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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考试制度的变化

第四章 考试制度

第一节 考试制度的变化



  宝清县普通教育的传统考试制度是百分法公开列榜。主要指笔答部分则按百分的标准扣分。学习单科,则为一个百分;学习两科则为两科之分相加用二除;学习三科则为三科之分相加除以三。不分科目,每周授课节数多少,内容份量轻重,一律采取平均法。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旧时,学生学习成绩不好的最怕考试列榜。把名字列在榜上公布于众,对成绩较好的学生固然是一种鼓励,但对成绩中等以下的学生来说,实在有伤其自尊心。所以,解放以后,虽然仍使用百分制,但列榜公布一事已被广大教师自动放弃,少见再有人使用。
  1953年县开始学习使用苏联学校的五分法。即答案完全正确并有发挥和创造的都给五分,五分为最高分,相当于我国传统的“优秀”或“甲级”;答案完全正确,但并无发挥和创新者给四分,为第二等分数,相当于我国传统上的“优良”或“乙”;主要内容基本正确的为三分,相当于我国传统上的“及格”或“丙”;主要内容没有回答完全则为二分,相当于“不及格”或“丁”;对问题内容根本没有掌握的为一分。
  五分法完全采取平时记分,不做学期或学年考试。教师在课堂教学第一环节活动中随时记分,当众宣布,学生也同时将教师宣布的分数记在自己的手册上,到期末由教师将同科里几次的记分综合评订一下便得出学期总评分了。  到了60年代,县教育界停用了苏联的五级分法,恢复使用我国传统的百分法,并且将过去的简单平均法给以合理的改变,变为总科排比制,即按课程内容份量多少、重轻规定各种不同的分数,然后总加。如语文为120分,数学为100分,政治为80分,历史为60分,考此四科者满点为360分。
  传统的考试多为闭卷考试,不许交头接耳,互相研究,更不准照书抄或偷看别人答卷。按古语所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使考试真正成为正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的镜子。但“文化大革命”十年却推崇史无前例的“开卷考试”,说什么“照抄一遍也好”。使考试有名无实。更有甚者,后来竟出来个“白卷英雄”张铁生,被抬出来树为典型,实际就是推倒了“考试制度”。不但普通教育不考试,连选拔人材的高考制度也被废弃了。
  打倒“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于1978年,恢复了我国行之多年的高考制度,实行全国同一时间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新生,各级各类学校随着教学秩序的恢复也恢复了学生的成绩考核制度,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