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前教育
第二节 学前教育
一、托幼组织的发展
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学前教育。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正式把幼儿教育做为教育的第一个组成部分列入新中国教育的系统。
建国以后,随着妇女大量参加劳动,县内的托幼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早在1950年,人民政府就号召注意解决妇女参加生产的困难,采用换工互助的办法,动员老年人看孩子,以替出青年妇女下地干活。当时农村季节性幼托组织工作最好的单位有宝清镇亨利村、凉水泉子乡的东太村和双山村,成为全县农村幼托工作的典型村子。
1952年10月,宝清县人民政府开办县直机关幼儿园(地址在今县计量局旧址),设所长1名,保育员3名,职工2名,招收县直机关干部家庭学前儿童入园。其中分幼托和幼儿2个班,20人,以后曾一度发展成全托制,成为宝清县幼托事业的示范单位。
随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农村幼托事业发展很快,至1958年达到高潮。当时全县有托儿所240所,托儿组13个,入托儿童2 974名,有脱产保育员524名;全县有幼儿园121所,入所儿童达6 405名。1959年,幼托工作继续发展,全县有托儿所300个,入托儿童达8 313名;幼儿园整顿成73所,入园儿童达2 118名。
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学前幼托教育的领导,特设幼儿视导员1名,派送到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学习专业。
“文化大革命”十年,县幼儿教育受到严重破坏。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幼儿教育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9年lO月中央召开全国幼儿工作会议以后,县设立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调动了各条战线办学的积极性。1980年,全县幼儿园班有384个,入托儿童8 070名,教养员391名;1982年幼儿园班554个,入托儿9 814名,教养员522名。
1983年幼儿园班569个,入托儿童10 950名,教养员733名,其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者197人,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者347名,初中、初师以下者168名。
1985年班级合计375个,幼儿10 988名,教职工总数为766名,其中园长31名,教养员654名,中师、高中以上者259名,初师、初中毕业者266名,初中、初师肄业以下者160名。
二、学前班的设立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始注重教育的早开发,为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纷纷开办学前班。招6周岁儿童入学,一律附属于小学,教师由小学教师中统一调配使用。凡设学前班的小学校每年招收新生时,都通过测验尽先召收学前班儿童,对提高小学教育质量收效明显。宝清县小学附属的学前班1980年有98个班,1981年发展到130班,1982年150个班,至1984年,全县已发展到189个班,比1980年增加92.9%,入学的儿童占6周岁儿童总数的85%。
1985年,全县学前班共有157个,入学幼儿达5 939名,有幼儿教师159名,入班儿童占县内6岁儿童总数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