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青少年团体 一、组织沿革 宝清县最早的革命青年组织是中共党员创建的救国青年团。中共满洲省委领导下的党员崔石泉、黄继兴于1930年秋在宝清县西部山区小城子一带建立了以朝鲜青年为骨干的救国青年团组织,发展团员曾达20余人,沈海星任书记。他们为鼓舞全县人民的抗日斗志,采取罢工、游行示威等形式与日伪开展多次斗争。1933年1月被日伪军镇压,沈海星等牺牲,其他团员转入地下。
1949年春,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宝清县筹委会,经过了建团准备、试点建团、广泛建团3个阶段,于同年6月筹委会改为青工委。1950年春,青工委改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宝清县委员会,设专职干部34人。
1957年5月25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宝清团县委随即改为共青团宝清县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团的工作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各级团组织被迫相继停止工作。
1972年8月,宝清县成立整建团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始恢复活动,团县委工作步入正轨。到1985年止,团县委机关下设3部1室,即: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办公室。
二、历届团代会
自1951年1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宝清县第一届代表大会起至1985年的34年间,共召开12次大会。每次大会除了报告工作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向全县团员、青年布置工作任务外,均都选举产生了各届团县委的领导班子。
青年团宝清县历界代表大会
表9-10
续表9-10
三、基层团组织 宝清县共青团(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自成立起,就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当成重要工作任务。1949年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宝清县筹委会刚成立,就在县麻袋工厂、第二完小等单位发展团员,建立团支部,并以点带面、把面放在广大农村。1949年上半年,在全县六个行政区就相继建立起团区委。到1950年末团员已达927人。到1955年末已建团委15个,团总支4个,团支部129个,团员已达2 271人。到1966年,已建30个团委,8个团总支,319个团支部,团员已达5 035人。“文化大革命”后期,1972年,共青团宝清县第九届全会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宝清县基层团组织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截止1985年12月,基层团委45个,直属团总支2个,团支部达1 116个,共有团员14 035人。
共青团几个年份组织状况表
表9-11
四、主要活动 1933年春,在中共宝清县委(地下党秘密组织)的带领下,救国青年团组织了1支200余人的游行队伍涌进宝清县城内示威。旨在抗议日本侵略军占领宝清,鼓舞人民的革命斗志,唤起中华民族救国热潮。这一革命行动虽遭日寇当局镇压,救国青年团书记沈海星等人流血牺牲,使革命朦受巨大损失,但抗日烽火并未熄灭,却为宝清地区抗日斗争史留下光荣篇章。
1949年到1951年冬,全县青年积极响应学文化,扫除文盲的号召,到1951年冬,全县有125个村屯均办起冬学,参加学习群众高达5 200余人,其中青年3 850人,团员1 025人,占团员总数95%以上。青年团员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积极为冬学出力,充当义务辅导员(教员),耐心细致的进行扫盲、政策、农技的宣传教育。据当时调查,全县有200余名团员在冬学中肩负冬学教员,为全县大办冬学起到带头骨干作用。
1951年1月,团组织发出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抗美援朝运动”的号召,向青年进行保家卫国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全县广大团员和青年纷纷响应号召。到1951年3月末,全县青年参军357人。
1955年2月25日,根据团中央《关于当前团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几项工作的决议》和中共宝清县委《关于1955年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计划》精神,向广大青年进行总路线和社会主义远景教育,有95%的青年入了社。同年12月,共青团宝清县委组织召开互助合作先进青年代表会议。会议上交流了团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特别是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活动经验,传播了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总结提出1955年团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起推动和中坚作用的工作经验。
