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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殡葬改革

第一节 殡葬改革



  随着文化和科学的进步,宝清的殡葬习俗处于不断改革中。首先,减少了殡葬活动中的迷信成份,减少了一些繁琐的程序和过程,减少了操办的时间。旧社会出殡时讲究用人抬,特别是老年人出殡,如果不用人抬,那将标明其后代人交往人情太差,被认为是不光采的。60年代以后,这一习俗有了改变,出殡时都用车运,既稳当又雅观。过去丧葬之礼是人穿孝衣孝帽,扎孝带,以后改为戴黑袖标,戴白花。过去的坟墓野外到处都有,占用了不少耕地;进入60年代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耕地里的坟墓大部移至山上,新坟也都选在非耕地里埋葬。
  1968年,宝清县火葬场建成。有觉悟的工人、农民、机关干部和有名望社会人士死后都自觉实行火葬,举行追悼仪式,以示哀悼。1984年春以后,将追悼会的形式简化为向遗体告别仪式,然后实行火葬。
  1984年,十八里乡双泉村建立纪念堂,实行了高一级的殡葬改革。受到赞赏,做好为进一步殡葬改革做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