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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室

第三节 居室



  一、居室变化
  史书记载本地古代民族为“穴居”。
  清末民初外地移来之人多盖地窨子、地窝棚居住。这种房舍多选在高爽向阳窝风之处,室内向下卧入二、三尺深,把土返出室前坡下,铺成平坦院庭。室的左、右、后三面就地身为墙,正面安门立窗。建造简易,省工省料,冬暖夏凉,采光良好。这种半穴居式的房子以后逐渐改为“马架子”房。其结构为山墙向阳,前山墙开门设窗,左右两侧墙低矮,通檩,铺椽子,勒箔,抹泥,以草苫盖,外形似马架而故名。此种房墙身低矮,易修理,不招风,利防寒。民国和伪满时期马架房较多。宝清县有地名“徐马架子”、“王马架子”等,就是以此而得名。
  马架房以后逐渐发展为“正房”。正房有两间、3间、5间、7间的不等。解放以后,随着小家庭增多,农村两间正房增多。80年代以来,城乡时兴建造4间1栋式的正房,分两屋开2门。
  建房造墙用料旧时多用土坯,靠近草原地区多用草滚泥柳“拉和辫”拧墙,盖以木料为结构,以草苫顶。日伪时期为公务人员修造一些砖房,光复时多受破坏。60年代初,宝清县才开始烧砖造瓦,70年代县内公用建筑始采用砖瓦结构。进入80年代城镇民房建造普遍使用砖瓦,农村建房也多变为砖瓦结构。
  1984年宝清城内出现4座2层居民自用楼房,公用2层以上的楼房已达80座。1985年开始出现4层高楼。
  三、室内取暖
  火炕是宝清人与冰霜寒冷作斗争的重要取暖工具,“炕热屋子暖”,它改善了北方人的生活环境,在开发北大荒的历史上是有功劳的。70年来,无论在建造材质上和造型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和改进,内部结构中出现的“花洞”、“迎风石”、“落灰膛”等一系列新设计,高度也渐趋固定,即民间所谓的7层锅台8层炕。
  火盆、火炉和火墙。火盆是用黄粘土掺猪毛或麻道子做成的厚泥盆,盆下加1寸多高的底座儿。冬天,把火盆放到炕上,火盆里装满了豆秸或木柴火炭,除了暖屋子,还有保存火种的作用。旧时,这里火柴珍贵,点灯、吸烟用火大都在火盆中取。屋里有热炕,炕上有暖火盆,天气严寒也就不用怕了。旧时这里的火炉多是烧木柴。火炉是2层格倒反烟式的,点着火烧起来呜呜直响,进入伪满后期县内开始土法挖煤,才有用煤烧炉的。民国以前在县内烧火墙的寥寥无几,日伪时期的机关才烧火墙。解放后50年代,县内城乡企事业机关单位都火墙化。60年代中期以后,县城是逐年增多高烟筒,大的机关单位先后都安装了暖气设备,改烧锅炉取暖。随后,城内居民兴起土暖气——即用室内火炉烧带暖气片。比起火炉和火墙,既省柴保暖,又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