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预防 一、地方病防治
宝清县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3种地方病的重病区,伪满时期病情较重。新中国以来,地方病防治工作一直由宝清县卫生防疫站承担。
1963年冬,中共宝清县委成立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由县委主管书记任组长,下设防治地方病办公室,由卫生科主管业务的副科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全县的地方病防治工作。同时,县内14个人民公社党委都成立了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由公社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并在公社卫生院设1名指导医生。
1、克山病防治 克山病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地方性疫病。病因目前尚未完全弄清。
1959年lO月,在青山乡永红村发现第一例急型克山病,1963年12月3日,龙头乡龙泉村和小城子乡小城子村各发生一例急型克山病,均死亡(黑龙江省克山病研究所病理诊断确诊),从此宝清县被确认为克山病地区。到1964年3月,病区增加到5个乡12个村,共发生急型克山病34例,死亡17人,死亡率占50%。
1964年10月,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防疫机构抽调18名医务人员,在五个乡,12个村,33个生产队进行了全面普查,共普查7 766人,查出潜在型克山病310人,痨型克山病5人,患病率为40.8%。
1972年,县内克山病发病地区开始减少,在7个病区的37个村,共发生克山病15例。1973年急型克山病发生人数比1972年减少40%,死亡率下降到50%。经过16年的防治工作,到1976年全县基本控制了急型和亚急型克山病的发生。
在防治克山病的过程中,本县认真执行“四防”为中心内容的综合性预防措施,即防寒防烟、防潮、防饮暴食;改良水质、改良偏食习惯,改善环境卫生,改善居住条件。根据病区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在改善饮食方面,提倡多吃蔬菜和豆类制品,选择向阳地段出产的粮食做口粮主食;在防寒、防烟、改善居住条件方面,争取使室内保持经常通风、空气新鲜,炕热屋子暖,炉子好烧不冒烟;在改善环境卫生方面,坚持开展以防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五有三勤”;在改良水质方面,从1966年开始在病区进行打深井,进行井上大型沙石过滤和药物改水等综合性措施。
1979年开始在克山病和大骨节病区人群中,进行口服亚硒酸纳预防克山病和大骨节病,收到良好的效果。
1982年开始在病区建设自来水。
克山病治疗,也积累和总结出一套成熟的经验。
克山病具有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病死率高的临床特点。因此,对克山病的治疗首先是贯彻执行“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制度。每到多发季节(10月至来年5月),县卫生科和防疫站都组织克山病防治队(组),经过短期训练后便进驻病区,开展防治工作。在发病率高峰时期的“三九”天,过“小年”前后,要大力宣传预防发病诱因,如防止过劳,防止暴饮暴食等。
药物治疗主要以大量的维生素丙、冬眠灵、血管扩张剂和扩溶等疗法为主,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克山病死亡率。急型和亚急型克山病被控制以后,便稳定了病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情绪,发动群众防病治病。
2、大骨节病防治 大骨节病是一种原因未明的地方性骨关节病,以四肢软骨和骨后板软骨性坏死为其主要病变。日伪时期称为“卡辛别克氏病”后通称为大骨节病。
1956年卫生防疫站进行重点普查。
1979年9月县卫生防疫站第一次进行全县性普查。在县内13个人民公社,175个大队,196 688名病区人口中,查出大骨节病人8 025人,患病率为4.08%。
1981年8月到10月,进行了第二次普查,在全县15个人民公社219个自然屯中的77病区自然屯和5个果(树)参(人参)村良种场,一个粮库,共230 141人中,普查217 031人,查出大骨节病者10 085人,发病率为4.3800/l0万,患病率为4.64%。
1984年进行第四次普查,在全县lO个病区乡,38个病区村屯,155 046人中查出大骨节病人9 807人,发病率6.325/10万。
大骨节病预防的第一项措施是改良水质。在防治过程中发现,凡是有克山病发生的地区,都有大骨节病流行,而大骨节病流行地区不完全都有克山病发生。据有关机关研究发现,认为两种疾病的病因都与硒摄入量不足有关。因此,在预防措施上有两个方面是统一的,即改良水质是预防三大地方病一致的重要措施,而口服亚硒酸钠则是预防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的共同有效办法。
改良水质的主要措施是打机井、深井、建井上砂石滤过池和建自来水井。
1963年在龙泉大队第一队建成全县第一座井砂石滤过池,到1975年共建成井上砂石滤过池26处。
1965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无偿地拨给宝清县全部配套的KAM一500型打井钻机一套,包括:主机、柴油机、泥浆机、中间车和井架等。订编制8人,设队长1人,归县卫生科领导。1966年春为龙头公社龙泉大队开机打了第一眼井。这年的8月10日,为龙泉大队历功地建成一条228延长米管道,引泉水入村并造5至6米深的蓄水井3个,井房一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作业,至1969年8月才恢复打井作业,至1985年全县共打机井64眼,其中防腐饮水井56眼,使10个乡,19个村,约5万人吃上了深水井水。
1982年6月,在夹信子乡徐马村建成全县第一处农村自来水。到1985年全县农村共建成自来水18处。
1976年,在三种地方病同时存在的龙头公社龙泉大队、小城子公社青龙山大队、夹信子公社奋斗大队、夹信子公社徐马大队、五七公社钟山大队等处施用山西产的天然石膏改水。
1977年在龙头公社龙泉大队、夹信子公社奋斗大队、五七公社钟山大队,施用了硫酸根盐改水。
除改水之外,还有口服亚硒酸钠,预防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1978年9月2日到12月15日,在红卫、五七两个公社,29个大队,35个生产队,1 892户,10 066人中对口服亚硒酸钠口服的时间、剂量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为了做到及时、准确,县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8个降药点各设1名经过训练的投药员,他们必须做到“送药到手,服药到口,服完再走。”
