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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团体——县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妇女团体——县妇女联合会



  一、组织沿革
  1947年10月,成立宝清县民主妇女联合会,设妇女书记1人,干事1人。到1948年6月,全县各区、村相继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区配专职主任1人,村设主任、副主任1至2人。
  1957年11月,根据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将宝清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宝清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定编设有秘书、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少儿部。各部配部长1人。各区均设有妇女联合会,配专职干部1人。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后,各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了妇女联合会,设专职主任1人。各生产大队设妇代会,生产小队设妇代组,选择不脱产的妇女主任和妇女组(小队)长主管妇女工作。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各级妇女组织瘫痪,妇女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县成立革命妇女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公社、大队均设有相应机构。1973年6月恢复县和公社妇女联合会组织,大队、生产队仍为妇代会和妇代小组。
  1983年全县各人民公社相继改为乡政权,各乡均设有妇联组织,定编设主任1人。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各村均设有妇女组织,设妇女主任1人,因撤销了生产小队建制,基层妇女工作均由村妇联主任统管。
  1985年县妇女联合会定编6人。下属乡(镇)妇女联合会16个,专职干部17人。
  二、历届妇代会
  宝清县妇女团体,自1947年至1985年,共召开了11次代表大会。
      宝清县历界妇女代表大会简介
  表9-9



