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 一、医疗机构
1、县人民医院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lO月,宝清县成立公医诊所,设备简陋,药品不全,仅能处理外伤缝合、换药及静脉、肌肉注射及内科常见病的诊治。
1938年,日伪为了战时需要,成立宝清县病院,日籍西医岸本为院长,汉籍医生被辞退。院内医护人员大多为日籍人,设内、外、儿、妇等科,主要服务对象是日军及日伪官吏,1942年县立病院派来汉人王世成(毕业于沈阳医科大学),不久调离;1943年调来哈医大毕业生刘书蔚,任西医外科医师。1941年首次开展阑尾炎切除术、氙气修补和截肢术等,能诊治内科急重心脏病、呼吸系统病的大叶性肺炎等。
1945年宝清光复,日人撤离,原县病院汉籍医生刘书蔚坚守岗位,保护医院,招聘医护人员,主持重建医院,改称为宝清县立医院。刘书蔚任院长。
1946年7月,宝清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九旅卫生队接管了宝清县立医院,改为三团卫生队,由解放军卫生队长罗久生和原院长刘书蔚负责。不久,因火灾,医院被烧毁。1948年三团卫生院离开宝清,医院由宝清县民主政府接管重建。
1949年10月,接收一处联合病院,增设病床8张,分内外两科。1952年改称宝清县人民卫生院,设医疗股、防疫股、业务服。1953年改称为宝清县卫生院,增设门诊一处。1957年改称为宝清县中心医院,撤销股,设门诊部、住院部和院部。1972年改称为宝清县人民医院。
解放初期医院人员共计10人,其中医生有5人。1953年增加到6人。1966年人员发展到152人,其中西医师35人、中医8人。1985年宝清县人民医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0人,其中有西医师29人,中医士8人,中药士2人,检验师1人,护师2人,医士24人,药剂士6人,检验士7人,其他技士2人,护理员48人,检验员3人,药剂员6人。
门诊部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传染科、公费科、理疗科等。住院部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传染科等6个病房区。
2、县中医院 宝清县中医院在原第一、三联合诊所的基础上于1955年6月建立,首任院长阎兆元,医护人员25人,设内科、儿科、妇科、药房、药库等科室。
1956年县中医院与县卫生院合并,设立中医科。1959年原中医院人员从县卫生院分出,设立中医门诊部。1960年为便利西医学习中医,将中医门诊部并回到县中心医院门诊部。1964年恢复县立中医院。
县中医院随着事业的发展,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扩大。1955年卫生技术人员25人,其中有中医士9人,中药士8人;1972年有中医卫生技术人员38人,其中有医士11人,中药士4人;1978年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48人,其中中医士达20人,中药士11人。1983年,卫生技术人员发展到68人,其中有中医师6人,中药师3人,中医士7人。
中医院设门诊部和住院处。门诊设中医内科(三个诊室)、中医骨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外科、肛肠科、针灸室。住院处设骨科与内科两个病房。
3、乡镇卫生院 宝清县所辖三个镇卫生院(宝清、七星泡、青原三镇)和12个乡卫生院,其中14个为全民所有制,一个为集体所有制(建平乡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县卫生事业的基层卫生组织,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纽带,是乡卫生医疗工作业务技术的指导中心。它担负着乡镇一院(卫生院)、两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及乡村卫生行政工作等任务。
乡(镇)卫生院归县卫生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以乡(镇)为主,人事、财务、业务工作以县卫生局为主。
1958年,由乡(镇)改为公社、乡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大的公社开始分科,除医疗外,兼管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1954年开始有佳木斯医士学校、哈卫校毕业生分配到区(乡)卫生所。1963年开始有医大本科毕业生分配到公社卫生院。
1968年县城下放44人医护人员,佳木斯下放38人医护人员都充实到乡镇(公社)卫生院。全县各公社卫生院均有大、中专毕业的医生。1971年开始,下放的医护人员陆续返城,其中有些不应返城的也返城了,结果大大削弱了乡镇医药力量。
1985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共15个,人员244人,卫生技术人员186人,其中中医25人,西医59人,药剂29人,护理40人,检验7人。
在15个乡(镇)卫生院中,最大的是宝清镇卫生院和七星泡镇卫生院。
宝清镇卫生院于1974年11月开始筹建,1975年4月正式开诊。门诊设内科、外科、中医科、新针科、妇产科、药局,人员19人,其中内科医生2人,外科医生2人,中医2人,针灸医生1人,妇产科医生1人,护士2人,药剂人员2人。