1981年到1984年坚持在全县lO个病区公社,38个病区村屯(不包括农牧场)3~16岁儿童中普遍服用亚硒酸钠。1984年服药率占病区人口6.33%,占3~16岁儿童的90.1%。
1983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病区建立412个口服亚硒酸钠防治观察点。
1984年在朝阳乡的灯塔村设立l处病情动态观察点,从朝阳小学选出50名小学生定期进行X线拍照观察。
3、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在宝清发生的历史较久。据当地老人讲,1916年建县以前就有此病,呈灶性发生,当时人们称本病是“粗脖子”、“气脖子”等。
1956年以后,县卫生防疫站才开始进行调查。1959年2月县卫生局组织防治地甲病试点工作组到青山公社兴东作业区试点,并同公社地甲病防治委员会防治组共同对试点单位进行普查,从1 218人中查出地甲病人57人,患病率为4.6%。
同防治克山病和防治大骨节病一样,防治地甲病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改良水质。根据地甲病的病因,1974年7月开始食用加碘食盐。1975年清河、七星泡、青山、朝阳4个农村粮库开始加工碘盐,实行划片供应。同年宝清粮库派出技术工人到外地学习加碘机械制造技术。回县后,制造三台加碘机。之后,省防治办又无偿地拨给宝清两台食盐加碘机,从此全县五个粮库的食盐加碘工作全部实现了机械化,提高了碘盐质量。到1984年末,坚持食用碘盐的城乡居民稳定在98%以上,控制了地甲病新患发生。
宝清县地甲病治疗于1959年3月在东兴管理区试点时,在57名患者当中,用针灸和碘糖丸治疗45人,有效率100%,治疗率13.3%。其中针灸15次为一个疗程,隔日一次,每次取2~3个穴位;针刺加口服碘糖丸(块),成人每次服碘糖丸1~2丸,小儿每次服半丸,连服20天为一个疗程,效果显著。
1979~1980年全县患地甲病者30%,是中、小学生,投服碘化钾片治疗。秋季在三个公社9所小学、2所中学对1 595名学生进行调查,有493名学生患病,患病率为31.2%。小城子乡梨北大队五年级学习患病率高达50%,经过用碘化钾片治疗,全部治愈。
1982年,在四中建立地甲病治疗观察点一处,在100名被观察的学生中,有4名患地甲病,用口服碘油丸短期治疗,全部治愈。到1984年全县的地甲病现患者由1978年21 574人下降到617人,累计治愈率为96.97%,中、小学生肿大率控制在50 %以下。
二、职业病防治 1964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宝清制粉厂、印刷厂接触粉尘和毒物的工人进行了健康调查。1974年5月县工业科、劳动科和县卫生防疫站联合组成工业卫生调查组,用15天时间,调查了22个厂矿卫生状况,检测3l 905名工人,其中接触有毒作业的工人869人,接触矽尘的工人353人。发现疑似矽肺工人1人,有关部门立即调换了工种。对被检查的22个厂矿卫生情况提出了改善意见推进了厂矿卫生工作的开展。
1978年5月开始,县卫生防疫站对宝清煤矿、岚峰煤矿、县水泥厂等单位的粉尘分散度先后进行了5次测定。根据测定的结果,各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为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根据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1979年宝清县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79年5月25日开始,县对煤炭、机械、农业、林业等4个系统13个生产单位调查了接触毒物及职业中毒的基本情况。接受调查的工人2 165名,内有387人接触尘毒作业,查出矽肺6名,疑似矽肺7名,但没有发现职业中毒。
为贯彻黑卫字(1980)101号文件精神,于1980年5月,宝清县防疫站调查了7个工厂的11个车间lOO名工人
1981年10月,对宝清煤矿三井从事采煤10年以上工龄的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在接受检查的257名工人中,通过临床检查和X线胸透筛选出141名工人进行胸部X线摄片,经合江地区矽肺诊断定诊为矽肺的16人,占受检人数的11.35%。其中,10至15年工龄者1人,占患病人数的6.25%;16~20年工龄的3名占患病人数18.75%;21至25年工龄的12名占患病人数的75%。在16名矽肺患者中,有采煤工15人,占93.75%,掘进工1人占6.25%。
1982年调查38个单位,l 958人,接触粉尘作业者1 480人;1983年调查7个单位,接触尘粉工人1 690人。根据检查测定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保证了工人的健康。
放射卫生工作开展较晚。1981年,全县2所县级医院,16所县乡级卫生院,18所工矿企业卫生所,共有医用x光机20台,有专兼职x线医务人员23人,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有9人。这年的1月14日县卫生科在夹信子公社卫生院召开了全县X线防护工作现场会议,由夹信子公社卫生院介绍了防、改经验。至3月15日全县已完善x线成套防护装备外,还大力推广了夹信子公社卫生院的“根、集、屏”综合性防改措施,改装完30型30毫安机器6台,50毫安的l台,200毫安的3台,经过测试散X线已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妇幼卫生 1、妇女卫生 旧中国时期用土法接生,分娩成为妇女生死一道难关,新生儿的死亡率也高。伪满时期,县立医院只有1名助产士,根本不为平民百姓接生。光复后,有辽宁迁入者,助产士胡雪岩及其儿媳妇在宝清街挂起接生牌匾,始有新法接生。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开始在全县推行新法接生,对旧产婆进行思想改造和技术培训。1953年培训产婆57人,时间ll天,学习新法接生,当年建起接生站4处。1955年县政府召开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会议,布署全县用新法接生。会后,县卫生科培训接生员66人。
1957年为夹信子、七星泡两个乡装备了40个新法接生包,全县新建15处接生站。1958年全县农村办起简易产院100处,建立接生站98处.全县已有经过技术训练的接生人员177人。实现了“公社有妇科医生,大队有产院.小队有接生员。”1959年新法接生率达到87.5%,胎位性难产由建国初期的15%下降到O.3%。
1962年训练接生员80人,建接生站26处。1962年,南元村的新法接生已达99%,真理大队645名出生婴儿,全为新法接生。
至1963年,全县基本消灭了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全县126名接生员复训47人,县妇幼保健站帮助广大接生员订立了接生公约,统一了收费标准,解决了她们的报酬。
1966年,全县普及了新法接生,新法接生率已达95%以上。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使妇幼保健工作遭受到严重破坏。新法接生由1966年的95%,下降到1971年的48.9%。