  续表9-9


  
  三、主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妇联组织紧密围绕党的工作中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活动:
  (一)选拔培训妇女干部
  1946年7月宝清县解放后到1949年土改后期的建政工作即将结束时,全县从土改运动中培养锻炼选拔农村基层妇女干部105人,其中有85人在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选拔8人调入县、区机关任职,走出家门,投身革命工作岗位。从1951年起,每年都举办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班。40年来共举办了45期妇女干部训练班,培训妇女干部达5 625人次。其中有20%是县妇联主持开办专业性质的训练班,有80%是通过县委党训班、县委训练班、县委党校办学形式,县妇联提出培训计划,参于培训领导,积极配合与协助,开展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到1985年,全县有651名妇女入党,当选各级人民代表妇女达546人,全县城镇乡村妇女干部总数为1 029人。
  (二)组织妇女参加社会活动
  解放战争时期,全县广大妇女在地方党政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祖国解放事业。在1947年到1948年宝清县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形成了一支坚强的骨干队伍。全县城乡村屯已全部组成妇女团体组织,通称为妇女会,组织成员350余人,在他们的积极组织带动下,发动了3 800余名妇女参加打土豪、斗地主、分土地的斗争。同时积极配合地方武装站岗、放哨、盘查坏人。
  宝清县的土改运动期间,正值解放战争时期的关键紧张阶段,全县翻身农民积极响应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参军参战的号召,通过各种组织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广大妇女阶层的组织发动,充分显示了巨大力量。从1947年到1948年秋,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在全县城乡到处形成了父送子、妻送郎参军上战场高潮。仅1948年春一次组织动员480余名青年编成4个连队开赴前线。为支援解放战争,从1947年初到1948年末,全县各级妇女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做军鞋。两年间共组织4次,做军鞋8 500双,做布袜l 500双。1948年1年内完成战备干菜3万斤。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宝清县党组织和政府,吸取了解放战争扩充兵援的经验,充分调动了妇女组织的积极性,在本年末一次动员新兵150余人。1951年春,全县已有1 116名妇女参加抗美援朝分会,为支援抗美援朝积极从事各种支前活动。全县广大妇女阶层,以实际行动,掀起爱国捐献活动,支援抗美援朝。1951年春首次捐献飞机大炮支前活动中,由于全县各级妇女组织的积极努力,组织发动2 500余名妇女共捐献合人民币22 000余元。原七星泡区保安村妇女主任邓树人把老母生前遗留的15个(元)银大洋拿出来献给国家,购买飞机大炮。全县妇女做军服200套,棉大衣200件,慰问袋750个,写慰问信1 815封。
  1950年5月《婚姻法》公布后,县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制度,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简化婚礼,建立团结和睦家庭。到1953年新婚姻法公布后,全县有1 369对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结婚。从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上半年,全县向县、区两级司法部门申诉离婚案件468件,其中经调解325件,解除封建婚约143件。
  1966年春,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把计划生育的宣传组织活动,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在全县已造成了强大的声势,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通过各种组织和措施,把计划生育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下去。“文化大革命”开始,致使此项工作流于形式。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整顿,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和措施,使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正轨。1980年到1983年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在全县城镇街道、乡村156个基层单位拥有350余名妇女干部,一马当先,连续开展4次计划生育大会战,取得了重大成果。全县育龄妇女实行结扎手术达43 211人,占育龄妇女37.4%;人口增长率下降到7.9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妇女工作重点转移到两个文明建设上来。组织妇女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在治理脏、乱、差和建设文明村、文明街道的活动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1979年后,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活动,树立了社会主义新道德风尚。到1985年全县评出和表彰“五好家庭”4 857户,好媳妇4 632人,好夫妇1 358对。评选出“三·八”红旗先进单位52个,“三·八”红旗手llO人。
  (三)保障妇女合法权利,办好儿童福利事业
  1951年县妇联配合县卫生部门举办1期助产士训练班,培养新接生员54人。改造旧接生员32人,基本淘汰了危及妇幼生命的不科学的旧接生方法。
  1952年县直机关成立第一个托儿所,1954年在农村开始组建托儿组98个,入托孩子2 160名。1955年后,全县城乡托儿所组织逐年增加。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县城乡建立幼儿园125个,托儿所107个,托儿组85个。1978年后,县着手整顿城乡保教组织,主办l期农村保育员训练班。县妇联增设少儿办。到1985年,全县农村幼儿园、托儿所(组)已发展到985个,入园入托儿童达23 220人。城镇幼儿园、托儿所急剧增加,已发展到367处,入园入托儿童达18 751人。
  (四)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基本路线,坚持经常性的宣传工作,组织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
  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彻底打垮了封建制度,妇女翻身得解放,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1948年到1952年期间,全县每年均有近3 000余名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占有劳动力妇女80%。其中有三分之一妇女坚持常年参加劳动,其余则参加季节性劳动。
  1954年,县妇联向全县妇女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组织妇女学习新宪法,动员全县妇女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到年底全县90%以上妇女参加了初级社,106名妇女被选为合作社组织成员,88名担任生产组长。
  1958年,全县组织5 500余名妇女同男劳动力一样,坚持战斗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到1960年在党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下,组织全县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已达历史空前高峰,出现万名妇女奔向生产第一线的范列,充分显示了解放后的中国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勤劳勇敢精神。
  进入60年代初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向全县妇女主要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独立自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新时期的总任务教育。1980年到1985年全县妇女劳动力逐年增加,平均每年在55 000左右,其中组织参加第一线生产的也不下万人之多,其余也均参加了乡镇工业、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生产。
  1985年,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中,开展了4项服务活动:一是政策服务。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组织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对农村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大胆参于改革,树立劳动致富光荣感;二是信息服务。县妇联从报刊电台电视各方面收集适合农村的农副业、加工业等方面信息,通过小报,举办经济交流会等形式向全县125个乡村、550户、1 600余名妇女传递致富信息;三是资金服务。由县妇联出面与农业银行联系,为妇女大搞庭园经济等专业生产解决资金23 000元,全县扶贫2 l00户。
  (五)组织妇女学习文化、科学、政治理论知识。
  1948年冬,全县各级妇女组织,紧密配合地方政府,在全县广大城乡普遍兴办农民识字班,组织成批男女纷纷入学。到1949年冬识字班发展成为民校。1951年至1953年全县妇女参加民校学习的已达2 016余名,其中有80%以上的人脱盲。1954年至1958年逐年均有所增加。同年年底全县有12 000名青壮年妇女摘掉文盲帽子,基本完成扫盲任务。
  1960年,县妇联组织全县农村广大妇女学习毛泽东著作,到1966年已得到不断深入和发展,逐渐形成高潮。全县已建立起学习辅导站156个,学习小组415个,参加学习的妇女4 550余人,出席1966年县召开的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1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