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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一、课程设置  民国年间,宝清初办小学的时候,把体育即列为正课。根据当时的政策颁布的《教育纲领》(丙)规定体育课的内容是:体操、田径。体操主要是队列和体操动作;田径以赛跑为主。1927年本县举行了首届学生运动会,这是宝清学校体育课的开始时期。
  “九·一八”事变以后,日伪时期建立的国民学校和国民优级学校每周也有一至二节体育课,每年也举行学生体育运动会,运动会是以军训比赛、队列表演和团体操为主。同时开展60米、lOO米、200米和400米接力等田径项目。各校体育课的内容都是以军训为主,采用日语口令进行体育训练。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学校体育设备和体育教师显得十分缺乏,体育课只能由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做操、跑步、跳绳、踢健之类的活动。1958年随着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了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学校经费有所增加,县内中学和完全小学校的体育设备开始逐渐完善,有了篮球、排球、足球、单杠、双杠、木马、跳箱、垫上运动器具等等,同时各校基本上配备了专职的体育教师,体育课也开始走向正轨。根据教育部所制定体育教学大纲,正式纳入授课日程,保证了每周有两节体育课和两节课外体育活动。在一般情况下,体育课都在体育场进行。应用体育器材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和基本技巧训练,在特殊情况下(如雨、雪、风天)体育课也在室内进行,由体育教师向学生讲授体育基本知识。这个时期,体育课在学校始终占有一定重要地位,并一直开展得很活跃,学生体质有所增强,学习质量明显提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打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生造老师的反,体育课无法上。1967年学校开始复课闹革命,但体育课节节练刺杀,堂堂练投弹,天天被军训课所代替,体育基本知识得不到传授,基本技能和基本技术得不到训练,学生体质受到一定影响。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过一年多的拨乱反正,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了德、智、体几个方面的关系,学校体育课又重新恢复。每周的两节体育课、两节课外体育活动和广播体操、眼保健操都得到了保证。至l 985年宝清城乡各校班班有体育代表队,校校有田径队、球队,大部分中学都有篮球队、排球队、冰上运动队等等。学校体育呈现一派蓬勃发展景象。
  二、普及“劳卫制”锻炼
  宝清普及“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锻炼开始于1955年,首先在全县中小学和机关团体中推行“劳卫制”预备级。当时各中小学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试测。对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章和证书,并记载于学生的学籍簿上,到1958年开始向全民普及,向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人民公社发展。
  “劳卫制”锻炼推动了学校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学生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958~1960年“劳卫制”锻炼及格人数表
  表16-9



  三、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建国以来,宝清县推行各种体育锻炼制度。在60年代初期,“劳卫制”锻炼停止推行以后,县内各中小学便开始试行新的“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同在成年人中间还开展国防体育锻炼。“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锻炼一度中断。各校“复课闹革命”以后,1972年在部分中、小学恢复试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4月11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正式发布以后,从此县内各中、小学开始普遍推行。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广大青少年踊跃参加,各中、小学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的工作,都纳入了学校工作计划,同时体育课、课外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1982年8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重新发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废除1975年4月11日发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条例》,使县内中、小学体育课锻炼更加活跃起来,仅1985年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县中、小学优秀级达标人数846人,及格级达标人数有12 638人。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人数一览表
  表16-10



  续表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