1977年,县卫生科印发了新法接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积极向全县城乡推进普及新法接生。
1980年培养新法接生员40人,培训乡村女医生42人,授课内容都是新法接生。
1981年先后在夹信子、青山公社卫生院和县卫生学校连续举办三期科学接生学习班,培训乡村女医生和接生员76人。
1985年复训接生员48人,新装备科学产包83套,全县190个村实行科学接生。
建国后积极推广妇女“四期”保健,即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健。
1958年,在农村对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妇女全面推行“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妊娠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劳动保护措施,并把它做为一项制度肯定下来。这一年还有22个大队建立起妇女卫生室,实行“五期挂牌制”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挂牌制,妇女队长按牌安排“五期”妇女的工作,对预防早产、流产和保护老年妇女起到了一定作用。
1959年到1962年,大办农村产院,推广用科学方法处理月经。
从1976年到1979年,全县16个公社有13个公社有妇产科医生(士),并以妇产科医生(士)为主,建立起公社妇幼保健组,负责本公社的妇幼保健工作,189个大队的合作医疗站或卫生所,有119名女乡村医生;199个自然屯,有204名经过培训的接生员。县、社、队三级妇幼保健网已经形成。
1985年全县190个村,普遍制订了妇儿保健常规,使妇幼保健工作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科学化。
1956年县人民医院、乡卫生院(所)开始进行孕期检查,做好孕期和产期保健工作。
1970年1984年,仅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接待前来检查的孕妇就有3 400人次。
1982年,在3个乡的6个村对妊娠3个月的孕妇进行建卡工人试点。
1983年,全县接受检查的孕妇6 908人次,发现胎位不正的都及时得到矫正,胎位性难产率下降到3.20%,产后防视476人。对妊娠3个月的孕妇由公社卫生院妇幼组进行建卡登记,并进行初检.初检率达到60%以上。在秋季检查的2 200名孕妇中,7个月以上的有200人,经过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筛选出一些高危妊娠妇女进行建卡登记,实行科学管理,重点保护,做到早发现、早就诊、早治疗,保证了围产期的安全。县妇幼保健院还制订了围产期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29%以下,围产期胎儿死亡率控制在6.6%以下;子癎病发病率控制在O.05%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0.4%以下。
1960年县卫生科组织县人民医院、乡卫生院(所)的妇产科医务人员深入村屯,宣传妇女病防治知识,开展妇女病的防治工作。
1963年,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公社卫生院、大队卫生所的医务人员进行子宫脱垂和尿瘘两病普查。
1976年开始以公社为单位由各公社妇产科医务人员和大队女赤脚医生进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全县179个大队,普查了lO 549人,查出妇女常见病7 340人,罹病率69.58%,治疗325人,其中6名子宫脱垂病人用子宫托和中药进行了治疗,全部治愈。
1977年用自报互报的方法普查子宫脱垂和尿瘘两病,全县共检查2 179人,查出子宫脱垂病人166名,手术治疗32人,上子宫托8人,中药治疗124人,治愈146人,治愈率占87.95%;在县直5个单位,共检查622人,查出有子宫脱垂、子宫肌瘤、外阴白斑、宫颈糜烂、宫颈癌、阴道炎等6种疫病共306人,罹病率占49.2%。普查后得到了及时治疗。
1978年8月lO日,在全县开展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在全县26 000名妇女中,检查13 241人,查出各种妇女病5 116人,罹病率38.63%,采取县、社、队分级治疗的方法治疗了2 000人,最后在总结会上,对七星泡、七星河、凉水、十八里、尖山子5个公社和10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
1979年全县抽调1 20名县、社、队医务人员分片下乡普查普治妇女病,普查患病妇女5 370人,患病率29.43%,治疗4 421人,其中177名子宫脱垂,经手术治疗19名,上子宫托53名,针灸和服药治疗105人,5名尿瘘治疗4名,2名尿瘘送佳木斯市治疗。
1980年治疗5 100名妇女常见病,其中166名子宫脱垂。1982年复查子宫脱垂,对尚未治愈的35名患者给予手术治疗24名,上托61名。1985年全年发现子宫脱垂病人73名,尿瘘1人,已全部治愈。
2、幼儿保健 1952年宝清县建立第一所托儿所——宝清县机关托儿所。有工作人员5人,受托儿童20人。到1958年全县托儿所、幼儿园发展到36l所,有保教员和幼儿教师400人,保育员124人,经过训练的有60人。1959年县妇幼保健站,加强了对托幼业务指导,普遍轮训保育员。1960年开始对城里托儿所、幼儿园进行饮食情况调查,开展三浴锻练。1964年对宝清镇内托儿所、幼儿园进行了三次整顿,托儿所27所,幼儿园1所,保育员96名。
1973年开始承担新生儿卡介苗接种任务。1979年,为配合国际儿童年活动,广泛开展了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放映《婴儿卫生》、《毛孩》等儿童科教片200多场次,有6万人受到教育。
1980年县文教科举办保教员学习班,全县143名保教员有47人参加学习。秋季,县妇幼保健站举办保育员学习班,受训保育员28人。年末,全县托儿所发展到43所,有保育员102名;有学前班108个,保教员143人,共有受托儿童和学龄前儿童900名。1981年,县妇幼保健站配合县妇联,对全县206名保教员和保育员进行了培训。1982年县妇幼保健站指导县城和8个公社16个大队托儿所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机关托儿所还开展了早教活动。1983年,加强了全县托儿所、幼儿园的制度建设,全县48所托儿所和幼儿园都落实了管理制度,对分布在全县的106个幼儿班进行了业务指导,还办了一期保教员、保育员业务提高班,参加学习者166名。1985年,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了儿童保健门诊,开展了儿童保健咨询工作,并对县城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对55名保健员和37名幼儿教师进行了业务培训。对320名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建立了晨检记录。9月,宝清镇内15所托儿所、幼儿园全部实现了一人一杯、一勺、一碗、一筷和餐具每日消毒一次,其中还有两个托儿所,一个幼儿园做到了流水洗手。各幼儿园都开展了五课,即语文、算数、体育、音乐、图画教学。全县12个乡、有10个乡聘请了兼职儿童保健医。
