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自然增长状况 据伪康德《宝清县志》载:1936年全县人口50 958人,人口出生率是38‰,死亡率是28‰,自然增长率为100‰。
从1936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13年间全县累计净增人口3 864人,平均每年净增220人。
1938年日伪在宝清实行严酷统治,民生凋零,疫病流行。据老年人谈,那时是“生一千个,死八百”,形成“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型。
建国后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药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发展较快。1949年,全县人口仅53 822人,1954年全县人口增加到72 242人,出生4 637人,出生率是64.18‰,自然增长率为46.4‰,是建国后第一次人口增长高峰时期。1968年到1961年人口出生率,虽低于1954年、1955年,但都徘徊在34.58%o‰至30.40‰之间,自然增长率仍在24.30%0到21.18‰之间。1962年到1965年人口出生率又回升到42.3%0到45.50%0,自然增长率回升到34.2‰到27.74‰之间。
1966年到1973年,受“文革”冲击,人口增长速度下降不大,出生率一直徘徊在26.79‰到38.35‰之间,自然增长率在31.83‰到23.22‰之间。
1974年开始,人口出现下降趋势。
1974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7.98‰,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4.53‰。1975年至1979年的5年间,全县出生人口在5 116到5 684之间,出生率在13.19‰到16.16‰之间,自然增长率在10.65‰到12.94‰之间。从1980年开始,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
1980年,全县出生5 676人,出生率13.8‰,自然增长率l0.26‰;
1983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2.55‰,自然增长率下降到9.37‰;
1984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9.64‰,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88‰,由1949年的53 822人增加到1984年的415 069人(包括三大国营农场),35年间人口增加7.72倍。
宝清县计划生育以来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
表16-8
续表16-8
注:1、1969年到1971年人口数不包括4个国营农场人口数。
2、1964年以前的人口数系县属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