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活水平 一、解放前的人民生活 解放前的宝清农民生活很苦。清末民初从外地移来的垦荒者,多属逃荒的难民,到了这里不少人都成了地主大户的长工和佃户,‘出卖劳动力受奴役。由于地多人少,自然资源丰富,从生活条件上比原籍强得多,养家糊口,尚感安然。民国10年(1921年),农村雇工冬日2钱6吊、夏日2钱10吊,管饭。民国初年,因地主大户扩大开荒,争夺劳力,工价曾一时上涨,一般的农户维持年吃年用,弄好的还可以买几垧地成为自耕农。太平年间,尚可享受自给自足之乐,然而从民国6年(1917年)起,宝清地方土匪迭起,“小线”、“棒子手”多,一时生活充裕一些的农民反倒冒些危险,无力象地主大院那样依靠枪炮保护自己,反倒不如过贫苦一些的生活倒安然些。那时,农民多求生活温饱,不敢求生活充裕;有了点积蓄也多装穷作苦,宁肯住着不显眼的“地窨子”、“马架子”,生活特意窝窝囊囊不敢图阔气。今天来兵,明天来匪,抓车压马,生活难得太平。那时农民中间有句俗语:“只求平安无事,不求大富大贵”,“攒下金钱催命鬼”,“交下朋友护身皮”。那些“跑腿撂脚汉”,本都应该攒下几个钱,但是寄居在别人家不容易,钱串得倒挂着,不能挣一个算一个。人难免有个天灾病疫,手头一撒,钱也就没有了。再有,交通不便,工业品极缺,时常缺盐吃;自然条件也不好,冬天冷,雪大;夏日蚊蠓、小咬多,生活不好过,有了病无医无药,只靠扎针、拔罐子,吃偏方,小孩得了肺炎,多是死路一条,只好说是命里该然不好养活。
伪满大同年(1933年)初,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宝清后,敌伪势力横征暴敛,敲骨吸髓,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贫苦农民备受欺凌,生活更趋紧迫。伪满康德5年(1938年),日伪“围剿”抗日联军,实行归屯并户,房屋尽毁;农民劳力皆被赶去修大屯,田园尽数荒芜,疫病蔓延,日伪政权依其《米谷管理法》、《小麦、面粉统制法》等强征“出荷粮”,不论丰歉,一律按数出荷。伪满康德9年(1942年)日伪当局收缴出荷粮到处翻箱倒柜,颗粒不留。农民无粮吃,只好以“灰菜”充饥,致使宝清全县40%以上的人口“灰菜”中毒,死亡率很高,凡5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毒者绝大部分死亡。日伪当局明令规定,中国人不许吃大米、白面。违者即定“经济犯”去蹲监坐牢。伪满康德5年(1938年)开始,日伪当局在这里抓劳工,抓“浮浪”;伪康德7年(1940年)又开始每年一次强征“国兵”,未被选征者算做“国兵漏子”,统编成所谓“勤劳奉仕队”,多被解往外地挖煤,修战事工程等重苦劳役,生无归期,死无葬身之处。他们吃的是“高粱破子”、橡子面、野菜;穿的是“更生布”、麻袋片、洋灰袋,衣不遮体,许多劳工丧命,侥幸返回者很多是疾病缠身成为残废人。
日伪当局的残酷统治和剥削,使经济凋零,民不聊生。当时人民所需之全部生活用品诸如火柴、肥皂、食盐、粮食、布匹、烟酒之类,均实行所谓“配给”,数目不足,许多人家缺东少西,家徒四壁,食不饱腹,衣不遮体。夜间一家三口合盖一床破被,母女二人穿一衣的家庭不在少数。逢灾荒之年,瘟疫流行,缺医少药,饥困交加,真是哀声充于室,饿殍见于野,景况之惨,不忍目睹。
二、解放后人民生活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砸碎封建枷锁,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提高了农民生产劳动积极性。建国后又走上了合作化道路,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生产都得到很大的发展。随之,农民的生活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90%的农户都解决了生活上的温饱问题。也就是有房住,有衣穿,有粮吃。每年只有少数贫困户,经过政府救济,生活也都过得下来,在年节时也都能吃上饺子。
l958年,宝清县随同全省和全国进入了高级合作化,成立了人民公社。这一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为83元。从1959年到1961年,由于党的工作上的一些失误,加上连续3年自然灾害,使农业生产受到不良影响,农民收入有了一些下降,1959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为73元,1960年降到58元,1961年降到21元。
经过“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宝清县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1962年和1963年,农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81元和86元,1966年达到了1lO元。
“文化大革命”10年期间,人均收入提高不大,平均在百元上下徘徊,其中,1969年到1974年间,一直在90元上下。
3年徘徊期间,1977年人均收入100元,1978年为89元,1979年为98元。
1983年,宝清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生产上升,生活突变,人均收入一跃而为296元;1984年生产超历史最高水平,人均收入高达563元,是1979年的5倍半,是实行联产承包制前的1982年6倍半强。
农民的口粮新中国成立后,除1960年到1962年偏紧以外,其余各年食足有余。1983年以来,全县农村人口细粮比重迅速提高,细粮(面粉和稻米)已占全部农村口粮的80%以上。
居住条件有很大改善。新中国成立后,绝大多数农民盖起了新房,特别是1983年以来,宝清城乡住房砖瓦化的进度很快,凡属于翻修和新建的住房,再也不用土坯为料了。农村人均住宅面积为9平方米,是城镇住房的2.7倍。冬不御寒、夏不遮雨的危房在农村也很难找到,“马架子”房已绝迹。
衣着的改善更为突出。60年代初期,质地较好的咔叽、花达呢等还被视为紧俏商品,难得买到。随着化纤织品不断降价,大部分农民都穿上了“涤卡”、“的确良”等化纤品服装,经久耐用,款式美观,女青年的着装更注重样式新,色彩鲜艳。老五大件(收音机、手表、坐挂钟、缝纫机、自行车)几乎家家都有。1983年以来开始出现购买新五大件(洗衣机、电视机、摩托车、照相机、收录机)的热潮。对老年人无依无靠者实行“五保”,其中散居五保户全县349户,455人,每年集体供给款、物折合金额共为ll.33万元,每人平均249元;到1985年初,全县已有10个乡镇建立了敬老院,入院的老人达184名,使这些老人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农村的文化生活也是今非昔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民也兴起了购买电视机热潮。村村有文化室,大部分村子有电影放映机;县设有中心医院,乡镇设有卫生院,村子设有卫生所。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正在不断提高。
宝清县农民人均收入情况表
表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