1979年对县直机关幼儿园356名儿童,农村3 374名散在儿童投服驱蛔净。同时普查了城乡学龄前儿童患五种病的情况,经查3 057人中,有肝炎23人,佝偻病114人,蛔虫症693人,结核32人,营养不良220人。针对病情及时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1980年第一季度在普查的基础上,防治了1 437人,治愈率占59.94%。下半年,在141个大队共查治儿童常见病和季节多发病36普查,实查18 185人,治疗缺铁性贫血464人,佝偻病者546人。
1985年,在检查三种病的过程中结合进行建立健康卡片25 135人。对于患三种病的儿童2 693人进行了医治。
全县健康儿童情况如下表:
1985年宝清县1~7岁儿童管理及健康表
表16-5
四、防治疫病
1952年3月,宝清县防疫委员会成立。同时,在宝清县卫生院内设置防疫站,下有工作人员4人。主要任务是指导全县的卫生防疫、疫情管理、预防接种、卫生宣传等工作。
1963年,宝清县14个人民公社卫生院各有1名医生被指定为兼职防疫医生,负责本公社传染病管理、疫情报、主要传染病疫区处理和组织推行预防接种等卫生防疫工作。
生产大队有保健员,执行防疫任务时大队给予工分补贴。1979年8月18日县卫生科制定了《公社卫生防疫医生岗位责任制》,12月县中心医院和14个公社卫生院设卫生防疫室,成立防疫组。在11个公社卫生院任命15名兼职卫生防疫医生;大队卫生所的医生指定为义务防疫医生。县、社、大队三级卫生防疫网已初步形成。
1980年,县防疫站全站编制22人,其中大专程度的卫生技术人员3人,中等技术人员lO人,初级技术人员3人。至1985年,大专程度的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5人,中等技术人员增加到12人,全站编制增加到30人。
1、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 新中国建国后,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牛痘暂行办法》后,宝清县春秋两季在全县开展种痘工作。
1955年种痘5 000人,1957年开始接种伤寒,副伤寒菌苗和卡介苗;1960年开始接种白百破三联疫苗和小儿麻痹、毒活疫苗;1983年在伤寒疫区接种伤寒菌苗。在1个月时间里完成81 767人的接种任务。
1975年普种牛痘;1978年开始接种麻疹减毒活动苗、森林脑炎疫苗和布氏杆菌疫苗。
1978年接种伤寒菌苗38 143人。
1981年进行历史上最后一次牛痘疫苗接种。
1982年6月起,对7周岁以下儿童接种流脑疫苗,在10个公社,148个大队,5个国营农场开展计划免疫。同时开始对7周岁儿童实行基础免疫,以小儿麻痹减毒活动疫菌和卡介苗为儿童基本免疫生物制品。
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卫生科、卫生防疫站连续举办4期学习班,培训68名技术骨干;县城32个企事业单位都指定一名干部负责本单位的计划免疫工作。3月,县发出《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和公社卫生防疫室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983年计划免疫工作在全县展开;10月,合江行署卫生局在宝清县召开地区计划免疫经验交流现场会议。
1985年,全县68 123名七周岁以下的儿童中,有66 761人建立了预防接种证,有67 422人建立预防接种卡片。
2、传染病防治 天花:1935年发生25例,死亡15例;1946年2月全县共发生4 860人,死亡4 131人。lO岁以下儿童占80 9,6,青壮年占10 9/6,老年人占20%。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和政府重视人民健康,大力推行牛痘疫苗接种,到1951年天花在宝清县绝迹。
霍乱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发生13例,死亡3例。宝清解放后未见发生。
伤寒、副伤寒 1935年发生65例,死亡23例;1946年7月至8月第一次伤寒大流行,患病者2 174人,占总人口94 537人的2.3%。死亡567人,死亡率占O.6%。
1961年发生第二次伤寒大流行,全县有10个公社,63个大队,1个国营农场,共发生l 667例,发病率l 414/lo万,死亡29例,死亡24.59/10万。1962年4月发生第三次伤寒大流行,全县共发生730例,死亡11例。重流行区为青山公社。到1983年由于多年来实行伤寒菌苗普种,发病人减少到5例,1984年减少到2例。
斑疹伤寒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发生16例,死亡7例,死亡率43.75 9/6。1948年斑疹伤寒第一例发生在监狱(死亡),继而在宝清镇及县内部分地区流行,全年共发生456人,死亡3 7,2人,病死率高达81.57%。1960年至1985年的25年中全县总共发生67例,皆治愈,无死亡。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简称流脑。解放前不断发生。建国后1967、1974、1975(均在“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先后出现三次流行高峰。其中1967年发病率为355.4/lO万,死亡率为16.32/10万;1975年发病率为223.6/10万,死亡率为10.8/10万,均处于大流行水平。而1974年发病率是96.05/10万,死亡率为4.93/10万,处于中等流行水平。
病毒性肝炎 在宝清已有较长的流行历史,引起注意是在50年代末期。1959年正式列入法定传染病之一,以法进行管理,从1959年到1974年,发展趋势逐渐上升;1957年至1984年发病水平波动在150例之间。
1980年5月5日黑龙江省卫生局发了《关于加强肝炎防治工作的决定》,宝清县成立县防治肝炎领导小组,县卫生防疫站设立肝炎防治室,负责对全县肝炎流行病进行监测、防治业务指导,训练基层防治工作骨干,督促检查防治措施的落实。这年的6月,开办第一期防治肝炎学习班,集中全县医疗力量共40人于一堂,探讨研究防治措施。从1979年开始,县卫生防疫站每年都深入肝炎流行较重的农村和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以便掌握其发病流行规律,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脊髓灰质炎 自1960年开始推行小儿麻痹减毒活疫苗以来,本病发病率动摇在o.5/万至O.7/万之间;1960年到1984年24个年度,计全县共发生71例,局部流行已被控制。但在1978年5月至6月共49天中,夹信子公社徐马大队暴发9例,其中男性7例,女性2例,2岁以下8例,4岁的幼儿l例。
