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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喜事新办

第二节 喜事新办



  一向被称为人生大事的婚姻喜事,不断出现新事新办的新形式。
  订婚 过去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中国以来多是男女双方在工作和学习中相互了解并有了感情,然后征求父母兄长意见,再请介绍人通过一定形式订婚。
  喜事 新办50年代党员或机关干部结婚,以最简单最朴素的方式为最高水平。结婚时,多由机关单位主持烟、茶、糖、果会,新郎新娘也不做什么新嫁装,双方搬到一起,各带自己的生活、学习用具,成立新的朴素的家庭,真正体现了男女平等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婚事上逐渐形成这样一种风俗:男女双方素质高(如党员、干部、大学生)其婚姻互相要求的物质条件都低,举办婚事也简朴,即节省又易办;相反,如果男女双方条件都低些或差些,在求双方付出物质条件也就越高,办一场婚事就相当不容易。这种反比的格局已经构成一种规律,这就是:凡是高彩礼、高嫁装的新婚,在客观上标明其男女双方在素质方面的低劣;凡简单朴素,新事新办的婚姻,多是理想的婚姻,标明其男女双方的高水平。
  集体婚礼最受欢迎。县团委、妇联和工会都曾在县城举办过多次。1983年十八里乡双泉村就有8对青年在村文化室举行集体婚礼。村党支部书记当司仪人,干部、社员都来贺喜,婚礼办得红红火火,文明节约,每对青年只花十几元钱的招待费。
  旅行结婚最为时兴。到了婚期,男女青年欢欢喜喜登上旅途,游览祖国大好河山,开阔眼界,增长知识,陶冶性格,锻炼身体,富有纪念意义。这样喜事新办的形式有日见推广的势头。