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措施 一、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 1963年至1978年,县妇幼保健站设立计划生育指导门诊。1980年8月20日,宝清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两个:男性指导组组长马金、副组长吕振东,组员罗拥;女性指导组长路桂兰,副组长刘淑兰、组员李玉清。负责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关技术,定期召开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技术方面的会议,研究与提高计划生育的技术水平。 二、准生二胎鉴定组 1982年6月2日,为了贯彻省对准生第二胎的规定,县计划生育办和卫生科成立了宝清县病残儿鉴定组。由卫生科副科长、计划生育办副主任担任正副组长,组员由县人民医院内、外、妇、五官科主任担任。鉴定组负责对病残儿童的科学鉴定,在技术和科学方面把好准生第二胎这道关。 三、大力培养节育技术力量 1954年,宝清县人民医院仅有1名助产士能做小月份人工流产。1957年妇科医师(士)增加到3人,1961年增加到6人,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上遇到技术力量不足的困难。
1963年5月7日,县卫生科、县妇联举办两期节育技术骨干训练班,培训县、社妇科、外科和女赤脚医生170人。
1965年,县卫生科培训公社妇科、外科医生(医士)31人。
1976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县妇幼保健站共同举办了两期社队医生节育技术学习班,共100人。到1982年,有3个公社卫生院能做男性扎管,9个公社卫生院能做女性扎管,14个公社卫生院能做小月份人工流产和上取节育环。
1983年,全县能做计划生育手术的技术人员妇科32人、外科25人。其中县人民医院33人。有91名乡村女医生能做小月份人工流产和取、上节育环。
1984年,经过考核鉴定确定,全县能做计划生育手术人员52人,其中分布在县人民医院16人(包括妇科和外科),县妇幼保健站5人,乡(镇)卫生院31人。
1981年5月31日,根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计划生育手术队,第一任队长李仲先。手术队自成立到1984年末,共做男女扎管手术l 280例,上节育环700例,透节育环2 300人次。手术队的主要器械有10毫安手提x光机2台及其防护设备一套,手术刀包4个,手提高压灭菌器2个,立式电、石实两用高压来菌器1个,简易产床1张,诊察床2张,调剂台1个,器械柜2套,电动吸引器5台,手术帐蓬1个。
四、各种节育措施 l、四季手术节育情况 1964年至1985年,男扎绝育手术共进行812例;女扎绝育手术6 750例;上环46 504例;人工流产35 619例。共达129 685例。
2、综合性节育措施 1980年在全县有28 266对育龄夫妇中有23 019对实行了节育,节育率为81.43%;1981年有育龄夫妇30 787对,用各种方法实行节育的有25 344对,节育率达82.93%;1982年育龄夫妇增加到37 562对,实行节育的有26 982对,节育率在90.4%;1983年有32 97l对育龄夫妇,28 364对实行了节育,节育率占92.5%;1985年有33 743对育龄夫妇,有28 759对实行节育,节育率85.23%。
3、晚婚 1963年提出实行晚婚,提倡女20岁,男23岁以上结婚。这次宝清镇结婚207对,晚婚人数57对,晚婚率27.5%;1964年结婚104对,晚婚47对,晚婚率48.8%;1975年1月到lO月,9个公社结婚登记487对,男女平均晚婚率为57.6%;1976年,男初婚1 296人,晚婚842人,晚婚率65%,女初婚l 290人,晚婚1 006人,晚婚率78%;1977年1月至6月,全县结婚登记953对,男晚婚525人,晚婚率55%,女晚婚667人,晚婚率60.8%。
1979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下达文件正式规定:女23岁,男25岁为晚婚年龄。
1979年至1983年晚婚统计情况表
表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