麻疹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宝清发生50人,死亡19人。(见《省政汇览四集三江省篇》)。1958年发生1 202例,发病率459.8/10万,死亡49例,1959年发生3。782例,发病率2353.6l/lO万;1964年发生2 797例,发病率199.29/‘lO万,死亡lO例;1969年发病1 138例,发病率为708.2/10万,死亡3例。这次麻疹大流行是以靠近国营855农场附近的双山南北地区发病率最高,占全县患病总人数的30~42%,病死率为lo~16%,宝清县万金山乡次之,患病率占全县患病人数20~30%,病死率9~lO%。县抽调全县医生40名,组成麻疹防治队,深入病区开展防治工作。在防治中证实,宝清医药公司生产的“紫草丸”,预防效果好,有效率在40~50%;佳木斯中药厂生产的“表疹丸”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率达到60~70%。
流行性出血热 是一种自然液源性野生动物传染病,通过某种媒介,传染给人,它存在于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发病率限在一定的地理景观地区。宝清首次发现流行性出血热是在1957年,那年秋冬,宝清镇南贞村与尖山子乡八五二农场同时发生此病,但当时都误以为是重感冒而没有引起重视。1959年,尖山子公社再次发生此病,以后每年都有发生。后来,发病人数逐渐增多,病区不断扩大,成为黑龙江省合江地区(现为佳木斯市)发病较高的县份之一。重点疫区是宝清中部、东北部和挠力河两岸沼泽平原区。这里河流密集,地势低湿潮,土地肥沃,土质松软,黑土层在20公分以上,地表复以五花草、大叶章、小叶章、榛柴、灌木、塔头等植被,这是野鼠生存和繁衍传代的良好环境。这类地区以黑线姬鼠为其优势种属,而且密度很大。
发病年龄以20至45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占总发病数的72.18%,发病性别以男性接触野外时间与机会较多有关。发病职业以农民为多,在1971年至1975年的发病总数中农民占78.16%,1982年占91.4%。
对此病的预防方面,宝清县采取了以灭鼠为重点的综合性的预防措施,号召在野外劳动的人实行“五紧”,即紧扎衣领、袖口、裤腿、腰带、鞋带。提倡“两带”,即带手套、口罩,坚持常年灭鼠。
治疗方面,初期因多误诊为重感冒而耽误治疗,病死率很高,1959年发生21例,死亡3例,病死率在14.3%,1961年发生5例,死亡3例,病死率在60%,1964年发生12例,死亡2例。病死率在16.66%。随着认识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病死率逐渐降低,1970年至1979年共发生527例,死亡32例,病死率降到0.07%;1980年至1984年共发生23例,死亡2例,病死率为8.69%。据宝清县多年的防治中的主要经验是: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作好疫情报告,准确诊断,不误诊;落实“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和就地治疗。治疗原则要把住“三关”,即休克关、出血关、肾衰关。坚持中西医结合,积极抢救危重病人。
结核病 解放前广泛流传着“老怕伤寒少怕痨”的谚语,说明年轻人得了结核病,几乎只好等死。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把结核病防治做为防病治病的重要内容。1979年6月,县人民医院设立结核病防治科,全县14个公社卫生院成立防痨小组,196名大队赤脚医生为防痨小组成员,全县结核三级防治网已经形成。1980年成立宝清县结核病防治所;1981年县人民医院开展结核病门诊治疗;1982年结核防治所合并到卫生科;1984年11月县结核门诊隶属于县卫生防疫站,进行结核病人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治疗和定期复查。
1979年7月,佳木斯结核防治院在宝清举办第一期防痨骨干学习班,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社卫生院、卫生防疫站防痨医生40多人参加学习。1981年6月,县派出2名医生去省结核病防治院参加防痨专家讲习班学习。同时,县卫生科举办卡介苗接种学习班,培养防痨医疗技术人员32名。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结核病流行学调查。1970年在岚峰煤矿检查矿工、家属及其儿童共503人,检出肺结核病人6例,患病率1.192%;1980年在朝阳公社普查2 110人,查出肺结核病人12例,患病率O.57%;在宝清粮食八中队、果酒厂、饮食服务公司检查648人,查出结核病人7例,患病率为1.08%。
1982年对待业青年体检,胸透l 700人中查出肺结核病人23例,患病率为1.35%;对查出病人进行了及时治疗。同一时间在宝清实验中学检查中学生402人,查出患原发性肺结核病4人,患病率在0.99%。5月对卫东小学胸透检查小学生580人,查出原发性肺结核4例,患病率0.69%,在县饮食服务行业检查120名卖冰棍的个体商贩,查出肺结核病人1人。
1984年普查全县有结核病现患3 000人,内有排菌病人400人。
对肺结核的防治,宝清从1957年开始接种卡介苗,接种2 550人;1958年接种4 721人;1960年到1981年,在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5次普种,共接种270 825人。
结核病治疗,均以痰菌阳性为主,以开放性病人为重点,采用化疗辅以中医中药治疗,效果较好。
布鲁氏菌病 1973年发现第一例病人,1973至1978年4个年度共发生37例,发生最多的是1977年,共发生31例,占4年发生总人数的83.38%。
狂犬病:宝清县1972年狂狼进入凉水公社东太和大队,咬伤社员2人,均死亡,1974年狂狼进入十八里公社郝家大队,咬伤11人,死亡3人。宝清城乡居民都有饲养家犬的传统习惯,但管理不好,多为散养,传播狂犬病的机会较多,以致狂犬病不断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人民政府多次下令捕打散养家犬(猎犬、警犬除外),但终于未彻底奏效,散养家犬仍到处可见。
据病历记载,宝清县自1972年到1983年,共发现狂犬病患者19人,死亡19人,死亡率100%。
3、居民寿命及死亡原因 1982年县卫生科在7个公社110 050人中进行了群体抽样调查,结果是:
人口出生率是22.5%,死亡率是5.09%,自然增长率是17.45%,生育率为88.94%。
四项指标都没有达到省控制的人口增长各项指标。
新生儿死亡率为11.43%,幼儿死亡率1.75%,新生儿死亡率数占婴儿死亡人数的75.7%。
平均寿命是70.04岁,其中男性寿命是69.31%,女性寿命是72.29%。
居民死亡原因百分构成及序位:死于肺心病的人占死亡人数的21.70 %,居死亡原因第一位。死于脑血管疾病的人,占死亡人数的16.2%,居第二位。死于恶性肿瘤的人,占死亡人数的12.1%,居第三位。死于心血管疾管的人,占死亡人数的9.6%,居第四位。死于新生儿疾病的人,占死亡人数的5.4%,居第五位。死于急性传染病的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4%,居第六位。