1985年,卫生技术人员达49人,其中中医4人,西医10人,药剂5人,护理9人,检验2人。
七星泡镇卫生院,创办于1949年,后由几名中医集资办起联合诊所,1955年改为中心联合诊所,1956年改为宝清县第六区卫生院。1958年人员发展到28人,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病房、药房、化验室、手术室。1975年医院设门诊部和住院处,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其中形成完整的乡(镇)综合性医院。病床增加到50张,人员增加到34人。1984年改为七星泡镇卫生院,人员已发展到39人。1983年设第二门诊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员13人,大大方便了群众的治疗。
4、农村卫生所 农村卫生所是农民集体办的福利事业,是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也是县卫生医疗网的基础,担负着村屯防病治病、卫生防疫、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卫生知识宣传以及对村卫生员、接生员的管理等任务。在管理体制上,村卫生所受村乡双重领导,政治思想、财务管理由村负责,业务技术指导由乡卫生院负责。
乡村医生的报酬,由村管理委员会评定。分工资制和工分制,按工资制开支者占多数。
1965年,宝清县有127个生产大队,有28个大队卫生所,占大队的22%,农村医生27人,平均每个大队有农村医生O.2人,其中属于国家医疗单位下放人员18人占63%。经过7 年后,到1972年农村大队卫生所发展到132个,合作医疗站9个,占157个大队的90%,农 村卫生员(包括赤脚医生)共为207人,其中女性55人。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防病治病工作的开展。
1975年,全县173个大队,有148个大队办起了合作医疗,占大队总数的86%,赤脚医生发展到348人,其中女性赤脚医生132人。
1977年,全县193个大队全部办起了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313人,其中女性赤脚医生157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生产责任制逐步推广,农村办医形式也发生变化,合作医疗站逐渐减少,大队卫生所明显增加。1983年,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合作医疗站开始出现“专业承包,自负盈亏”等多种形式。根据省卫生厅黑卫字(1982年)94号文件《关于推行生产责任制中要注意搞好农村大队卫生所和合作医疗的通知》精神,宝清县政府加强了对农村大队卫生所的管理,建立了责任制,积极恢复合作医疗制度,但不强求一律,对乡村医生的报酬要合理评定,不能低于同等劳力。经过整顿,1983年,全县221个生产大队中,有202个卫生所,其中,大队办卫生所57个,村医生联合办所41个,个人承包77个,其它形式24个,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经过整顿考试有270人,其中女性64人。
1985年,全县行政村186个,村卫生所180个,其中村办所105个,乡医联办12个,个体办46个,其它形式办17个。乡村医生270人中,有女性78人,领取了乡村医生证者122人,赤脚医生证者93人,无证者55人。
5、地方场矿医疗单位 宝清县地方场矿医疗单位1985年共有卫生所19所,工作人员67人,其中医生26人。有龙头林场卫生所、头道岗林场卫生所、东方红林场卫生所、六道林场卫生所、梨树林场卫生所、胜利林场卫生所、宝密林场卫生所、宝清煤矿卫生所、发电厂卫生所、种畜场卫生所、清河粮库卫生所、工业卫生所、良种场卫生所、省原种场卫生所、财政局人参场卫生所、宝清砖厂卫生所、岚峰煤矿卫生所、果树场卫生所等。
6、集体所有制医疗单位 1963年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精简农村卫生组织机构的会议精神,宝清县对夹信子、龙头、凉水泉子等三个公社卫生院进行了调整、改制为集体所有制卫生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原则,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又转为全民所有制。
1981年,为了妥善解决国家工作人员与大集体人员混在一起吃大锅饭的问题,县中医院将集体性质的就业青年全部分出成立“宝清县中医院第二门诊部”(集体所有制),1983年改称为“新华医院”。同年4月,宝清镇卫生院将集体青年分出,成立宝清镇青年口腔门诊部。七星泡医院成立第二门诊部。
1983年9月万金山卫生院,在宝清镇内成立“东城医院”。全县集体单位共4处,人员86人,病床14张。
7、个体牙所和开业医宝清县1936年有谷永清牙院,1960年有七星泡公社贝雪颖牙所开业。
1980年以来,经县卫生院批准成立的个体经营的牙所有:七星泡乡李宝运牙所,1980年成立;宝清镇内谷锁玉牙所,1981年成立;青山乡任传儒镶牙所,1982年成立;夹信子乡二道河子村王忠宇镶牙所,1983年成立。
1980年七星泡乡永胜村,中医李鼎铭医师经批准个体诊所开业。
二、医疗器械
宝清县旧社会医疗条件落后,医疗器械尤其缺乏。解放后县人民医院建院初期,医疗器械装备基本是空白。50年代只有小型x光机1台;万能手术床1张,是日伪时期县立病院遗留下来的。从60年代起逐渐增添了一些器械装备,其中重点是县医院,情况分别如下:
