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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民族教育

第七节 民族教育



  宝清县是多民族聚居的县份。除朝鲜小学单独设校外,其它少数民族的学生皆同汉民族学生在一起学习。   一、朝鲜族小学  县境内最早聚居朝鲜族的地方的义顺号和小城子沟。据文献记载:“1931年中共满洲省委派朝鲜族党员干部朴振宇到宝清小城子沟,以教书为掩护开展抗日救亡工作。”证实那时就有朝鲜族小学了。
  1937年春,于宝清镇北门里建立l座朝鲜族小学,1个复式班,学生30名,教师1名。
  同年,在三区徐马架子附近的朝鲜族聚居的东光屯设朝鲜小学复式2个班,90名学生,3名教师,校长延龙泽。
  解放后,从延边地区、密山、饶河、林口等县迁来宝清的朝鲜族人,分别落户于义顺号、四区月成屯、东富屯、三区的万金山和东光屯,在那里定居建屯,开发水田。这是境内朝鲜人最多的时期。共有234户,956口人,有小学5所,12个教学班,322名学生,12名教师。1950年,朝鲜族农民聚于万金山建立五星村、设立了朝鲜族完全小学,1~6年各1个班,有学生120余名。,教职员8名,校长为金贵水,教导主任为延龙泽。
  金星小学是五星村完小的分校,有复式两个班,金东珠为主任教师。东兴乡(义顺号)的四合屯建立1所小学,1个班,学生34名,教师1名。当时,县境内朝鲜族小学统归五星村完小领导。统一使用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行政事务的处理,时事政策的学习,以及各种政治运动,均到五星村中心校进行。
  1958年至1962年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朝鲜族水田荒芜,产量下降,促成朝鲜族农户外流逃荒,自谋生计,至1962年春,五星、金星两个村人口全部搬迁外地,县内其它各地的朝鲜族农户也相继迁走,从此,县内只剩下四合屯朝鲜族村,当时才十几户人家。有1所小学,学生后来发展到68名,教师6名。学校有简陋坯房校舍10间,经费除县里每年拨出少量款目以外,靠师生勤工俭学解决。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校师生团结,坚持上课,受损失较少。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改善办学条件,宝清县人民政府每年都特殊照顾拨出3 000元专款专用。四合村党支部和村政府也重视教育工作,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学校工作和生活安排得较好,教具、图书等设备比较完善。1983年至1984年两年儿童入学率达到百分之百,各科教学质量均有提高。1985年升入初中的学生是当年高小毕业生的86%。
  二、在汉族学校中的少数民族学生、干部情况
  据1984年统计,县内各少数民族学生在汉族学校学习的情况是:满族659人,其中中学生27名;回族170名,其中中学62名;朝鲜族93名,其中中学生24名;蒙古族有42名,其中中学生27名。
  少数民族在中小学任教的教职工有134名,其中在中学任教的为43名,并有22名做了教育行政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