五、卫生工作
1、环境卫生 宝清解放后陆续新建一些地方工、矿企业,均无“三废”处理装置,使生产中的大量废气、废渣、粉尘、铅、钵、汞等有毒有害废物排入厂区。特别是宝清镇上空的煤烟尘,加上做为农业县份使用越来越多的各种农药,致使环境污染程度恶化。
宝清地处佳木斯至饶河、密山至富锦、饶河至勃利的公路交通中心;境内有五九七、八五二、八五三、龙头、红旗岭等5个大型国营农场,日益增多的各种汽车和机动车辆排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对人畜都构成危害。
1973年,宝清县有关部门开始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宝清纸板厂送料车间首先加置了防护罩和车间排尘装置。
1977年3月25日,宝清县委发布《宝清县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了卫生状况的改善。
广大农村通过“两管五改”和“五有三勤”卫生基本建设,加强了粪便、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采取了圈养畜禽,村外和田头堆肥、高温造肥、泥封堆肥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居民状况明显改善。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城乡广大居民的清洁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县城机关、学校、工厂、企业普遍建立起花坛、花池、花带,环境面貌大有改观。
2、饮食卫生 70年代以前城乡饮用水源多是集体使用露天水井。为改善水原环境普遍推行垫高井台,加井盖、设井裙、设公用提水桶、填平水源周围30米以内积水坑洼,拆除30米以内的牲畜圈栏和厕所等措施,使水源卫生条件得到改善。70年代以后,家庭室内自用小井和手压井逐步取代了露天大井,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有地方病地区,从1966年开始推行井上砂石过滤和打深井,利用泵水改善水质。1973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打井,建设自来水(详见“地方病”节)。
1984年宝清县开始建筑自来水工程,投资130万元,第一期修建输水管道干线5 000延长米,配水干线3万延长米,第一年有100户居民吃上自来水。
县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宝清县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1956年以后,每在夏秋季节都联合有关领导部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或分类抽查。
1958年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进一步加强食品保管,加工制造、贮有运输和销售等六个环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
1960年贯彻执行商业部、卫生部制订的食品卫生“五·四制”。
1964年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了春、夏、秋三次食品卫生大检查,检查的中心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的“五·四”制。同年开始饮食行业从业人员、集体食堂服务员进行健康检查。共检查438人。到1985年共检查8次,6 574人次,查出各种患病274人,这些人都由有关部门调离饮食工作岗位。健康合格者由县卫生防疫站发给合格证。
1980年6月,根据国家规定《食品卫生标准》对宝清镇内县、镇生产的重点食品、饮料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是:白酒合格率为62.5%,色酒合格率为100%,清凉饮料合格率为70%,肉类罐头合格率为100%,水果罐头合格率为25%,酱油、醋合格率为80%。
1981年11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56种外采瓶装白酒进行抽样检查,结果是:有43种不合乎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占抽样总数的76.8%,其中杂醇油超出国家标准的有31种,占72.09%,甲醇超出国家标准的有5种,占11.62%,铅超出国家标准的有7种占16.28%。12份本县、社酒厂生产的散装白酒,有9份三项检验项目超出国家规定标准,责令销售单位分别退还原生产单位,做工业原料,或责令其停产听候处理。
对饮食、食品行业坚持实行餐具、茶具、用具等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措施,进一步完善防尘、防蝇、防腐、防鼠设施和食品卫生“五·四”制。
1982年,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把食品卫生纳入企业管理之内,平日加强食品章法学习,抓紧食品卫生质量和卫生管理。为此,特设畜禽肉类检疫站,对上市的生熟肉食进行检疫,加强了对农贸市场肉食食品卫生管理。
1983年7月1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后,全县认真宣传贯彻并进行了堂、灶改造3 600平方米,改造大型食品冷库800平方米,整修污水窑(坑)18个,增设防蝇纱窗1000平方米。同时,围绕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四个环节,抓了食品卫生基本建设。县招待所食堂购置了电热烤箱,县食品公司购置了冷藏运输车,糕点糖果销售门市部设立了食品专用箱,食品销售实行工具售货,收款时要货款分开。八家饭馆购置了冷藏柜或大型冰箱,27家饭馆实行了餐具、食具、用具消毒化。
对上市的各种生熟食品实行卫生监督,坚决取缔腐烂变质食品和病死的禽畜肉,对210名冷饮代销员实行统一规格的食品箱柜,统一编号,统一货服,统一发证;固定销售场所,做到以工具售货。
实行了卫生监督制度。由人民政府任命卫生监察员,监督市场食品卫生,并进行技术指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情节较重的单位或个人,执行行政处罚。
3、学校卫生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发展很快。学校卫生工作也在逐步开展。1964年县卫生防疫站建立以后,便开始注意学校卫生工作。
