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公团
第七节 社会公团
一、人民民主大同盟
1945年“8·15”光复后,赵子学、井田等人于8月26日在佳木斯发起,组织了“中国人民解放委员会”。9月中旬,根据市卫戍司令彭施鲁同志的意见,改为“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会”,简称“大同盟”。主任赵子学,副主任高大钧、井田。佳木斯市大同盟先后派王杰、赵宇驰到宝清,通过原抗联人员刘凤文、李铭顺等人的活动,开始筹备成立“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会宝清分会”。
1945年lO月上旬,“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会宝清分会”正式成立。会长武正民,副会长赵宇驰、姜乃峰。“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会宝清分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总务部、武装部(对外称为东北抗日联军在乡军人会)。
同年11月下旬,佳木斯市三江人民自治军派来300多名骑兵,决定改编当地土匪武装,可是喻殿昌匪队不服改编,趁大同盟在老二校广场开会之机,突然袭击会场,当场打死大同盟副会长赵宇驰等11人,随之三江人民自治军撤回佳木斯市,“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会宝清分会”解散。 二、宝清县抗美援朝分会 宝清县各界人民为了支持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于1950年冬成立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宝清分会,简称宝清县抗美援朝分会。分会设常务委员13人。并设有秘书、宣传、组织等办事机构。从1950年冬到1952年,分会组织全县人民进行广泛深入的抗美援朝运动,在声讨美国侵略者,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选送优秀儿女参军和担架队赴朝参战;捐献飞机大炮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的支持了抗美援朝运动。 三、中苏友好协会宝清县分会 1949年10月1日,正式成立了中苏友好协会宝清分会。这是一个以巩固和促进中苏两国人民友谊和合作为宗旨的群众组织。分会设理事会,工厂、机关、学校等均设了支分会,支分会下设小组。全县的各机关干部、工厂工人、学校的教职员积极报名入会,领取会员证书,当年就有1 581.人入会,到1951年发展到3 000余人。分会经常组织会员进行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对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社会宣传,以便加速新民主主义建设。
该组织于1960年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