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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侨务

第二章 侨务 外事

第一节 侨务



  一、侨务工作管理  宝清县桥务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立始于1975年,根据上级政府的指示,在县政府公安局内政保科设侨务、外事干部,负责侨民和外事工作,主要负责侨民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重点办理出入境手续和掌握侨民侨眷以及来华的外国人的情况的反映,以便及时正确做好桥务工作。
  1983年在县政府里设侨务秘书1人。侨务工作这时主要有3项:一是落实侨务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二是帮助桥民发展生产,扶助贫困侨民脱贫致富,提高生活水平;三是联系亲友关系,搞好经济横向联合,为振兴宝清的经济做出贡献。  二、华侨、归侨和侨眷  1、华侨 据1984年底统计,在宝清全县的侨眷中共有16人侨居国外。其中侨居日本的6人;侨居美国的4人;侨居印度的1人,侨居巴西的1人,侨居泰国的4人。在这些人当中,经商的6人,在服务行业的4人,在科学技术界工作的3人,在工业部门工作的3人。
  2、归侨 解放前,中国贫穷落后,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官僚资本的统治,不少人侨居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侨居外国的华人思念祖国和亲人,陆续从国外返回故里。从1952年至1983年,全县共有16名侨胞回归宝清,其中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回归14人;从日本回国1人;从泰国回归1人。宝清县人民政府对回归的侨胞,按照侨务政策和他们的专长,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安置到城镇工作的12人,安置到农村的42。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建设繁荣昌盛的新宝清而辛勤地劳动着。
  3、侨眷 宝清县一类日本侨眷88户,美国侨眷1户9人;朝鲜归眷3户12人;苏联侨眷3户9人;港澳同胞2户4人,外籍华人眷属l户4人。二类一般亲属有苏联9户40人,日本亲属19户67人;香港亲属1户3人;美国亲属6户,25人。三类外籍华眷属有朝鲜7户,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