1978年3月,县文教科、卫生科以1号和78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宝清县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1979年6月,县卫生防疫站根据1979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办法》,开始在宝清一、二、三、四中学和文化小学等第一次进行9种疾病普查,并确定宝清一中为学校卫生工作试点校,同期,在县城中学开展眼保健操。
1980年在全县800至1 00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校医室4处,配备专职校医4人,建保健室35个,保健箱35个,配专职保健教师37人。
1984年,全县学校保健室增加到71个,保健教师增加至75人。使县内学校卫生工作得到很大发展。
1980年,县卫生防疫站在县城10所中、小学进行沙眼普查和学生视力变化测试。
1981年,在宝清镇卫东小学进行防治沙眼试点,经过3个疗程治疗,沙眼治疗率达94.5%;同年,在县城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学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1982年省和合江地区学校卫生工作检验时,宝清县第四中学得94分,被评为全区第二名,宝清镇文化小学得85分,被评为全区小学第五名。
到1982年,在县城中小学里做眼保健操已经普及并形成制度。同时还开展了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调整了课桌椅,实行定期轮换坐位制度。
1983年,在坚持做好县城lO所中、小学卫生工作和学生9种疾病普查普治的基础上,开展了七星泡、青原、万金山、十八里、朝阳等4个乡的中学和中心校的学校卫生,进行了学生健康普查。
1985年新学年一开始,宝清县教育局、卫生局就召开县城lO所中、小学校负责人及保健教师会议,会上做出三项决议,其中一项是4月5日到4月7日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组成学校卫生联合检查组,检查县城10所中小学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要求学生三带(带手帕、水杯、抹布)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宝清二中、四中、聋哑学校、文化小学等校卫生工作开展得好受到表扬。12月4日,县卫生防疫站对县城10所中小学和南贞小学卫生基础情况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表16-6
4、爱国卫生运动 爱国卫生运动的兴起:1950年,美帝国主义在侵略朝鲜战争同时,悍然向我国发动细菌战争。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伟大号召,宝清人民在中共宝清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
运动首先从县城机关、学校、工厂开始,逐渐发展到广大农村。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人人动手,大搞环境卫生,大搞除四害活动。从1951年,运动步步向深入发展。
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出“除四害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号召,之后,宝清县根据省委指示精神,进行了层层深入发动。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以清除垃圾、积雪为重点;在农村大搞“四有”建设,即家家有厕所,有鸡鸭架、有牛马棚、有猪羊圈;要求实现“三净”和“四无”,三净即“庭院净、室内净、衣服净、头发净”;四无即“无老鼠、无苍蝇、无虱蚤、无臭虫”,以此为内容,大搞群众运动。三月,召开县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被动员起来;4月初召开44个单位的领导人进行具体落实;县委在县直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订出以宝清~中和六区民主村为爱国卫生运动试点单位.全县开展按系统评论竞赛活动。并订出每星期三下午为机关卫生日,到时,全力以赴大搞卫生。接着,县委组织五个检查组先后分赴全县各地.抓典型、树标兵,推动全面。在半个月内,县人委机关就出动320人次参加卫生劳动,运出垃圾90车。
年内,全县共清除垃圾93 940吨,疏通沟渠163 514米,建厕所12 728个,建灰仓10 843个,维修水井3 346眼,捕鼠287 350只.并消灭了大量苍蝇。
1957年,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这一年,新建和维修厕所6 529个,建灰仓5 941个,鸡鸭架8 555个,积肥88 634立方米,运出垃圾24 332立方米,清边沟20 822米,灭鼠9l 612只。
1958年秋,在青山乡复兴村召开全县除害、灭病、积肥现场会议,县、社、村三级有关代表集中两天交流经验,大评大比,大鼓干劲。
1959年宝清县响向应中共中央的号召,一年内开展八次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短期突击活动,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开过4次广播动员大会,9次电话会议,共26万多人收听。这一年共消灭老鼠69 800只,麻雀67 993只,挖蝇蛹110公斤,疏通沟渠和填平坑洼20 772平方米,整修街道21 920延长米,清除垃圾28 720立方米,积肥88 500立方米,建猪舍7 595个。
196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山西省稷山县卫生工作经验中提出将“四害”改为老鼠、苍蝇、蚊子和臭虫。初秋,黑龙江省在肇州召开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提出在“兴五有、立三勤”的基础上,把改造房屋、庭院、街道列为爱国卫生运动内容之一。提出要把家家户户建设成“后院象前院、前院象花园”的口号。这一年本县共消灭老鼠73 183只,清除垃圾7l 447立方米,积肥20 005立方米,修建厕所l 670个,涌现“四净”户7 605户。
1962年,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治本为纲、本标兼治”的原则,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开展了3次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卫生突击活动。在活动中组织3次检查评比。宝清镇出现了建设街八组、三八旅社、国营饭店、浴池、三八理发社等5个卫生先进单位。
