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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编下序

第十四编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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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3年(1914年)春,宝清街南门里建立第一座私塾学馆,始闻读书声。民国5年(1916年)县第一座公立学校——宝清县第一小学创办,至民国20年(1931年)全县共建立公办小学校13所,有学生17班,870名,教职员共27名。
  伪满时期,日伪当局强令废除中国的教材,竞将国语改为日语和满语,篡改中国历史,妄图消灭中国青少年国家民族意识,推行奴化教育。
  宝清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学校采取接收和改造的方针,一边废除旧教育制度,一边宣传和发扬老解放区的优良办学传统,使教育为革命斗争和生产斗争服务。土改后,翻身农民纷纷开办学校,群众性的扫盲运动也蓬勃地开展起来,各项教育事业发展很快。至1953年,全县小学发展到98处,197班,学生5 184名,教职员242名,比1946年增长2.5倍。至1965年,全县小学发展到260所,927班,学生达30 762名,在校生数是1946年的9倍。
  1951年4月,建国后宝清县第一所中学——宝清初级中学创立,招收学生3个班,158名。至1958年,县有了第一个高中班。至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全县已有高中(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5所,高中在校生219名,初中在校生l 253名。同时期,全县农业中学开办到13所,在校生达1 131名,28个班,教职员67名。另外,职业中学也大发展,相继建起县师范学校、商业中学、林业中学、农业机械化学校、卫生学校、财贸学校、畜牧中学等,为县内各项建设事业培养了大量急需人材。这一时期,职工教育、农民业余教育以及机关干部文化补习教育等,均有很快的发展。
  1966年开始的十年动乱,教育事业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损失很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经过拨乱反正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至1985年,全县共有学校204所,班级为1 451个,学生54 346名,教职工2 321名。
  全县中学19所,263班.12 307人,教职员866名。其中一个重点校,14个班,656名学生,75名教师;1所完全中学(一中).28个教学班,1 797名学生,教师114人;全县初级中学17处,223班,学生9 848名,教师677名。
  有职业高中l所,4个班,200名学生,12名教师;有农业技术高中1所,2个班,学生100名.8名教师。全县有小学183所.1 174个班,41 619名学生,教师1 769名。学前教育有157个班,5 939名儿童.159名幼儿教师。全县教育发展形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