1956年,全县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运动,植青年林l 250亩。
1958年,全县组织发动5 500余名青年组成突击队,参加兴修水利工程建设,550名青年参加大炼钢铁活动,6 200余名青年大搞土地深翻,1 100余名青年在大搞试验田。
1960年,我国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响应党提出的二至三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伟大号召,共青团宝清县委制订《关于提前跨纲要》规划意见。要求做到“五有”(有计划指标、技术措施、田间记录、指标责任田、小组)、“三优先”(播种、铲 、技术)、“一运动”(大搞生产运动)。全县团组织开展了公社与公社、支部与支部、小组与小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劳动生产大比武。
1963年初,团县委连续发出《向雷锋和宋恩珍同志学习的通知》。全县掀起学雷锋,树新风,做雷锋式的好青年的热潮。各团委相继举办报告会、讲演会。并组织做好人好事。“五·四”青年节期间,团县委表彰了85名五好青年,21个六好团支部。
1964年到1966年上半年,在全县青年中开展高唱革命歌曲、读红色小说、讲革命故事、演现代戏等活动。在全县兴办起156个农村俱乐部。与此同时,在全县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高潮,组成510个青年学习小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向青年进行新时期总路线教育,发挥广大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1979年,在全县青年中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理想教育和道德品质等教育。1981年4月,团县委积极响应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九个单位联合发出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在全县团员、青年中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的“三优一学”活动。组成各式各样的服务队、组129个,在敬老院、街道、车站等公共场所大做好事,大搞精神文明宣传活动。
1983年,团县委根据中央发出的“采集草种树种,支援甘肃”的号召,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加采种活动,超额完成团省委交给的2 000斤任务,受到团中央的奖励。
1984年,举办“振兴中华青年读书活动”讲演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读书讲演活动。有10人被市、县评为优秀讲演员并获奖。团县委被团中央评为全国读书讲演先进单位,授予奖旗1面。
1985年,共青团宝清县委再次更大规模的开展“创先进团委”竞赛活动。确定评分标准,组织督促。各基层组织积极加入竞争,从自己组织工作入手,带动其它工作,力争打开局面。团的工作也因此变得有声有色。“风筝比赛”、“知识竞赛”、“采种支甘”等项活动,曾受到团中央、省、市的表彰。早在1978年共青团宝清县委就向全县青年发出号召,要求团员、青年深入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至1985年末,受县级以上表彰的青年突击队、红旗单位410个,表彰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25人次,表彰新长征突击手2 670人次。团县委1984、1985年连续获省“采种支甘”红旗单位称号。 五、少年先锋队 组织沿革宝清县最早的少年儿童组织是土地革命(土改)运动时期的儿童团。1947年春到1948年末,全县有2 000多名儿童团员。1949年下半年,在第二完小正式成立了少年儿童队。1951年团县委成立后,即设少儿部。当时有儿童团员2 417人,辅导员30人。1953年6月,宝清县各处少年儿童队均改称少年先锋队。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县少先队员达6 700余人,辅导员21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取代。1978年7月,恢复少先队组织和名称,截止1985年12月,全县中小学共有少先队员23 000人,占全县少年儿童总数86%。大队90个,中队680个,辅导员345人。团县委机构设学校少年工作部,主抓少先队工作。主要活动1947年初到1948年末的“土改”时期,儿童团臂带红袖标,手拿红缨枪,积极参加“土改”斗争,反恶霸、斗地主,配合地方政府保护斗争胜利果实,站岗放哨、盘查坏人。
1950年冬到1953年上半年的抗美援朝期间,开展拥军拥属,捐零钱,写慰问信等活动,支援前线。
1958年,少先队在“人小雄心大,年少志气高”的口号下,开展支援农业,建设国家的活动。植树130万棵,种向日葵10万株,·捕老鼠5万只,积肥200万斤。
1959年,在少先队中开展了“四好”(品德、学习、劳动、身体)活动。除植树造林外,种油料作物达百亩,还开展小饲养员等项活动。
60年代到70年代后,主要是开展“学雷锋送温暖”、“五讲、四美、三热爱”等项活动,不断涌现出了许多好人好事。
80年代后到1985年,在少年儿童中,深入开展了国际主义、爱国主义的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爱国家、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小主人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