1963年,爱国卫生运动也克服了浮夸风,脚踏实地地于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日前开展了4次内容各有侧重的卫生突击活动,贯彻了突击与经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卫生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宝清镇动员各单位出动大车45台,运出垃圾、污物l 830立方米,建立垃圾站98个,全镇138眼大口井,都清掏一遍,垫高了井台,设置了井裙和井盖,打了三眼新井。县爱卫办从县直单位抽调干部30人,组成6个检查组,检查了县直和镇内86个单位,合格者27个,合格率占31.4%,检查城镇居民2 522户,卫生合格者1 819户,合格率为71.12%。
1964年拉林和勃利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议之后,在全县掀起了以积肥为中心的“兴五有、立三勤”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使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深入发展。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之后,爱国卫生运动得到了恢复。1979年在抓“两管、五改”的基础上,县爱卫会和卫生科下发了《宝清县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78年县卫生科起草卫生工作的规划,举办农村“两管五改”师资培训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向前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宝清进入了以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已经同“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建设文明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之一。
1979年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宝清县对宝清镇中央大街和人民路进行了清除路障为主的综合治理。拆除路障户97家,拆除猪圈10处,煤棚45座,仓房2l座,障子54条,柴草垛21个,板房子4座,菜床子3处。
1980年3月,经合江地区爱卫会检查验收,宝清镇、七星泡、尖山子、十八里等4个公社实现“两管、五改”。4月7日,县爱卫会决定并经县政府批准,县直各单位按编制人数收缴春季卫生费O.70元;6月2日县政府恢复在宝清镇内街道居民收缴卫生费的规定,每月可收缴1 341.25元,以用于清洁工人工资和车辆维修。同时规定每条街道设卫生清洁工2人,牛车或手推车1辆,清扫和清运垃圾污物。7月,海伦“两管五改”现场会之后,宝清县委、县政府决定正式将“两管五改”纳入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快了“两管五改”工作的前进步伐。到年末统计:全县建牛马栅3 19l间,羊圈685个;地方病地区累计打机井53眼。
10月20日,宝清县政府按照规划开始对宝清镇的脏、乱、差进行综合治理。县成立城镇综合治理指挥部,县长任总指挥。当年拆除路障158处。
1981年在巩固提高“两管五改”的基础上,大搞环境卫生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活动中全县共使用89 478个劳动日,维修公共厕所216个,家庭厕所562个,清理阴沟168 426延长米,积肥69 245立方米,修路94 213延长米,修建涵洞36个,拆除各种路障1 600件,植树56 873株,造林18垧。
10月开始以整修巷道为重点的县城综合治理,全镇出动机关干部工人43 296人次。各种车辆9 062台次,加宽了15条街道,开通了72条巷道,基本达到了路平、巷通、沟清、镇容明显改观。
1982年3月4日,中央爱卫会发出《关于紧密配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中共宝清县委与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和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到5月末,宝清镇里各单位修建花坛(带池)共300个,植树10万株,工厂车间的卫生面貌大有改观。
经人民政府批准,宝清镇组建一支有33人的清扫队,配备3台机动车,负责镇内主干道的清扫、花木管理和垃圾运送,还在5个街道建立起一支51人的民办卫生清洁队,负责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劳动。在农村除“两管五改”工作外植树lll 768株,造林42 000亩,育苗130 000株。到年末,全县有66个村实现了“两管五改”,占村总数的83.4%。
1983年开始,宝清县便落实了“三包”为主要内容的划区分片包卫生保清洁责任制,县城出动6 128人次,4 776台车次参加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修整主干道28条,开通巷道21条,总长lO 050延长米,植树136 400株,修整排水沟25 756延长米,新建标准的公共厕所5处,修花坛(带池)200个,栽院庭绿化树9 915株,为新辟马鞍山公园运土400立方米。
在农村,到10月末,有9个地方病村建立起自来水,经全县评比,出现文明村22个,文明街1条,文明村民委员会2个,文明机关单位7个。农村又有3个乡,71个村实现了“两管五改”。
1984年的爱国卫生运动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要求而展开的。3月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开展“文明礼貌双月活动”动员大会,布置以治脏为中心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提出要抓好绿化、净化、美化环境和修整道路的两个会战的目标。
7月13日,县组织12个单位联合检查团,检查181个单位,有36个单位被评为卫生甲级单位;62个单位被评为卫生乙级单位,31个单位卫生不合格。8月14日合江地区卫生检查团来宝清检查,宝清得总分为94.96分,被评为全地区第一名。
宝清镇这年的综合治理实现了9化:街道庭院和公共厕所整洁化、门前院内花草化、街道路面砂石化、公共厕所砖瓦化、垃圾箱规格统一化、地点固定化、农贸市场摊床化、环境卫生经常化。
这一年,宝清农村整修道路346条,总长238.7公里,铺砂石路面217条,拆除路障7 284处,绿化道路242条共199公里,绿化村屯141个。
全县394眼大口井达“五有”(有井裙、井盖、井台、井房、公用水桶),有6个村屯建成自来水,受益人数6 901人。建设自来水最多的龙头乡有二分之一的人口吃上了自来水。
1985年宝清县被评为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在7项指标评比中获5项第一名。全县有文明单位102个,其中文明村97个,占村屯总数的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