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活方式
第九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生活方式
一、家庭结构
北大荒开发初期,男子单身汉即“跑腿撂脚汉”多些。他们有的独立支撑门户,过着“跑腿窝棚”生活,也有的寄居在别人家,有些地主大户为了招揽劳动力特意设立“伙计房”收留单身男子汉。宝清未开垦前原系清朝的“禁区”,严禁汉人来东北,后来在服役或其它需要准许一定数量的汉人来东北,也是只准男子汉而严禁携带妇女,以防止这些人在东北生根长芽。另一方面,近代历史上“闯关东”是中国人民苦难分不开的。俗语说“故土难离”,离开的实际上多是逃荒逃难者,很难再去顾家,有些则是家破人亡后剩下的单身汉。他们来“闯关东”、“闯北荒”,对于自己未来的命运很难预卜。来者多是抱着闯一闯、看一看的态度。好,就打好铺垫以后再接家;不好,单身撂脚没有累赘,容易挪动。这就形成男子单身汉多的特点。
单身汉来到北荒,自然是“走到哪里,那里就是家”。其时,大户有伙计房,小户也多有单身炕,平日里寄居着外人单身汉,在那时的北荒是正常的现象。由于开垦缺少劳力,男子单身汉是地主大户着意收罗的对象,北大荒发家的大地主,多靠笼络单身汉为之卖力。
由大家庭变为小家庭,这是变化的趋势。解放前,多崇尚大家庭,以“几世同堂”为荣。一般人家迫于社会舆论,父母在世兄弟之间忌讳分家,否则将有对父母不孝之嫌,对父母睑上也不光彩。那时为了维护家庭的存在,实行严格的家长统治,弊病甚多。
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随之而来的社会分工多样化,封建大家庭自然瓦解而变成小家庭。人口增多自然要分家,还被当作“树大要分枝”那样合情合理而被社会舆论所承认。实际上,大多数家长也不愿意把子女捆在一起,一般都是子女结婚后尽早安排他们独立生活。因之,整个社会家庭平均人口在逐渐减少。到1982年统计,全县家庭每户平均人口仅为4.58人,随着少生、优生等计划生育政策的实现,家庭平均人口数仍在下降中。 二、夫妻关系 解放前妇女社会地位低,虽有“男主外,女主内”之说,实际上无论内外妇女都无权。有的只能是美其名日“夫唱妇随”的附属地位。
新中国以来,参加工作的女同志增多,农村妇女都和男子一样参加劳动,在经济上有了同男子一样的权利。经过历次政治运动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均有了地位,成为整个社会的“半边天”。过去的家务劳动只有妇女干,只有妇女会烹调,解放后的家庭年节或喜庆之时的作菜能手有不少却是男的。在平日,多是谁先下班谁作饭,家事男女共同负担。
三、老幼关系
l、反哺式的长幼关系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和美德,“反哺式”的长幼关系,在宝清城乡居民中一直继承和发展着。这里做老人的,一般不仅把子女抚育成人,帮助其成家立业,而且还关心第三代的成长。以后,随着老人的年老体弱逐渐过渡到子孙对老人的赡养。这种反哺式的长幼关系,宝清城乡居民十分重视。在多数老年人疼爱孙男孙女第三代人往往超过疼爱自己的儿女。
2、接棒式的长幼关系 宝清县的家庭还有一种人们称为“接棒式”的长幼关系。这部分人在年轻时总是单纯要求老人应该如何支援自己成家立业,这种人对待老人好像是接棒人,棒接到手就不理老人了,只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当做宝贝,把一切精力和一切东西都投在下一代宝贝身上,待自己的孩子长大照样学,也是接棒式的,只关心自己的下一代而不再去理会老人,如此代代相袭。这样的人年轻时心中无老人,而到自己年老时,却埋怨年轻人,岂不晚矣。 四、日常生活 日食三餐为宝清通常饮食方式。冬季农闲季节,在农村也有日食两餐的。但在春夏大忙季节(如割小麦)时,三餐之外还另加“贴晌饭”。
解放前,在大家庭中礼仪较多。有的人家要儿媳妇侍候老人先吃饭,吃完后小辈才能在另桌吃。解放后,此规矩已无,普遍习惯于吃团圆饭,全家老少团聚同吃一桌菜,特别是逢年过节,更讲究“团圆”的共食方式。
50年代后期,宝清农村曾一度实行公共食堂制,实行过分食,即同坐一张桌,各用自己的餐具,各吃自己的饭菜。机关、学校的食堂也大多数采用了这种分食方式。但每当会餐时仍以“团圆”饭的方式进行。
旧时吃饭很讲究几个盘子几个碗,摆花样,妇女在这方面很动脑筋,多有研究。但是,解放以后大有变化,家庭菜谱有越来越简化的趋势。因为,农村妇女大都参加劳动,城市里也多为双职工,无时间在饮食花样上浪费精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出现越来越多的家庭饮食讲营养,形式求简单,“快当饭”、“简便饭”等方便食品越来越受欢迎。
衣着穿戴方面,在80年代以来更趋于“时兴”,凡城市里时兴的款式,很快就普及到农村来。
旧时,宝清人多习惯自给自足式的生活。布是家织布,衣是手针缝。纳鞋底、纳鞋帮是农闲季节的妇女的主要劳动。自磨米面、自做油、酒,过的是自给自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妇女的解放,劳动分工日趋专业化、社会化,自给自足经济为商品化经济所代替。妇女家务劳动和家庭生活也逐渐开始向社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