县人民医院有医疗器械23种,44件,其中包括电动离心机、X光诊断机、超声波、心电机等。
县中医院器械设备有粉碎机、压片机、牵引床等。
乡镇卫生院的器械设备:七星泡卫生院有200毫安x光机、1 500倍显微镜、还有外科手术器械、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器械、骨科手术器械、蒸溜器、电光比色计、恒温箱、干燥箱、手术床、产床、氧气瓶、氧气吸入器、脚踏吸引器、五官科检查器、轻便牙椅、牙钻。1976年增设制药器械粉碎机、打片机、切片机、气雾机。
宝清镇卫生院,1984年病床增加到16张。有100毫安X光机、l 500倍显微镜、乙种手术包、高压灭菌器、节育手术用具等。
宝清县乡(镇)卫生院的器械设备情况表
表16-1
三、医疗水平 旧社会宝清县缺医少药.医疗水平低。1 941年伪满县立病院首次开展外科手术:阑尾炎切除成功,当时被认为是宝清医疗史上了不起的大事。那是日籍医生的水平。至于我们自己的医生.只能诊治一般的常见病。
新中国以来.由于医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断增多.在职医生的加强学习,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1953年,临床应用静脉点滴输液.开展组织封闭办法。1950年以后,由于医疗设备和床位的逐年增加,住院收治的病种逐渐增多,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自发性气胸、心、肾衰竭和各种中毒抢救等.在疗效上都有显著的提高。
1950年开展心包穿刺术、肝活检,1963年临床应用心电图诊断,1964年对神经系统疾病,进行定位诊断,开展了心脏病的临床监护。
1978年开展了超声波诊断,应用人工呼吸机。1983年开展激光治疗.1984年开展显微胃镜诊断.脑血流图等诊断,临床应用硝普钠治疗重危心血管疾病。1950年,仅能做截肢术和一般外伤处置如脓包切开等。1952年阑尾炎、疝气等手术获得成功。1954年开展肠吻合手术,1958年.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下派的外科医师王忠臣的帮助下,开展了胃大部切除术。随着医院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数量的增加,于1963先后开展了脾切除术、食道镜检查、硬膜外麻醉、针刺麻醉、肾切除术以及甲状腺摘除手术等项目,并获得了成功。1971年,开展脑外伤开颅术、前列腺摘除术、胆囊胆道手术等治疗项目。1950年以前,医院无妇产科医生,只有助产士1人,处理接生的一般性难产,疑难者经外科医生帮助。1958年佳木斯中心医院派来妇产医生朱秀渊到宝清县支援县医院开展妇产科工作(一年),以后便开展剖腹产、子宫全切术、宫外孕等手术。妇产科医生和助产士人员的增多,逐年开展新项目。1971年开展电动人工流产术,1971年开展芫花引产,1976年开展雷夫奴尔引产,1978年开展阴式子宫全切术、阴道前后壁修补术。
1960年前,儿科属内科一部分,当时仅能治疗一般小儿常见病、多发病。1961年以后有专业儿科医师,设儿科病房.开展头皮静脉点滴。1974年开展椎管注射维生素,对难重症流脑收到较好的疗效。
1964年成立中医科,基本以门诊为主,主治一些慢性疾病,其中肝胆疾病、妇科疾病、瘘痣和癖症的疗效较高。
1957年设眼科,仅能治疗沙眼、倒睫、麦粒肿,1963年开展扁桃体摘除和气管切开手术。1964年五官科分为眼科、耳鼻喉科。
眼科开展眼球摘除术、验光,耳鼻喉能做气管异物取出、食道镜检查,1965年开展乳突根治术,1984年增设裂隙灯。
1963年成立口腔科,能做唇裂修补术、镶牙、常见牙周炎等病。
1952年成立化验室,当时仅能做四大常规检验,1960年开展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及血钾、血钠、血氯的测定。1981年开展脱落细胞学的检查,并设有病理室,进行细胞学的检查,进行细胞学的诊断。1982年开展细菌培养、菌敏试验、胎甲球试验。
1982开展生物化学检验质量控制,并开展火焰光度法测定血钠、血钾、血氯。
乡镇卫生院(所),人员少,任务重,初建时一般只是把诊室和药房分开,一个诊室接待各种患者,就诊手续简便。1958年以后逐渐开始分科、设病床。1954年开始,国家大中专医科院校毕业生开始向乡镇分配,便使乡镇卫生院的治疗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1958年,七星泡、青山卫生院设立了手术室、化验室,接受住院患者,开展急症手术治疗。有病床19张。医疗质量有了提高。1968年,佳市医院下放来宝清县38名医护人员,本县县城医院下放44名医护人员,都充实到乡镇卫生院(所)。当时县内各公社卫生院都有大中专毕业生的医生。如凉水泉子公社这一小小的卫生院,也能开展外科手术,有4名大专毕业的医师。1963年至1970年是宝清县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最盛时期。
七星泡卫生院于1964年开始收治重症心血管疾病,疗效明显。从1958年开展急肤症外科手术治疗以来,基本上做到腹部手术不出镇,并开展了男女扎管、剖腹产、骨折整骨手术等项目。1984年,七星泡卫生院住院处已有病床50张。
宝清镇卫生院从1978年开展急肤症手术治疗、剖腹产、男女扎管手术等。
宝清县医技项目开展时间表
表16-2
宝清县人民医院住院病人七大指标统计表
表16-3
宝清县人民医院历年门诊、住院情况表
表16-4
续表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