组和中级组进行学习,初级组读《中国革命读本》,中级组学习《哲学》,同时,县委成立了学习核心组,县委书记任组长,核心组成员要先学习一步,然后再分别给初级组和中级组进行讲课。这一学习方法一直坚持到1958年底,由于开展“大跃进”,这一种学习方法变得时断时续。1964年全县大兴“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之风,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已达高潮,全县经常召开各种类型的学毛著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虽有学习号召要求和部署,但多流于形式。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9年5月全县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有组织的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使党员干部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后,县委对全县学习《决议》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宣传部根据县委的意见,编印了学习《决议》的宣讲辅导材料,并集中进行了多次辅导讲课。
  二、社会宣传
  社会宣传是宣传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1946年7月至1951年末,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进行宣传教育鼓动。当时各区委干部都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各村都选1名有文化的村干部为宣传鼓动员。1951年冬整党以后,县委为了加强宣传工作,宣传队伍有组织的建立起来,县委成立了报告员组织和报告员制度。组织成员是书记、县长和各部办负责人,各区也都设有宣传组,负责本区的宣传工作。各村屯也都有3人以上的宣传鼓动员。
  宣传鼓动的方法是根据每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县委在组织干部下乡工作前,县委宣传部指定一名报告员,进行组织报告稿,中心内容是:形势和任务,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要求等,每个宣传报告员都备有宣传部发的报告员手册。手册上记清宣传报告的问题、宣传地点、听众人数,使整个城乡形成一个宣传网。
  宣传形式,1951年前主要是口头宣传的方法。1952年以后,社会宣传形式多样化了,有报告员、宣传员进行宣传报告的形式;口头宣讲和现身说法的形式;演唱和编顺口溜形式;排练剧目通过文艺演出形式,还有把照片、图片制成画版进行巡回展览等形式
  三、通讯报道
  县委通讯组是1947年冬成立的。当时正值土地改革开始阶段,为了指导土地改革斗争,县委宣传部编了《宝清小报》,先是钢板刻印8开2版,后改为铅印,到1948年夏,共出版了58期。《宝清小报》的出版发行,有助于土改斗争的进展,交流了土改斗争经验,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报道了国内大事,同时也向上级机关汇报和反映了情况。
  1951年,成立了县有线广播站,逐渐有了一支业余通讯队伍。
  1958年9月,成立了“宝清报社”,办了《宝清报》,这时业余通讯队伍逐年扩大,全县特邀业余通讯员达600多人。
  1961年2月15日,《宝清报》停刊,。当时成立了县委新闻站,设3名专职人员,1962年秋,新闻站撤销,宣传部开始设1名通讯干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宣传部开始设通讯组。
  1948年办《宝清小报》时组稿600余篇,发稿500多篇。
  1959年办《宝清报》时,组稿约计3 500余篇,发稿3 000多篇。
  1966年组稿约计1 200余篇,被县广播站、省、地电台和报社共采用900多篇。
  1977年全县组稿l 300多篇,被县广播站和省、地电台和报社采用1 100多篇。
  1984年全县组稿l 600多篇,被省、地电台、报社和县广播站、电视台共采用1 300余篇。
  四、党员教育
  1948年,县委曾办了3期基层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班,共有180余人参加了学习,学习班结束后,积极分子都发展成为党员。
  1951年成立了县委党训班,1956年改为县委训练班,1958年成立县委党校。宣传部内设党员教育组。主要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党的组织纪律和党性教育。教育的方式主要是:由党训班、党校集中讲党课;宣传部定期下发党员必读书刊;由下乡的县、乡干部给基层党员讲党课;各基层党支部集中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和教育。通过以上形式。使全体党员受到了党的基本知识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思想性,调动了全体党员为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五、文明建设
  建国初期,宣传部门多数是宣传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方面的内容,从1956年开始宣传精神文明方面的内容。1958年以后这方面的宣传又停止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号召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这时才大张旗鼓地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
  1982年全县进行了精神文明大检查,1984年县委成立了“五四三”(即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指导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在1984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大检查中,全县有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有114个单位(村)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六、中共宝清县委主办《宝清日报》
  中共宝清县委机关报《宝清报》于1958年10月1日正式创刊。
  《宝清报》为周双刊,每星期一、五出版,篇幅为8开2版。
  《宝清报》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任务;宣传国内外发生的政治大事;总结本县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验和伟大成果;报道城镇、乡村现实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方面日益繁荣的新气象;教育全县人民树立共产主义风格,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宣传先进人物、先进思想、先进事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干劲,促进本县的社会主义建设。
  《宝清报》编委会成员有刘泽民、李博、张中、王希明、田禾、谷公田、宗鸿儒,刘泽民为编委会主任。
  报社社长张中,总编辑刘泽民(兼)、副总编辑张中、编辑宗鸿儒、助理编辑廉玉杰。
  1959年1月1日《宝清报》改为《宝清日报》,周双刊改为周六刊,星期日无版,仍是8开2版。每天印发8 000份,有时印10 000份。
  1959年7月1日县委决定:《宝清日报》改为《宝清生产报》,改为周双刊,仍8开2版,报社编制7人。
  1960年11月1日《宝清生产报》又恢复为《宝清日报》,仍为周六刊,8开2版,总编辑张中,副总编于仁春,编辑、记者5人。
  1961年2月15日,县委决定《宝清日报》停刊.撤消《宝清日报》社,建立县委新闻站。
  《宝清报》和《宝清日报》共出刊257期,《宝清生产报》共出刊107期,合计出刊3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