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商团体
第五节 工商团体
一、解放前的工商团体 1、民国时期(1916~1930年) 民国5年(1916年)7月宝清县始建商会,入会商号厂家34家,287人。推选会长、副会长各1人。下设笔办、会计庶务、雇员各1人,分担事务。第一任会长汪凤武,副会长刘翠荣。
1930年2月,商会下设财政、交际、摧捐、调查等5个股,分担事务。共有会员345人,入会商号44家。
2、日伪时期(1933一1945年) 1933年1月,宝清被日军占领,宝清商会开始控制在日伪手中,其主要任务为日军筹集粮钱。常年经费2.4万元伪币,按各商号分担。会长王浙生、副会长王立廷。从1934年至日伪倒台,担负会长和副会长的还有张玉贵、刘志久、尤兴元、廉海青、刘握骊等。有会员436人。由于日伪时期的残酷掠夺,地方商工各业已濒于崩溃。
“八·一五”光复后,社会秩序更加混乱,日伪残余势力与土匪勾结横行乡里,喻匪出入商会,强行摊派,地方百业俱废,民不聊生。 二、解放后的工商团体 1、解放初(1946至1952年)的商会 1946年7月宝清解放,7月20日公推王玉斌为会长,翟焕仲为副会长,当时有会员330人,工作人员4人,12家厂商有7家开业。
1948年1月,由秦孝伯任会长;1949年1月由孙天来任会长,王天永为副会长。1948年3月,改宝清县商会为宝清县商工会,侯景明任会长,吴玉山为副会长。下设宣教、生产、财粮等股,另建有俱乐部、卫生队、消防队。会员集资在镇东购房18间,做为商会所。商会负责管理执照、管理物价,组织商工界开展自我教育活动。按行业组成百货、运输、国药、饮食、酱菜、铁木、皮革、杂货、维修等9个同行业公会,实行同行业管理,组织互助会,筹集互助金,帮助面临停业的商号恢复生产和营业,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1950年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商工会开展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商工各界人士及其家属有892人参加了抗美援朝的示威游行活动;有413人参加了和平签名;为了支援前线,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 365元,捐出拥军优属款9 420元。
2、宝清县工商业联合会的建立和发展 1953年5月11日召开了宝清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13人;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5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和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由工商业主郑殿文任主任委员,县联社主任仲兆科以国营企业身份加入工商联,并被选为副主任委员。
执行委员会下设:劳资关系改进调节委员会、物质价格委员会、合理负担委员会。
另在七星泡设立分会,由私方代表(解家炉)解广海任组长。
大会一致通过了《提高认识,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强调今后的工作任务是积极学习和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现“一化三改”。教育工商业者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1955年7月,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281人,其中原工商业者267人,国营代表14人。
郑殿文连任主任委员,公方代表百货公司经理王林,县联社主任钱炳信任名誉副主委,邓忠国任秘书。会议决定组建两个手工业合作社即铁木社和皮革社,于此年10月全面实现了按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化。
1956年1月15日,宝清全县基本完成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为了开展对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教育,于1956年5月成立了工商界业余政治夜校,共培训265人,占会员总数的92.4%;同时,还推荐优秀学员去党训班学习和提高,其中有36人被政府任用担任了国合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
1957年3月,宝清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代表281人。大会选出执委25人,郑殿文连任主任委员,孙永利任副主委。县联社主任周奕明、工商科长刘长清为名誉副主委,秘书史国林。
会议的中心是贯彻省工商联第一届会议精神,其主要是贯彻国家的“顾一头,一边倒,包下来,包到底”的政策;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加强思想政治改造政策等。工商联在会员中开展了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收入为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号召广大工商业者发挥技术专长,为企业提合理化建议,先后有132人参加,共提出56条合理化建议,为国家节约资金3万多元。
1960年4月20日,宝清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81人,选出执委25人。郑殿文连任主委,孙永利、刘长清连任副主委。会议贯彻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五不变政策(即学衔不变,定息七年不变,职务安排不变,子女就业不变,思想改造不变)。
1963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代表286人,大会选出执委23人。郑殿文任主委,孙永利、翟焕仲任副主委,刘长清、杨人昌任名誉副主委;秘书柳振范。会后,主要围绕国民经济“八字方针”,组织会员学习贯彻。为了缓解3年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困难,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广大会员为全县教育事业捐助经费3500元,修建广播站款3 000元,修建影剧院捐款3 200元,积极认购国家建设公债l万多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最早被砸烂。房产、设备全部被接管,停止了一些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原工商联的老同志翟焕仲、李源、初新茂等9人,为支援开放搞活,主动成立工商联咨询服务公司,翟焕仲任经理,经营4个月,收到一些成效,但不能扭转亏损局面而不得不停业。
3、个体劳动者协会1981年12月30日,宝清县召开了第一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入会个体代表共73人,会议通过了《宝清县个体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正式成立了宝清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委员9人。
1983年5月,根据《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关于本协会主任、副主任、秘书及委员任期为两年之规定,于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共80人,选举产生协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1人,委员15人。
宝清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组织个体劳动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团体。其任务是教育个体劳动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自觉地遵纪守法之模范,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公平交易,照章纳税。
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以后,广大个体劳动者积极要求入会,到1984年末,全会已发展会员2 503人。同时在七星泡镇、青原镇、万金山乡、小城子乡、十八里乡分别成立了乡镇个体劳动者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